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崑山寶馬男子事件中,法律界如果認為是防衛過當,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這麼判的話會怎樣?

用戶5437000493


按事情經過關鍵點進行拆解分析:

1,紋身男從車上取刀砍白衣男,白衣男躲閃並試圖反抗。 (正當防衛)

毫無疑問此時白衣男屬於正當防衛。

2,紋身男手上刀甩脫手,雙方去搶刀,白衣男先撿起刀,雙方糾纏過程白衣男捅了紋身男兩刀又砍了三刀。 (正當防衛)

屬於雙方在激烈打鬥對峙過程中,白衣男仍屬於正當防衛的延續並可適用無限防衛。

3,紋身男轉身跑向汽車並試圖拉車門,白衣男追去過又砍兩刀(後經確認未砍中)。 (正當防衛 or 防衛過當 or 故意傷害?)

從這裡開始爭議就起來了,紋身男已經受傷並回頭跑,白衣男去追砍。

此時白衣男若選擇停止追擊並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扔下刀先逃到安全地帶後再報警,將毫無疑問仍屬於正當防衛。但白衣男選擇了追擊,使得情況走向複雜。

主觀分析:

(1)白衣男口供應該會說他當時擔心紋身男要跑回車上取別的武器來攻擊他,所以才追砍紋身男以求自保,何況實際也沒砍中。 (正當防衛)

(2)紋身男已死不再會有口供辯詞。

客觀分析:

(1)雙方在激烈打鬥並且性命攸關的情形下,一方應該停止向另一方攻擊的前提條件是:

(a)對方已經主動表示投降並停止攻擊,比如雙手抱頭跪地求饒;

(b)對方已經明顯失去反抗能力,比如倒在地上並失去行動能力;

(2)只要對方仍能行動並且沒有以上(a)或(b)的表現,認為對方仍具備攻擊能力並可能對自己造成人身威脅是完全合理的;

(3)再結合紋身男曾在車上拿出砍刀,所以之後紋身男二次跑回車並試圖打開車門,白衣男認為紋身男是要拿別的武器再次攻擊是合理的。

主客觀分析綜合起來白衣男追砍具有正當防衛的合理性。

總結:

(1)只要白衣男口供自始至終都是為了想自保,並不存在主觀傷害對方的意圖,故意傷害即可排除;

(2)主客觀分析前期被襲、搶刀反殺、追擊階段都屬正當防衛。


浙菜


想知道電動車大哥的最終判決,還是要看看宏觀大背景。

考警察的同學,警校的校訓和麵試答題,都特別突出“忠誠”二字。

我在面試授課的時候,特別強調,面對考官,考生需要強調四個忠誠,並且順序不能變: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黨要打黑除惡,祖國要和諧平安,人民輿情洶湧,法律只是排名第四,負責擺平這一切,你說怎麼搞?

從視頻內容來看,前面幾刀屬於正當防衛,這個毫無爭議。如果大哥運氣好的話,前幾刀就把寶馬紋身男的腸子捅出來了,造成了致命傷,也不存在防衛過當之說。

後面幾刀,法律上會有爭議,大哥持刀砍殺的行為法律究竟會怎麼認定不好說。最好的情況是認定成正當防衛的延續,次好的情況是認定成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最差的情況就是定義成故意殺人。

從法院判案來講,法官當然想直接給判個正當防衛,當庭釋放,中國人這麼多,多死幾個這樣的混混才能大治。但是一般法官估計沒這個魄力,畢竟面對手起刀落的命案,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全身而退從現實來講比較困難。這也是我昨天為什麼說無論何時放下屠刀都是一句至真的話的含義。

所以,除非電動大哥給的證據特別詳實,律師特別給力,否則大概率法官會給判個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判個幾年。

但是別急,大環境如上,輿情鬧的這麼厲害,法律最終還是要體現人心向背、公序良俗,最終不管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聰明的法官大概率會給出一個空間,在量刑上加強一下,最終讓大哥緩個刑,免於實際處罰。

