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浙江省教育廳發的這個文件被叫好,可為何問題如此明顯學校沒察覺

最近,浙江省教育廳出臺了一個文件——《關於規範校園網絡投票活動的通知》,得到輿論一致好評,認為這有利於規避在學生評選中濫用網絡投票,使學生評選活動規範、嚴肅。

浙江省教育廳發的這個文件被叫好,可為何問題如此明顯學校沒察覺

輿論只看到了一面,沒有看到另一面。從規範學校辦學活動看,這一通知,應該說很及時,地方教育部門的態度也很負責。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組織學生評比、評選活動,採用網絡投票,本屬於學校的自主辦學範疇,發生在學生評比、評選中的問題,學校應該及時察覺,並進行調整,而不是等到上級主管部門發文進行規範。學校能自主地用好辦學自主權,才是辦學的好消息。換句話說,如果這不是教育部門發文要求學校規範校園網絡投票,而是中小學自主決定取消校園網絡投票,那是不一樣的,後者反映出學校辦學的自主、自覺,這是學校實行自主辦學、現代治理,應該有的基本辦學能力。

在學生評比、評選中,引入網絡投票,其本意的是擴大評比、評選的社會影響力、參與度。但是,在具體實踐中,網絡投票的問題,已經十分明顯。而對於學生評選網絡投票的問題,難道學校不知道嗎?比如,一個校內學生社團、班級舉辦的活動,最高可獲得了上萬張投票,其中,有的人每天反覆投,這顯然不合常理,哪有那麼多社會公眾會關注一個班級的活動?一個人可以任投多張,這樣的投票結果能評比出什麼來?這必定是家長髮動投票、拉票的結果,而且,投票時,根本就不看孩子的實際情況、項目的質量,就按家長的要求,直接去投某一個號,這樣的評比,毫無意義,考驗的是家長組織拉票的能力,而和學生的實力、表現沒有任何關係。這對學生的誤導不言而喻。

浙江省教育廳發的這個文件被叫好,可為何問題如此明顯學校沒察覺

網絡投票問題早已引起社會關注,可學校似乎無動於衷還繼續這種自欺欺人的方式

對於這樣的評比,關心孩子成長的家長應該早就提出,可家長卻一邊抱怨,一邊在各個群裡號召投票;同樣,關心孩子健康成長的學校老師、學校領導,應該早就察覺這樣的投票已經偏離評比的本意,應該及時取消投票,可是,還有不少學校,以參與投票人數的多少,來展示活動的社會影響力,裝著所有投票都是認真、公正的。

在浙江教育部門發文要求規範校園網絡投票後,不少家長、學校老師都叫好。那麼,為什麼不在教育部門發文之前就提出來,在學校裡進行分析、討論,針對網絡投票的問題,明確學生評比就在校內進行,不由根本不知情的社會人士投票呢?需要注意的是,在浙江教育部門發文規範校園網絡投票後,其他地方的學校還依舊在搞校園網絡投票,家長還在為孩子拉票,不時曬投票實時排名,催促群友每天投一票;而除了學生評比實行網絡投票外,很多地方評比教師,也在實行網絡投票,這和學生評比進行網絡投票一樣,都是拉票,由根本不瞭解教師本人、也不懂專業的“吃瓜”群眾,受人情委託投票。說到底,這樣的投票,就是搞所謂擴大社會影響的虛假遊戲。

浙江省教育廳發的這個文件被叫好,可為何問題如此明顯學校沒察覺

網絡投票的問題,是不難發現的。可這麼明顯的問題,學校卻不去糾正,這是令人擔憂的地方。浙江教育部門發出的文件,對網絡投票進行規範,諸如涉及學生(幼兒)個人榮譽的各項評選活動原則上不採用面向社會的網絡投票;校內社團和班級自行舉辦的活動,為調動本校學生參與的積極性,應只限於本校內一生一票進行網絡投票,等等,這是根本無需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就可以經過教師、家長共同討論自己定出的規則。然而這麼簡單的規則,都需要教育部門制訂,折射出當前學校辦學自主能力嚴重匱乏。

我國正在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這一改革的目標是理順政府和學校的關係,落實、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改革要順利推進,除了政府部門依法放權給學校之外,更重要的是學校要建立用好自主權的機制,這需要學校提高現代治理能力,不能還是等、靠、要,即等著上級部門出規定,按上級部門指令行事,一旦有一定的自主空間,就不知道怎樣利用自主權。我國中小學一直抱怨文件太多、上級規定太多,但如果學校的現代治理能力不提高,就難以改變這一局面。連組織學生評比、評比,都需要上級部門出規定,從規範亂象紛呈的網絡投票來說是好消息,但從學校辦學角度,卻傳遞出學校缺乏自主能力的不好的消息,這需要引起教育部門、學校高度重視,推進學校現代治理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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