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鹤岗市检察院部署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鹤岗市检察院部署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做好鹤岗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1月26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安排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根据《方案》要求,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剑秋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成立综合协调、疫情防控、舆论应对、后勤保障、监督督察等五个组,重点抓好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联防联控、严防疫情传播、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实施卫生检疫、强化环境整治、规范信息发布、加强科普宣传、做好物资保障等9项重点工作。

《方案》指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配合并协助属地党委政府、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院一把手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岗值守,深入防控第一线。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检察机关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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