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更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1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名及修订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6日及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更名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已做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已获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已于2020年3月4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作如下变更:

原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司注册英文全称:Beijing Electronic Zon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缩写为:BEZ)。

变更为: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缩写为:BEZ)。

公司股票代码“600658”及股票简称“电子城”不变。

需特别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公司原发行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6京电城投MTN001”,债券代码为101663003)、2017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7京电城投MTN001”,债券代码为101763009)、2019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9京电城投SCP001、债券代码011902532)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并承诺将按照原发行条款和条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按期兑付等发行人义务。

二、公司原为“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出具的《信托差额支付承诺函》及《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等相关增信措施,由变更后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承担,并承诺将按照原发行条款和条件认真履行差额支付、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公司原发行的公司债券(简称“20北电01”,债券代码为163179)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并承诺将按照原债券发行条款和条件继续合规履行信息披露、兑付兑息等义务。此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名称、简称和代码的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继承,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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