12.03 通告發布!在雞澤,機動車、三輪摩托車、電動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車輛出行該怎麼走?

經過依法聽證,今天2019年12月3日,縣政府發佈了《雞澤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對於機動車限行,三輪摩托車、電動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管理等都做出了規定,這在我縣交通管理歷史上是一個大手筆,對於提升縣城區道路交通工作,解決當前人、車、路日益突出的矛盾具有重大意義。

通告發布!在雞澤,機動車、三輪摩托車、電動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車輛出行該怎麼走?



通告發布!在雞澤,機動車、三輪摩托車、電動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車輛出行該怎麼走?

雞政規〔2019〕11號

雞澤縣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

通 告

為加強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優化大氣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實際,現就加強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城區各類車輛限行規定

(一)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中型和重型掛車及其牽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限行繞行規定。

1.限行區域、路段和時間。

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及棉紡大道以北、S214省道棉紡大道路口至自薦路(含本路)、自薦路(含本路)、濱河大街(含本路)、九鼎西路濱河大街至S318省道段(含本路)、S318省道九鼎西路口起至椒鄉北大街口路段、S214省道韶澤路口至北環路段以及北環路所合圍的範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上述車輛駛入。

2.繞行路線。

根據雞澤縣主城區周邊路網情況,按照國省道優先的原則,建議黃牌貨運車輛繞行以下路線通行:

(1)經S318省道:

東來車輛至雞澤縣東環(即S214省道)路口向北繞行至邢臨公路;向南繞行至南環棉紡大道路口轉S214省道向南至G514國道曹莊路口。

西來車輛至雞澤縣椒鄉大街韶澤路口向北繞行至北環路口往北至邢臨公路;由北環路向東至S318省道路口向東至定魏公路、S214省道向南至G514國道曹莊路口。

(2)經S214省道:

北來車輛經東環路口向東至S318省道路口向東至定魏公路、S214省道向南至G514國道曹莊路口。

南來車輛經南環路向東至S318省道路口向東至定魏公路、至S318省道路口向北繞行至邢臨公路。

(二)其他貨運車輛限行區域、路段和時間。

輕型、微型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在東環路以西、民生路(含本路)以南、祖望大街(含本路)以東、詩經路(含本路)以北範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上述車輛駛入。

(三)辦理通行證相關規定和要求。

運送用於保障主城區生產、生活、建設正常活動必需品,以及機動車登記所在地為主城區範圍內的各類貨運車輛,確需進入限行區域道路的,到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件,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運輸建築材料、生活垃圾等散裝和流體貨物的車輛經過主城區時,必須進行封閉、對車身清理,不得遺撒、飄散,牌照放大號要清晰可見。取得通行證件的各類大型運輸車輛(載重4.5噸〈含〉以上)在主城區內通行時,須配備安全員、靠道路右側安全行駛、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

(四)國一、國二排放標準車輛限行規定。

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及棉紡大道以北、S214省道棉紡大道路口至自薦路(含本路)、自薦路(含本路)、濱河大街(含本路)、九鼎西路濱河大街至S318省道段(含本路)、S318省道九鼎西路口起至椒鄉北大街口路段、S214省道韶澤路口至北環路段以及北環路所合圍的範圍內,除法定節假日以外,全天24小時禁止上述車輛駛入。

(五)未加裝DPF裝置的國三柴油車輛限行規定。

所有未加裝DPF顆粒物捕集系統的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車輛(包括核載4.5噸以上的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運車;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客運車、校車、渣土車、商砼車、郵政運輸車、市容環衛用車)禁止在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及棉紡大道以北、S214省道棉紡大道路口至自薦路(含本路)、自薦路(含本路)、濱河大街(含本路)、九鼎西路濱河大街至S318省道段(含本路)、S318省道九鼎西路口起至椒鄉北大街口路段、S214省道韶澤路口至北環路段以及北環路所合圍的範圍內通行,加裝後可通行。

主城區實施通行證管理,未加裝的一律禁止在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及棉紡大道以北、S214省道棉紡大道路口至自薦路(含本路)、自薦路(含本路)、濱河大街(含本路)、九鼎西路濱河大街至S318省道段(含本路)、S318省道九鼎西路口起至椒鄉北大街口路段、S214省道韶澤路口至北環路段以及北環路所合圍的範圍內通行。

(六)三輪摩托車限行規定。

在東環路以西、民生路(含本路)以南、祖望大街(含本路)以東、詩經路(含本路)以北範圍內禁止三輪摩托車通行,確需進入限行區域道路的,到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件,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

(七)電動三輪車限行規定。

在東環路以西、民生路(含本路)以南、祖望大街(含本路)以東、詩經路(含本路)以北範圍內對電動三輪車(代步車、郵政、快遞、送水車除外)限行,限行時間為:主幹道(人民路、椒鄉大街、金雞大街)7:00—20:00;次幹道、小街巷7:00—9:00,11:00—15:00,17:00—20:00,其它時間允許通行。

(八)三輪汽車限行規定。

主城區東環路以西、詩經路(含本路)以北、濱河大街以東、九鼎路(含本路)以南範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上述車輛駛入。

