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建高速強拆大棚,誰給你們的權利?

我國每年都有不在少數的人,因為強拆而流離失所。這一系列的案例,看似大同小異,實則各有千秋。那麼在維護合法權益之時,如何才能準確找到拆遷人違法點呢?跟著律問問了解以下面這則案例:

建高速強拆大棚,誰給你們的權利?

案件回顧:

數年前,因為建設高速公路的需要,山東省某村村民的土地被當地政府劃入了徵收範圍,隨後,當地縣國土局便下發了擬徵地公告。村民們看到補償標準後,覺得補償款太低了,為了自己的權益,只得與徵收方先協商,希望能增加合理的補償。可對方面對一眾普通農民的合理訴求愛答不理,甚至不耐煩地說:標準是這樣,沒什麼可商量的餘地。雙方未就補償款事宜達成一致,鬧得不歡而散。

建高速強拆大棚,誰給你們的權利?


而令人萬萬沒想到的是,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員突然出現在村莊裡,他們帶著工具,駕駛著工程車,將村民們土地上的大棚以及作物強行推平!看著經營多年的大棚還有賴以生活的作物眨眼間付之一炬,村民們一時間五味陳雜。

建高速強拆大棚,誰給你們的權利?


辦案結果:

遭受了不公待遇的村民們決心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經過推薦和比較,而後決定委託律問問律師為其維權。

在接受委託以後,律問問認真分析了案情,認為有關部門的強拆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隨後,我所律師團隊第一時間向當地國土局等有關部門送達了律師函。很快,當地部門與我所取得了聯繫,但對方稱:徵地由省政府批准,相關補償工作基本完成。

另一方面,經過調查得知,省政府並未針對這次徵收給與批覆,這就表明,這次強拆屬於“未批先佔”。

結合以上情況,律師建議村民將有關部門告上法庭。在司法機關介入後,當地國土局主動提出協商解決。不久,村民們如願獲得了滿意的補償。


案件解析:

律師認為:本案的關鍵是找到有關部門的違法點,拆違本身並不等於違法,但合法徵收集體土地並給予被徵收人公平合理的補償,是行政機關必須遵守的法律規定。在此基礎之上,原國土資源部(現為國家自然資源部)也有更為詳細的規定: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或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等行為的,必須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有利措施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繼續實施徵地拆遷。

具體到本案,因為協商不一致而直接拆除的做法絕對是欠妥的,有關部門違法明顯,官民應是對等的個體,而不是“嚇人的老虎”。


如果您也面臨著“補償低”“未補先拆”這樣的情況,或是想知道行政機關的執法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可在文章發放留言或私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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