雖然這樣,我還是堅持全國最著名的刑辯律師能夠免費幫大哥一下,堅持做無罪辯護,讓法律最終提現社情民意。


陳永傑18


關於騎車男反殺寶馬男的幾點無罪辯護建議

1.首先肯定一點,騎車男在交規上是無過錯方。寶馬男是過錯方。

2.尋釁滋事,挑起事端,擴大傷害的是寶馬男,騎車男是忍讓方。

3.如果在寶馬男被反殺後,寶馬男能逃向其它方向,而不是奔向自己曾經二次返回取出兇器的地方,那麼悲劇就可以避免,或者可以判定騎車男防衛過當。但事與願違,寶馬男恰恰第一反應跑向自己取兇器的地方,故此一切追砍就有了避免再次被傷害的理由。

4.寶馬男回到車上只會有幾種結果:一是再次取出其它兇器還擊。二是,駕車衝撞騎車男,惱羞成怒之下會不會傷及無辜,誰能保證。三是求生本能自己駕車趕緊去醫院救治,但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一點事實,此時寶馬男已經身負刀傷,求生欲會令他急於救治而高速行駛。一個身負刀傷的人隨時可能體力不支或產生暈厥,成為馬路殺手而傷及無辜。

綜上所述,騎車男沒有讓他回到車上再次取出其它兇器或開車碾壓自己的理由。至於第三點也是不敢斷定寶馬男會採取措施,因為常識中刺龍畫虎敢於無故持刀砍人的是黑社會人員,他們一般在社會上混,極注意自己敢打敢殺,不吃虧的聲譽及形象,故此一和二點的可能性極大。不論二、三點哪一點,恰恰也避免了寶馬男發動汽車對無辜路人造成大面積傷害的可能。

既然寶馬男一旦上車的危害性可以預見,故騎車男防衛不存在過當之說,恰恰還避免了可預見性群體傷害。應該予以正當防衛定性。

社會的安定團結及弘揚正氣,取決於點點滴滴,取決於對公正良俗的維護,如果這個社會有了道德的弘揚與遵守,法律可以閉目養神。如果這個社會只剩下法律的威嚴,而整體道德淪喪,那麼法律的作用是為何而在?



心靈伊甸園


事件發生至現在,整個社會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偏向電動哥。不管怎麼樣,一定是有了分歧才會出現“一邊倒”或者“兩邊分”的現象。那麼分歧的源頭和焦點在哪裡呢?

源頭無疑來自有那麼幾位律師看法的不同。

焦點是電動哥的行為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過當防衛甚至是故意傷害致死。

對於後兩種觀點我想說說自己的看法:

一、過當防衛,無非就是因為對方死了,所以就“過當”了。試問當時電動哥搶到了本是對方的,在對方手裡同樣可以要了自己生命的那把刀進行防衛時是不是該在透視鏡前無影燈下來決定怎樣防衛才能不過當?可現場也沒這條件啊,最主要的是對方也不樂意老老實實待在那裡等你研究呀!

二、說其故意傷害致死是因為時間節點,也就是說如果花臂男在“逃”向自己所駕的寶馬車時已經不再對電動哥造成威脅,如果此時電動哥繼續追砍那就構成故意傷害罪了,因為這已經是“事後”,屬於“報復性傷害”。很多人提出花臂男可能會回車裡另取兇器,律師說了,這是假設,沒有證據,不成立。看到這裡,一定會有很多人雖然心裡希望電動哥無罪但也覺得很無奈,畢竟法律條例放在那裡,於是乎就有人埋怨甚至攻擊國家的法律。誠然,我們國家包括世界上所有國家的法律一定都有不完美的地方,需要不斷地去完善。但就本案來說並沒有不適用的地方,那就是我想說的一個很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

上述的時間節點是律師給定的!!!

