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夫妻打架非兒戲 造成輕傷被判刑

現實生活中,人們普遍認為夫妻之間發生衝突屬於家庭內部矛盾,甚至當發生嚴重的暴力侵害時,受害者也不願意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殊不知施暴者的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近日,黃驊市人民法院審結一件特殊的故意傷害案件,丈夫甄某將妻子李某打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

基本案情

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甄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在家中聊天時話不投機,發生分歧,越說越激動地兩人情緒愈發不可控制,衝動之下,丈夫甄某對妻子李某揮拳相向。身體受傷,心中又生氣委屈,李某選擇報警。後經鑑定,李某左側鼻骨、左眶內壁及眶下壁骨折,傷情為輕傷一級。

黃驊市人民檢察院以甄某犯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黃驊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甄某故意傷害被害人李某身體,致李某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甄某與李某系夫妻關係,此次傷害行為系因家庭瑣事引發,案發後甄某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最終,黃驊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甄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

夫妻打架非兒戲 造成輕傷被判刑

法官說法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親屬間的故意傷害案件屬於比較特殊的一類,因該類案件當事人多為兄弟、姊妹、夫妻等近親屬,受傳統思想、法律意識淡薄以及害怕報復等因素影響,受害人往往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一味地隱忍退讓,殊不知這樣只能讓暴力侵害行為愈演愈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本案中,雖然甄某與李某是夫妻關係,但甄某將李某打傷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所以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家庭和睦事關社會和諧,所以當家庭成員發生分歧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緒,從情感維繫角度友好協商,力爭圓滿化解矛盾。但如果遭受暴力侵害,請一定記得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撐起法律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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