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苏州市教育局召开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集中采访会。会上,《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正式公布,据市教育局介绍,这也是江苏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公布的第一份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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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白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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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以下简称为《白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共有321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25个教学点、12个跨区办学点被列入第一批白名单 。
《白名单》是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学科类培训且无不良办学行为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本次公布的《白名单》系已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并通过2017年度年检,经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和我局公示确认的相关校外培训机构。
本《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行政职权,加强对《白名单》内相关机构的监督、服务,如公布的名单有所变动,请及时上报我局。同时,请各市、区教育局合理引导家长谨慎选择机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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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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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图片点击可看大图)
教育培训机构选择“三要三不要”
现如今,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的校外培训机构众多,苏州市教育局一方面正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治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市民,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注意以下“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资质
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要求挂在办学场所进门的醒目处,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选择有证的机构。二要辨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用语应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近年来,招生宣传的发布形式除了传统的媒体广告、招生简章外,更多的使用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载体,市民务必要关注媒体发布的广告,务必仔细甄别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夸大、不科学的表述、不负责任的许诺。
三要签合同、索发票
市民应主动要求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正规培训合同,以合同约定形式确认相关收费标准、收退费方式、收费金额等条款,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市民办教育协会于2014年6月印制了《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合同》 适用于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市民在缴费后还应索取正规发票。
一不要去存在安全隐患机构
特别提醒市民切勿选择开设在居民住宅、厂房或者“无证无照”等房屋安全未经鉴定、不具备消防安全设施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少培训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设置楼层不符合规范,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不足,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家长与孩子应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前明确逃生通道,注意乘坐电梯安全和交通安全。
二不要一次性缴纳长期费用
少数培训机构以公司市场化运作的名义,采取“预收返还”的方式收费,一次性收取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以其利息来冲抵培训费,这种收费方式不仅属严重违规,而且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也有少数培训机构以高折扣为诱惑一次性收取数年的培训费,市民不要被打折所迷惑,以确保自身利益。根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课程项目时限半年以上的按半年度收费。
三不要盲目报班
暑假是孩子休息调整的时期,家长切勿给孩子报太多培训班,要以孩子兴趣为主,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学习情况,选择最适合孩子的培训,做到劳逸结合。
苏州市教育局
姑苏台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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