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问道老子4:感悟“公私之变”的“欲可欲非常欲”

现代流行版本《老子》第三章原文:“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段话的大意是,当政者不推举宣扬有贤能名声的人,就不会导致老百姓都挖空心思去争虚名。不炫耀展示奢华珍宝,就不会引发老百姓的偷盗邪念。不传播容易刺激私欲贪念的事物,就不会使老百姓信仰迷乱道德滑坡。因此,得道的圣人治理天下,首先就是要清除人们的私欲杂念,通过均衡发展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抑制人们争名夺利的斗志,确保青少年和社会大众的身心健康。从而使得人们处于不追求机巧没有私欲的常态化,也使得那些善于玩弄智术机巧小聪明的人不敢妄为造次。得道的圣人,就是这样道法自然而不强加个人意愿。于是,就没有什么天下兴亡乱象丛生的治理难题了!

众所周知,自从 “孔子删诗书绳春秋”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人们对于老子所传的“大道”,就有了“消极避世清静无为”的误解和偏见。根本原因,就在于“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和“常有欲以观其徼”的“玄之又玄”。如前所述,究竟是道法自然法则大公无私抑强扶弱“天之道”,还是道法丛林法则自私物欲弱肉强食“兽之道”,这完全取决于个人主观意识能动性“破私立公”的“自我革命”。如果不能突破“常有欲”的利令智昏精神迷障,就根本不可能感悟老子所传伏羲、神农和黄帝的“大道”。

君不见,此所谓“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和“常有欲以观其徼”之“欲”,原本就是个人主观意识能动性“公私之变”的“有无相生”。所谓“名可名非常名”,也就是“欲可欲非常欲”。道法自然法则大公无私抑强扶弱“天之道”,这是个人主观意识能动性之“欲”。而道法丛林法则自私物欲弱肉强食“兽之道”,也同样是个人主观意识能动性之“欲”。如果把“人欲”仅仅局限理解为自私自利之“欲”,那么“有为”就只能是道法丛林法则自私物欲弱肉强食“兽之道”了。问题恰恰在于,如果真是“消极避世清静无为”,先民们为何能够进化形成原始共产主义大同社会的上古文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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