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萬年好
法律除了維護公平公正之外,也會維護人情。
不管你有沒有勸酒,甚至有沒有喝酒,只要你在桌上,你就應該賠錢。當然,不需要任何人承擔刑事責任,只是民事賠償。原因就是,人家死了人,你們都是當事人,本著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法院會判決所有參與者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假如你死了,也會判其他人賠償你,這種判決更多的是從人性、人情角度出發。
如果你不認賠,那就談責任。既然已經導致朋友醉死,酒桌上一定會有醉酒的表現,你不喝酒應該更清醒,在朋友醉酒後沒有把他安排好就算是你的責任。如果你是喝酒的,那就一定跟死者一起碰杯啥的,也就間接導致了朋友的醉死。是凡一個桌上的,都可以說你有責任。
換位思考吧!能在一起喝酒的,至少也是相識的朋友,人死了對於他的家庭是一個災難,判賠的那些錢就當是為朋友的情義買了單。如果醉死的朋友可以活過來,他們肯定願意拿所有的鈔票去換。
無瘋
可能你感覺很冤,放在我身上我也感覺很冤。我也參加過許多宴會,但我是從來滴酒不沾,因為我不能喝酒,喝一口酒就滿臉漲紅,頭疼頭暈。記得2017年我們同學在西安聚會時,由於大家畢業後35年才相聚,大夥坐在一起很高興,架不住這樣的的氣氛,我也就喝了一杯啤酒,當時就有點暈,當宴會完時快走到大廳門口時我就暈倒在地上,兩個同學趕緊架住我把我送回酒店房間,過了半小時後才好,把我們同學嚇的夠嗆。所以,一般在酒桌上知道我的人從來不勸我喝酒,不知道的人讓我喝酒我也是堅決拒絕。在酒桌上我最多喝點飲料和茶水然後就和朋友說說話,不喝酒也不勸酒,更不會到處端著酒杯到其它桌敬酒。我估計你和我一樣,要說讓你也賠償,原因就是你們在一桌吃飯而你沒有勸阻過他起到提醒的作用。其實我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我也很冤,坐在一桌子上和人未必全是好朋友,咱自己不喝酒如果再勸阻別人,在很高興的氣氛下覺得讓人很討厭。所以這種情況下也只能賠償點了。喝酒有風險,大家要小心啊😄
他二大爺790
有一次我去朋友的宴席上吃飯,因為我們這邊是農村嘛,都是在家裡辦酒席嘛。我是不想喝酒,然後就隨便做了,看起來都比較不會喝酒人湊一桌,跟我同一桌有個老人,85歲。同桌上有兩三個人喝酒。我不知道那個老人會喝酒。兩三個會喝酒,明顯認識這個老人。那個老人咳嗽。那兩個中年人跟那個老人家說,白酒來一杯怎麼樣?那個老人說不行,我感冒咳嗽了,不能喝了。結果tmd那兩個男的也給他倒了一杯白酒。然後那兩個中年男的還說幹了。我操,那個老人家直接一杯白酒就幹了。當時嚇得我他媽直冒冷汗。第二杯還是一樣幹了!後面那個老人家咳了差不多5分鐘。嚇得我酒席吃了一半跑了,我日喲,先不說老人家能不能喝酒,就他那歲數能這樣子幹嗎?換做年輕人也不一定這種喝法。我看他咳咳了5分鐘,氣緩過來了。我是當時就嚇的差點斷氣,我意思意思下說我中午還要陪客戶吃飯,就先這樣子了,跑了。
國學經典語錄
絕對合法,現在是法制社會,什麼都講究依法辦事,關鍵是他死了,記住一件事,只要有人員傷亡,就得賠償,不管是什麼情況,即便你是不小心造成的傷害也要賠償,不管是怎麼死的,只要死亡就得賠,這就是我們的法律柔情,更是人性執法。
小轎車等紅綠燈,後面來車撞上了,大家說小車有責任嗎?有,必須賠償,我們還有一個弱勢群體,騎電動車的屬於弱勢群體,開小車的居然成了強勢,如果是貸款買的車呢?如果是分期買的車呢?是不是也屬於弱勢了呢?