(九)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限行規定。

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及棉紡大道以北、S214省道棉紡大道路口至自薦路(含本路)、自薦路(含本路)、濱河大街(含本路)、九鼎西路濱河大街至S318省道段(含本路)、S318省道九鼎西路口起至椒鄉北大街口路段、S214省道韶澤路口至北環路段以及北環路所合圍的範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上述車輛駛入。

(十)長途客運汽車限行規定。

主城區範圍內除椒鄉大街外禁止長途客運車輛通行。

客運汽車進出客運汽車站時應嚴格按照指定的路線行駛。汽車站客運車進出主城區路線為:椒鄉大街全線。客運車輛不準在主城區道路上隨意停車、慢行攬客和設立臨時停車站點。


二、公共交通車輛管理規定

(一)主城區內公交車必須在公交停靠站點上下乘客,停靠時按規定靠站停靠,有港灣式停靠站的必須進港灣停靠,不準隨意停車侯客,禁止雙排停車和斜向停車。

(二)出租車只准在停靠點內停靠攬客,其它地點一律不準停車攬客。在設有出租車招停點的路段,出租車在招停點要即上即下,不準停車待客。沒有招停點的,不準在影響通行的主幹道路段和路口隨意停車上下乘客。空駛出租車要靠右行駛,嚴禁逆向調頭攬客。

(三)各單位中型以上運送本單位人員上下班的客運班車的通行路線及停靠站點的設置,須經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不準隨意通行和私設站點。


三、電動四輪機動車管理規定

(一)電動四輪機動車是指由電動機驅動,且驅動電能來源於車載可充電蓄電池或其他能量儲存裝置的汽車。

(二)電動四輪機動車應當依法到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取得合法機動車牌證。未取得合法牌證或者未列入國家工信部《機動車產品公告目錄》不能取得合法牌證的電動四輪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三)駕駛電動四輪機動車的人員,應當取得C1或C2以上駕駛證,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不得駕駛電動四輪機動車。

(四)駕駛電動四輪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對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19條、第90條、第95條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5條之規定,扣留機動車,分別處以50元罰款,記1分;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99條之規定,處以1000元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對上道路行駛的電動四輪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90條、第95條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7條之規定,扣留機動車,處以200元罰款,記12分。


四、電動自行車及行人管理規定

(一)符合非機動車標準的電動車須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嚴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不分離的道路應靠右側行駛,並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二)駕駛符合非機動車標準的電動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1.按交通信號、交通標誌、標線行駛;2.服從交通民警指揮,自覺接受安全檢查;3.駕駛電動車行經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遇上下學高峰期時應注意過街行人,減速慢行。

(三)行人要按照交通信號燈和道路標誌標線指示通行,不得隨意橫穿,行人過馬路要行走斑馬線。有行人過街天橋的,行人要走天橋過馬路。禁止隨意橫穿馬路和翻越護欄。對違反規定的行人,交警部門將採取教育處罰、違法行為曝光等措施加強管理。


五、機動車停車管理規定

機動車必須在停車泊位內按朝向有序、規範停放,嚴禁在公園、商場、醫院等易堵路段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停放車輛,學校門前上下學時間段接送學生的車輛要按照標誌標線要求有序規範停放,服從交警的指揮引導。機動車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六、其他管理規定

(一)經註冊備案的正規校車可以在主城區行駛,校車行駛要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不得隨意停車上、下學生。

(二)按照縣政府關於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的工作要求,禁止限行機動車輛在限行區域內通行,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公交車、通勤班車、校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快遞專用車(含快遞用車)、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車輛、外埠車輛(駕駛證信息為邯鄲市範圍內的除外),環衛、園林、道路專項作業車及環保監測車、保險勘查車、殯儀館的殯葬車、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等特殊車輛除外,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將進行現場處罰或電子抓拍。縣政府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後,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執行。

(三)主城區範圍內各類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主動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停車讓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遇行人橫過道路時,應主動避讓。對機動車不按規定讓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90條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5條之規定,處50元罰款,記3分。同時,機動車在通過學校、幼兒園等單位周邊道路時禁止鳴喇叭,要減速慢行或停車讓行,注意觀察,讓學生優先通行。

(四)帶有廣告性質的專用車隊確需在主城區道路上通行時,須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和重要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以及重大案件、事件的妥善處置,可依法採取臨時禁止機動車通行、左轉、右轉和單向通行等交通組織管理措施。

(六)主城區道路兩側的沿街門店及商場不準隨意佔用道路進行商業活動。組織大型活動且影響到沿街道路正常通行秩序和車輛停放的,須經有關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和區域內進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挖掘或佔用城市道路,影響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雞澤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主城區實行貨車禁行的通告》(雞政告﹝2017﹞1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雞澤縣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通告發布!在雞澤,機動車、三輪摩托車、電動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車輛出行該怎麼走?


通告發布!在雞澤,機動車、三輪摩托車、電動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車輛出行該怎麼走?


這是迄今為止縣城區交通管理方面內容最全、最為細緻的一個通告,請大家認真研讀。通告一經發布,即時生效,請大家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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