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 愛新覺羅·胤禵(十四阿哥)

愛新覺羅·胤禵(十四阿哥)

愛新覺羅·胤禵

人生大概

愛新覺羅·允禵原名愛新覺羅·胤禎,於雍正元年改名為愛新覺羅·允禵(1688~1755), 康熙帝的第十四子,生母為孝恭仁皇后,康熙五十七年作為西征統帥領兵出征。為保衛西藏和平作出了重要貢獻。雍正帝登基後將允禵遠派守皇陵幽禁,雍正四年改為圈禁。直至乾隆即位後,允禵才恢復了自由。

早年經歷

恂勤郡王允禵,原名胤禎。其初行次為第二十三,康熙二十七年戊辰正月初九日(1688年2月10日)酉時生,德妃烏雅氏即孝恭仁皇后出,為世宗同母弟。四十八年三月,封貝子。五十七年十月,授撫遠大將軍,徵策旺阿喇布坦,駐師西寧。六十年十一月,入覲。明年四月,還鎮。十一月,世宗登基,召還。雍正元年五月,晉郡王。二年七月,遣守景陵。三年十二月,被宗人府劾奏,降貝子。四年五月,自景陵撤還,削爵、拘禁於壽皇殿。六月,廷臣議其罪十四款,詔令宣示天下。十三年,高宗登極。十一月,釋之。乾隆二年二月,授輔國公品極。十二年六月,封貝勒。十三年正月,晉恂郡王。二十年乙亥正月初六日(1756年2月2日)酉刻卒,年六十有八,諡勤,爵停襲。據傳康熙帝是把帝位傳於十四阿哥胤禎。

囚禁半生

隨著雍正統治地位的日漸穩固,雍正對允禵也愈來愈嚴酷。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獲悉允禵在傢俬造木塔,立即令納蘭峪總兵官範時繹進行搜查,強令交出。允禵氣憤難忍,當晚“在住處狂哭大叫,厲聲徑聞於外,半夜方止。”三年(1725年)十二月,在雍正的示意下,宗人府參劾允禵在大將軍任內,“違背聖祖仁皇帝訓示,任意妄為,哭累兵丁,侵擾地方,軍需帑銀,徇情糜費,請將允禵革退多羅郡王,降為鎮國公”。雍正當即革去允禵王爵,降授固山貝子。接著,諸王大臣進一步參奏允禵在任大將軍期間,只圖利己營私。貪受銀兩,固結黨羽,心懷悖亂,請即正典刑,以彰國法。雍正認為,允禵當同允祀、允禟有別,將他繼續禁錮於景陵附近,嚴加看守。恰在這時,有一個自稱是滿洲正黃旗人的蔡懷璽來到景陵,求見允禵。允禵怕招惹是非,不肯接見。蔡便把寫有“二七便為主,貴人守宗山,以九王之母為太后等語”的字帖扔入允禵住宅之內。允禵看後既不奏聞,又把字帖內的重要字句裁去,塗抹,然後交給馬蘭峪總兵範時繹,並派人向範說明:“因為此係小事,所以貝子不奏聞皇上,然又有些干係,故交把總送至總兵處完處。”雍正接到範時繹奏報,異常重視,立即派遣貝勒滿都護、內大臣馬爾賽和侍郎阿克敦等人至馬蘭峪,親自審訊蔡懷璽和允禵。允禵不服,“辭色很怒”,對範時繹“憤欲吞噬”,說蔡懷璽投書猜系把總華過柱及總兵範十繹所指使,有說“把總容留此人吃飯、飲酒”、總兵“何將此人置之不問”,“大肆罵詈”。雍正認為此事不是孤立的,社會上定有一股反對自己、企圖讓允禵等人上臺的勢力在活動。於是他加緊了對允禵等人的鎮壓,革去允禵固山貝子,諭令把他押回北京,囚禁於景山壽皇殿內。六月,諸王大臣羅列允禵的十四條罪狀,再次奏請即正典刑。雍正仍沒有同意。 同年九月,允祀、允禟被雍正相繼殺害之後,諸王大臣再次合詞奏議,要求將允禵立即正法。雍正遣人威脅允禵說:“阿其那在皇考之時,爾原欲與之同死,今伊身故,爾若欲往看。若欲同死,悉聽爾意。”允禵回奏:“我向來為阿其那所愚,今伊既伏冥誅,我不願往看。”於是,雍正下令“暫緩其誅,以徐觀其後,若竟不悛改,仍蹈罪愆,再行正法。”從此,允禵銷聲匿跡,過了八、九年的囚徒生活。

十三年(1735年)正月,乾隆即皇位不久,便下令釋放允禵和允礻我,以圖緩和政治上的緊張氣氛。乾隆二年(1737年),允禵被封為奉恩輔國公,十二年(1747年)封多羅貝勒,十三年(1748年)晉為多羅恂郡王,並先後任正黃旗漢軍都統、總管正黃旗覺羅學。不過,這時他年事已高,政治上不可能再有大的作為。乾隆二十年卒。他死後,乾隆賞治喪銀一萬兩,賜諡“勤”

歷史評價

九皇子胤禟:“十四阿哥聰明絕頂,才德雙全,我兄弟皆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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