憑什麼說花臂男“逃”向寶馬車就是對電動哥終止傷害?請看:一開始的口角就是來自寶馬車的違章;接下來本已基本平息的糾紛又因為從寶馬車上下來的花臂男得以繼續併成功升級;緊接著花臂男覺得拳腳相加不過癮,回頭取出來自寶馬車上的砍刀,事態更加嚴重;那麼當花臂男又一次跑向寶馬車的時候,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呢?總不能來個裁判,先喊“停”,然後開始讀秒(檢查車上有沒有其它甚至更高一級的兇器,包括是否會開車撞人),完了再決定是“繼續”或者“結束”吧!當時的電動哥意識到包括現在的我們也確定一切的災難全部來自寶馬車,那麼為了不讓事態進一步惡化,必須不能再讓花臂男靠近寶馬車,電動哥趕走花臂男後回來守著寶馬車等候警察的到來也是正確的做法。

我們應該看到這個“時間節點”其實是律師強加進去的,把本來連貫的一個事件硬生生拆成了兩瓣才會出現以上的爭議!

我不是律師,沒有專業術語,只是談談自己的觀點。希望有好律師拿起法律的武器為正當防衛的電動哥進行正當防衛。


夏楊春燕


這個事件太火了,看了好多註解解釋完全搞不明白正當防衛何為正當,索性我也不想多費腦細胞,與其費盡心思去拷問,還不如積極健身來的實在 。我認為當遇到這種危險的時候第一選擇還是跑吧,畢竟這種方法穩妥,如果跑不了那我就直接跪下“求饒”,砍死他或者砍死我,結果都是我的家庭就破碎了,首先父母怎麼辦,花了那麼多錢娶媳婦外一自己進了高牆媳婦改嫁怎麼辦,所以咱們不能因為一時之氣弄得自己家破人亡,這個時候就要多想想越王勾踐學學他的“臥薪嚐膽”,我們只是小老百姓咱們這麼努力不就是為了自己的小日子嗎,所以當遇到這類流氓我們要到如下幾步。


一忍為親情,當遇到這種霸凌的時候,我們要先想到自己的父母、老婆、孩子,只有這樣才會讓我們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也有利於果斷正確的處理這種突發情況,作為老百姓平時肯定沒有經歷過這種江湖情節所以我們第一反應就是“跑”想一想如果我們是年輕人跑了還有機會玩“絕地求生”還可以三五好友一起“英雄聯盟”“喝酒擼串”,如果我們是中年人跑了還有機會陪女兒讀書,接愛人下班,一家人其樂融融,雖是窩囊一時,但是快樂終究會帶走這一時之氣,如果跑不了首先要想對方示弱,如果對方傷害不能停止就要保護好自己的要害部位大聲呼救,一定要堅持一點千萬不要反擊因為防衛和過當咱們無法界定,千萬不要放棄求生,剩下的就四個字“聽天由命”。

二忍為和諧。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都說生的偉大,活的憋屈,所以對於我們這種出身不凡的人註定要承受一些憋屈,因為和諧社會恰恰是我們這群人創造出來的,恰恰因為我們是這個社會的主流才凸顯出了一部分人的下流,所以但我們受到侮辱即便是下跪求饒,其實這恰恰是對施暴者的一次詛咒,古語有云“上跪天地”“下跪父母”顯然一個莽夫是承受不起這一跪的,這一跪即保平安又懲惡霸,天理循環時到必報。

三忍為自己。其實上面說了那麼多有人會說“扯淡你第一”我在這謝過大家還能看到這段。我們每個人基本都會重複著每天六點起床,給家人準備早餐,和愛人告別,送子女上學,在單位努力工作,這一切為的是讓家裡人過得更好,試問誰想和愛人告別成為永別,和子女再見確再也無法相見,我們越活就越感覺離不開的人太多,總想一直陪在家人身邊,文中的兩位主角也是一樣,只是現在都變成了一種奢望,如果時間可以倒退,龍哥也不希望自己死後成為轟轟烈烈的笑話,另一位當事人即便是大家同情我相信如果可以選擇這種同情不要也罷,因為他們肯定只是想安安靜靜的過日子,和和氣氣的混江湖,只是可惜一切不能重來。

惡虎巡山遇書生,

虎嘯狂怒震天際。

諸子百家全無用,

唯有利刃除心魔。


世界淺談


你和某人爭吵之後,他回車攜同夥伴拿著刀朝你奔來,……!

