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發生工傷誰來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約定了競業限制需支付補償金嗎?

諮詢:發生工傷後,由誰來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12333解答: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發生工傷誰來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約定了競業限制需支付補償金嗎?

諮詢:我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過競業限制條款,請問單位需要支付給我補償金嗎?

12333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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