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什么是套路贷?怎么“下套”的?

套路贷?

首先,非常明确套路贷是一种贷款中的诈骗犯罪行为。“套路贷”对外一般以“小额贷款公司”“p2p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贷款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贷款客户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贷款客户的合同。单方面肆意认定贷款客户违约,并要求贷款客户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贷款客户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贷款客户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软硬兼施“索债”,“黑白两道”同步走,通过勒索绑架,非法监禁,甚至威胁家人、法院起诉,胜诉判决实现等等方法,达到侵占贷款客户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是怎么“下套”的

套路1 签订“空白合同”“阴阳合同”

在“套路贷”中,放款人会向借款人账户转入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资金,并把高额资金写进“空白合同”里。

“阴阳合同”就是实际贷款的额度和合同上写的不一致,比如借5万元,欠条上写10万元,如果借款人提出疑问,放款人的解释就是“多写的5万元是违约金,只要按期还就不用还那么多”,大部分借款人就会以为是行规然后顺从地签字。

套路2 “多打借款”制造虚高银行流水套路

你只借了15万元,放款人却给你打了50万元,让你随手帮公司“走个账”,提高公司的信用。其实“多打借款”和“空白合同”是一个连环套,是为了制造虚高的银行流水,并把高额资金写进“空白合同”。

套路3 教借贷人隐瞒原有的债务

“套路贷”中,放款人在放贷前会叮嘱借贷人隐瞒原有的债务,否则将无法得到放款,但后来,放款人就会以查到借贷人有多处借款为由,拒绝放贷,要求提前还款,并提起诉讼查封借款人的房产。

套路4 收取“利息”和“保证金”

“套路贷”往往收取高额的“利息”和“保证金”,并且不给收据,最终借款人实际拿到的钱远远少于债务本金。

套路5 “转单平账”新债还旧债

所谓“平账”也就是“借新还旧”,到还款时间,借款人却没有能力还钱,就会在放款人的“套路”下借款“平账”,不断产生新的利息、违约金、保证金,从而不断垒高虚假的借款本金额度。

套路6 “还款日”各种电话打不通

“套路贷”的放款人往往采取拒接电话、“失踪”等方式,故意让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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