所謂弱勢群體,言外之意就是你有錢,他窮,這是根本問題,騎電動車闖紅燈造成的傷害依然需要賠償,很多人不理解,關鍵是我也不理解,後來查閱相關案例,徹底明白了,你有錢你就得賠,畢竟人家死亡了,怎麼說也得給人家點錢吧!還有的說我把你撞死,賠償給錢行嗎?絕對不行,這叫故意殺人。
朋友聚餐死亡你們坐在一起的都得賠償,喝不喝酒無所謂,關鍵是他死了,因為是和你們在一起死亡的,你們就該賠償,這就是法律依據,大家都知道樓上拋物,最後沒有找到當事人,整棟樓賠償,大家說冤不冤,肯定冤啊,什麼辦法呢?誰叫你也住在這棟樓呢? 很多時候希望大家明白,人家都死了,你賠點錢怎麼了,總得來說我們還是幸運的,不應該嗎?基本上大家都能接受,這就是人性執法,更是具有我們特色的法律,當然最終目的還是為了死亡的人,讓他們的家人有個好的未來,確實也是總不能沒有人還沒有錢吧!希望大家理解。
大海傳媒
這種事情在十年前是不存在的,真正的出現在這十年以內,而且各種奇葩的索賠都是在這十年左右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不知道過去沒有的現象現在為何那麼多,是真正法律意識提高的人多了嗎,還是說現在不負責任喜歡鑽牛角尖的人越來越多,為了利益竟然不顧是非,先告了索賠了再說,而且對於一種人死為大,會偏向受害者家庭的補償,所以也是各種索賠變多的原因之一。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想快速平息這種糾紛案件,所以會各大五十大板來平衡,這也是為什麼一些本身無理但是卻得到想要的賠償的原因之一,如果真的嚴格做起來,那這些大多數索賠案件都會得不到的,但是為了快速平息事情,所以會照顧一點這些受害者家屬的所求,多多少少給一點來安慰,讓事情不至於繼續鬧下去,很多人都看到了這一點,而且有一些律師也看到這一點,會鼓勵家屬去告獲得賠償,這是原因之二。
當然同桌喝酒後造成喝酒的人意外死亡,最終被索賠的案件其實有不少,只要你不勸酒但是又不阻止對方喝酒,真的不好說會不會被判陪,但是一起喝酒的人又不阻止對方喝酒,那賠償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是又勸酒又不阻止對方喝酒,那被判陪是絕對的,同桌喝酒一起喝的人沒有阻止受害者喝酒或者阻止他酒後做一些有危險的事情,沒有盡到保護作用,被判陪是基本上定了,因為這是連帶責任。
同桌吃飯對方喝酒自己不喝酒,但是對方喝酒後發生意外死亡,這種事情要不要賠償,這個不好說,如果有一點做人底線的家屬也許不會追究,但是如果一些沒有底線的家屬不管你有沒有喝,他們都會把你灌上責任,想要你身上的錢,總會有一些理由的,比如說他喝酒你雖然不喝,但是你為什麼不阻止,比如說他喝酒後你為什麼沒有起到做好看護安全的責任等等,有些人總會找到索賠的理由。
有不少的案例是這樣的 ,曾經發生過老人在公交車上面吃東西,最後噎死了,家屬最後把公交車司機告上法庭,理由是司機沒有阻止老人吃東西,遇到這種家屬你想逃脫關係都不行,還有一些案例是成年人出去遛彎,走在河邊掉入水中淹死,家屬把河道管理部門告上法庭,理由是沒有給河流沿岸裝護欄,沒有立警示牌,沒有專門巡河的人,遇到這種人你能怎麼辦,所以現在的人都看金錢利益,只要出事總會找到理由索賠,所以一起吃飯一人喝酒死亡同桌的人要不要賠償,那些人要賠償這個要看家屬有沒有盯上你了。
無法超越的足跡
