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乱象,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交警大队决定从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1月31日开展为期100天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靖边县城区道路

二、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

(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三)工程渣土车、大货车非法进入城区道路;

(四)酒驾醉驾毒驾、飙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闯禁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客车、危化车、旅游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

(六)电动自行车未上户违法上路行驶;

(七)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行人违反交通信号、乱穿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

(九)占用城市道路及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堆放杂物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

(十)其他造成城市道路拥堵以及交通秩序乱、出行难等“城市病”问题。

三、整治措施及处罚

(一)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二)运用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现场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三)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企业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平台予以曝光。

(四)对公交车、出租车、客车、渣土车、危化车等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公众参与

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违法车辆、驾驶人进行监督举报。各运输企业、经营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及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配合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为加强靖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建设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0912-4620122,122或110。

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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