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特別關注」6月財稅人員需關注的新政!

「特別關注」6月財稅人員需關注的新政!

時間如白駒過隙,六月如約而至

六月又有哪些新政要關注?

與財稅人員相關的政策

一起往下看↓↓↓

「特別關注」6月財稅人員需關注的新政!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

摘要:一是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第4a欄、第4b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6%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同時,第3欄“13%稅率”相關列次不再填寫。

二是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項目”“10%稅率的項目”。


2、《關於進口租賃飛機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4號)

摘要:自2018年6月1日起,對申報進口監管方式為1500(租賃不滿一年)、1523(租賃貿易)、9800(租賃徵稅)的租賃飛機(稅則品目:8802),海關停止代徵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租賃飛機增值稅的徵收管理,由稅務機關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組織實施。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 )

摘要: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4、《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執業行為自律懲戒辦法的通知》中評協〔2018〕23號

摘要: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執業行為自律懲戒辦法》,6月1日起實行。《懲戒辦法》明確,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本辦法予以自律懲戒: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國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違反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的;違反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和執業準則的;違反《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規定的;存在其他應予懲戒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5、《關於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辦資函〔2018〕87號

摘要: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提升外商投資環境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水平,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商務部、工商總局擬在全國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

「特別關注」6月財稅人員需關注的新政!

這些6月裡的財稅新政

小夥伴們

千萬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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