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檢察院消息:日前,由崇仁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陳建雄徇私枉法、受賄案,崇仁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陳建雄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七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判決後,陳建雄提出上訴,二審裁判結果:裁定維持原判。
2018年8月,宜黃縣公安局二都派出所所長陳建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撫州市紀委監委指定,陳建雄正接受崇仁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建雄簡歷
陳建雄,男,漢族,1972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4年7月——宜黃縣黃陂中學教師;
1997年8月——宜黃縣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民警;
1998年8月——宜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科員;
2007年4月——宜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
2011年2月——2018年8月宜黃縣公安局二都派出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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