這樣的事是有的,也無法說清。我村今年九月初,就發生一起類似事件。一位姓張的男者,酗酒成病,愛酒如命,一曰三頓飯,頓頓醉蛋蛋,遇到朋友躲也躲不開,人送外號“籃籃天⺀。九月一天,工廠放假,他自已出錢買菜買酒,來到一個朋友家要喝酒,同時還邀同村的一位朋友,人家有活兒幹,打電話四次,硬讓過來飲酒。三人喝酒近二斤,這位男士在飯桌上,抓住一塊黃糕塞入口內,一下子堵在嗓內,咽不下去,夲人二活沒說,順手拿起啤酒往下順,一剎時,氣上不來翻了白眼,急打120急救,車到人已停止呼吸,前後不到十分鐘。這樣的死亡意外,責任不在別人,是他自已約人喝酒的,但根據治安條例,二人相繼出錢近四萬元。這是一個血的教訓,再次告戒酒友,無論在任何場合下,不要勸酒逼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航奇2019
朋友聚餐喝幾杯酒是正常現象,但醉酒出人命事情就嚴重了。如果家屬起訴到法院,法院都會調解出於人道主義賠點錢。這事放誰身上都感覺冤。朋友聚會都是關係不錯才聚到一起,吃好喝好交流感情是目的,都不願意看到有人出事。不過新聞報道和身邊熟人有這種情況發生,大都是出錢給逝者家屬安慰。
我一同事幾年前參加鄰居孩子的滿月酒,席間人都不認識,我們這裡風俗是有沒有人喝酒,每桌上都擺兩瓶白酒,他們這一桌大部分下午都上班沒人喝酒,其中有一個年輕人自斟自飲了大概半斤白酒,然後主人按風俗敬幾杯酒,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人下午在家休息竟然去世了,送到醫院沒搶救過來,心梗。隨後家屬找辦酒的主人、同桌座的人要求賠償,理由是沒有人勸阻喝酒。當時他們都感到不可思議,相互不認識,沒人勸他喝出事得賠錢,都感覺挺冤的,官司打了兩年都精疲力盡的,最後調解同桌每人賠8000元,主人賠償20000元此事才了結。
還有一個案例是新聞上報道的,一個年輕人和同學聚會喝酒吃飯,喝醉後不讓人送,騎電動車撞到路邊在車位上停的車上搶救無效身亡,家屬把車主和一塊喝酒的同學起訴到法院,判決每人都賠償了數額不等錢。
所以朋友喝酒要謹慎,網上不有個段子喝酒前先簽免責協議嗎?喝酒做到不勸酒,照顧好夥伴,喝酒要節制,畢竟出事的後果是都不願意看到的。
不當之處,敬請斧正。
我愛我家94366
我有一同事跟同學聚會喝酒,然後同事的同學喝多了,沒人送他,這個同學騎電動車回的家,誰知半路出了車禍死了。然後還有一個女同事也參加了這次的同學聚會,這個女同事當天去的晚,因為家裡有客人,女同事剛到場,坐下喘口氣的功夫,家裡又來電話讓回去,女同事一口菜沒吃,一口酒沒喝,就回去了。結果男同學的死女同事也賠了3000塊錢。出席這個同學會的算死者一共是11人,大家一人賠3000,共三萬交給了死者的哥哥。這個不是法院判的,而是別人給說和的,意思是官司打到法院的話可能比這還多,所以大家也就都認了,畢竟死了人嘛。
水娟3573
去年在本村鄰居家幫忙殺豬,中午吃飯時同桌有一個六十多歲的人喝酒有點喝多了,我本人滴酒不沾,也沒人勸我喝酒,當然我也不勸別人!當時看著那個人一直在喝酒,就挺煩的,就先退席回家了。後來那個人真的喝多了,回家的時候把腰摔壞了,去醫院花了不少錢。家屬不樂意了,挨個找一桌喝酒的人要賠錢,別人都拿了。唯獨沒找我。還說我本來就不喝酒,還先走了,和我沒關係!我也認為我不喝酒,更不勸酒,你們喝多少我不參與!和我沒關係!不知道對不對?
一蓑煙雨任平生1868
這樣的情況,只要你在場都有責任,還吃飯了沒有喝酒。
哥們的親身經歷,我們單位的中層領導請客吃飯,然後去了13個人,我當天值班,就到場坐了10分鐘,領導讓我去值班我就走了。然後第二天早上就聽說一起喝酒的一個人開摩托車撞樹上死了,接著警察就來找我了,問我昨天參加那場宴席沒有,我說參加了,OK,警察就讓我走了。然後,下午單位紀檢委的人找到我說讓我拿一萬塊錢的賠償。後來我才知道,我拿的是最少的,另外12個人最多的拿十萬,有拿4萬的,這個事情才私了。
否則,就得拘留,然後法院再判決你賠償。
不要覺得自己沒有喝酒就可以了,一樣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