當此之時,正常人能想什麼?

等著!等著觀察持刀人下一步動作?

那麼,當他的大刀砍下來時想什麼?

等著!等那大刀砍到身上再觀察是否停在皮膚之外一毫米?

那麼,當自已的皮肉流出血了你會想什麼?

觀察!觀察砍得究竟有多深?是否是輕傷?

……………

侵害者每動作一步,都要求被侵害人沉著冷靜地觀察判斷而後決定如何反應!

目的是不要反應過度而傷及侵害發動者!

你想想,現實嗎?

依照提出問題人的想法,你就是侵害者的幫兇!依照你的要求去作,被侵害者必死無疑,連一線生存下來的機會都不會有!

在森林中,一隻老虎張牙舞爪氣勢洶洶朝你撲來……

而你,手裡有一支槍或一把刀。

當此之時,你要選擇保護動揚或保護自己的生命。

你會選擇什麼?

這兩個問題有一點點相象。


老頑童焦原78483771


從視頻來看白衣男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上等綠燈,寶馬壓線碰到了電動車,當時下來一個人看情況,其間有點小爭吵,隨後下來一個女的,把電動車推到旁邊,其間又有爭吵,此時白衣男應該可以停止了爭執,必竟女的給你臺階下了,相信此時白衣男肯定不依不撓,這時紋身龍在車上看到情況,下車去爭面子,這時白衣男應該退讓,可以棄車逃跑,應該可以預料有危險來臨,但此時白衣男沒有退讓,沒有懼怕,和對方撕打,直到紋身龍返回轎車拿出刀來還是沒有退讓,並且還是和對方對打,一般人在第一步就已經可以和平解決了,在事情發展到車上下來第三個人,有多少人會選擇留在現。事情進一步發展到雙方互歐,這時又會有多少人選擇互歐,當紋身龍返回轎拿出砍刀來,這時正常的人肯定會逃的比兔子還快,等著挨刀嗎?但白衣男沒有退讓,繼續跟紋身龍鬥,當紋身龍砍刀掉地上時,此時又有多少人會繼續打鬥,但是白衣男再次沒有退讓,而是撿起刀直接反殺,一般人不會直接動手,大不了恐嚇對方,但是白衣男直接連捅兩刀,在對方倒地後仍舊不終止行為,繼續砍殺,當紋身龍再次逃跑喊救命後仍然繼續追擊砍殺,試問此時紋身龍還有反抗能力嗎?當紋身龍因受重傷依附車旁時,白衣男繼續執刀砍殺,此時已經下死手了,直接砍頭上了,這時紋身龍在身受重傷時還在逃跑,白衣男繼續追擊砍殺。試問一下當時如果有jc在現場是否命令白衣男放刀,如果白衣男不放下刀繼續砍殺,那麼jc現場會如何處置,會不會開槍,這就是重點。在一個沒有紋身龍沒扺抗能力的情況下白衣男繼續砍殺,這是什麼性質,這是故意殺人。分析事情不能帶有偏見,應該客觀公正。我們也應該調查白衣男的背景和心態,不要一味的偏向任何一方。


用戶6585314145


來一首詩!!簡單易懂!!

啊!!!崑山臥龍哥,人狠話也多。 八臂紋桀龍,俯仰看天闕。 喝酒開寶馬 ,撞了電動車。 酒友先理論,龍哥氣很多。 翻身下了馬,八字步上磕。 先是推搡搡,嘴上罵咧咧。 白衣騎車主,隱忍且退縮。 龍哥氣不過,回馬把刀拖。 此乃冷豔鋸,三國屬二哥。 青龍負偃月,寒光顫凜冽。 一招先拍臉,二招向腿劐。 三四胸背去,可惜皆被躲。 越戰越生氣,準備出大貨。 此乃存亡時,頃刻會出血。 興許關聖顯,寶刀賊手拖。 霎那之時間,白衣把刀獲。 龍哥身向前,準備把刀奪。 白衣一反手,一刀種龍哥。 眼見事不妙,回身把腿挪。 許是上寶馬,取矛丈八蛇。 刃如蛇吐信,三國配三爺。 白衣拍馬到,未給此空缺。 三招和五招,刺砍劈挑戳。 龍哥見不妙,棄馬向草窩。 三步一拐瘸,五步一趔趄。 身受數創傷,眼黑即昏厥。 未等郎中至,命已歸我佛!!! 矣,天下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金聖嘆曰:得饒人處且饒人,莫待黃泉空悔恨!最後一句話,說防衛過當那個律師的弱弱問一句(你是煞筆嗎?)





