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日期為2020年1月21日,解除限售數量為484,789,08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7.9552%。

2、持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深圳市怡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承諾:“自2020年1月17日(公司首發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止,24個月內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履行上述承諾,其減持所得收益全部歸公司所有。”經與深圳市怡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確認,上述公司首發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以實際上市流通之日為準。

一、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概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8年12月4日出具的《關於核准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2010號文)核准,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華林證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7,000萬股,並於2019年1月1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首次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2,430,000,000股,首次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增加至2,700,00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430,000,000股,無限售流通股270,000,000股。公司上市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派發股票股利或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也未實施股份回購,不存在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數量產生影響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總股本為2,700,00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2,430,000,000股,具體情況如下:

二、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一)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承諾

1、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鎖定承諾

股東深圳市怡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前承諾:“在以下鎖定期限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本次發行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實際鎖定期限按照孰長原則執行”。

2、首次公開發行前公司股東減持意向的承諾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深圳市怡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前承諾:“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比例不超過華林證券發行上市時本公司持有華林證券股份總數的25%,且減持價格不低於本次發行價格;如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至減持公告之日公司發生過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格應相應調整;本公司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進行減持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知華林證券並予以公告,減持股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要求;減持方式包括二級市場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合法方式;減持股份行為的期限為減持計劃公告後六個月內(含六個月期滿當日),減持期限屆滿後,若擬繼續減持股份,則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減持公告。本公司將嚴格遵守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3、與上述股東有關的補充承諾

深圳市怡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自願承諾:“自2020年1月17日(公司首發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止,24個月內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履行上述承諾,其減持所得收益全部歸公司所有。”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3日發佈的《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承諾不減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79)。經與深圳市怡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確認,上述公司首發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以實際上市流通之日為準。

(二)上述股東在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承諾與上市公告書中做出的承諾一致。

(三)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

(四)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為其提供任何違規擔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20年1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總數為484,789,08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7.9552%。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數量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四、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五、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核查後認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嚴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時所做出的承諾。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關於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並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保薦機構對華林證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並上市流通申請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公司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保薦機構出具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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