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新個稅發佈後工資計算方式

1.以身份證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民個人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2.工資薪金:單位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個人自行按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年度彙算清繳;

3.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其中:專項扣除包括按規定和標準繳納的五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4.工資發放單位:工資扣減按規定和標準繳納的五險一金,再減除費用五千元,按月預扣預繳稅款。如果個人向單位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單位在算“工資個稅”時每月要扣減。即每月工資的個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稅前收入-五險一金-5000-專項附加扣除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5.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減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支出,也不需要按年度彙算個稅。

6.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扣除,有一個大大的安排,可能繳稅完全不一樣。

7.思路大致如上文所述,最後以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定稿為準。

新個稅發佈後工資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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