德州有德之州


首先我認為過度鼓吹無限正當防衛權,只會讓我們的社會充斥暴力!人人都向往以暴制暴!在自己體力不夠保證所謂自己權益(打架不吃虧)的情況下,拳腳不行帶棍棒,棍棒不行帶刀劍,刀劍不行帶弓弩,弓弩不行帶槍炮,每個人都以暴制暴,武力不斷升級,為了雞毛蒜皮小事,以正當防衛之名,你打我一拳,我正當防衛你一腳,你再敲我一棒子,我就還你一砍刀!我砍死你之後為了防止你家人朋友報復,我還可以殺你全家滅門!這樣的狹隘解讀正當防衛權,無異於放虎出籠!圍觀群眾不要誤解我的意思,劉海龍被砍死案件的性質完全不一樣!首先刀是劉海龍拿出來砍人的,其行為已構成嚴重的不法侵害,且劉海龍尋釁滋事在先,其言行舉止,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紋身赤背手持兇器,惡言辱罵威脅,打罵攻擊等一系列違法行為,給對方男子造成了極大心裡壓力和緊張情緒,導致對自身所處的威脅程度做出最高判定(這是完全符合客觀人類正常心裡反應和理智的)導致于姓男子做出了不以暴制暴,不奪刀,不揮刀砍倒對方不足以自保的主觀判定,這合情合理!換成絕大多數正常人都會出現類似的應激反應!于姓男子在案件發生全過程無明顯過失!所以我是支持砍死劉海龍案件適用正當防衛法條的!


健康平安148899547


我說白衣男是正當防衛並沒有什麼防衛過當,1,視頻中顯示寶馬車強行拐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行駛的電動車產生碰撞,這本身就己經違規了,之後還仗著人多勢重上前打人這己經是造成輕微的非法侵害了,還到車上拿了砍刀行兇,這就升級到了嚴重的非法侵害,嚴重危害到白衣男的生命安全了。2,在行兇的過程中砍刀脫手後,還不收手極力爭搶砍刀,在砍刀被白衣男拿住後還在爭搶,以至於被白衣男刺了一刀倒地後還不放棄,立馬起身跑向寶馬車,(這裡請注意,砍刀開始也是從寶馬車上拿的)所以,我說此時白衣男的危險還沒消除,上去追砍也是在正當防衛的範圍中,因為誰也不知道寶馬車裡還有沒有槍械和更大的砍刀呢?就算沒有但還有寶馬車這更大凶器,誰會保證劉某龍跑向寶馬車是要放棄對白衣男的非法侵害呢?3,假如劉某龍要放棄對白衣男的非法侵害他早就放棄了,一,在砍刀脫手時,他可以跑走,而不是極力爭搶,二,在和白衣男爭搶中被刺了一刀倒地吋,他可以倒地不動。三,倒地後立馬爬起來跑向寶馬車,而不是反向跑走。所以白衣男的追砍是在正當防衛的範圍中,誰也不知道寶馬車裡還有什麼兇器,就算沒有,但開動寶馬車衝撞照樣可危害到白衣男的生命。以劉某龍這樣窮兇惡極之人會怎麼做是不言而喻的。假如劉某龍被刺了一刀倒地後不動了,白衣男繼續砍了幾刀,或者劉某龍倒地起來後向別的方向跑開,(不是跑向寶馬車),白衣男繼續追砍幾刀,這才是防衛過當,或是故意傷害了。所以從本視頻中所看到的白衣男的對劉某龍追砍都是在正當防衛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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