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4岁男童遭母亲男朋友倒提殴打,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为人父母的总说,孩子是上天给的最好的礼物。如今虽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很多家庭仍只有一个掌上明珠,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大家子人都把孩子宝贝得不行。但在广西的一个小区,却半夜传出几声撕心裂肺带着哭腔的“请爸爸原谅我”,令人揪心不已。

3月30日凌晨时分,南宁市桃花源小区的不少业主被阵阵哭喊声吵醒。有业主拍下数段短视频:在一处房屋阳台上,昏暗的灯光下,中年男子抓起男童的一条腿,男童身体倒悬。男子用硬物抽打男童,边打边骂,男童大声哭泣。另有一段视频显示,男童被压在地上殴打,不停地哭喊:“我错了,请爸爸原谅我”。 数段殴打视频,总时长四五分钟,这些视频在微信群传开后,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4岁男童遭母亲男朋友倒提殴打,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不少人表示,男童被打的画面让人揪心,“看了心疼”。一名业主说:“有被哭声吵醒的人喊道‘不要打了’,打人男子消停一会后,又开始抽打孩子。”这种情况下,许多邻居都报了警。辖区派出所接到消息后,派员到事发小区寻找涉事人员,在物业和社区帮助下,找出打人男子黎某。随后,警方将该男子、被打男童及男童的母亲一起带回所里进行调查。警方了解到,黎某与男童母亲是男女朋友关系。事发前一天晚上,因男童未按要求做好家务,惹怒黎某,引来打骂。

能否以虐待罪追究黎某的刑事责任?

所谓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可以看到构成此罪的主要的要件在于有时间上要求“经常”;有方式上的要求如积极的打骂,消极的有病不给治疗;有身份要求,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程度要求,“情节恶劣的”,满足以上才构成此罪。本事件中,黎某作为男童母亲的男友,虽然与男童共同生活,但并非是其家庭成员。且从事件中也反映不出黎某是否经常虐待男童。所以不可以虐待罪追究黎某的责任。

4岁男童遭母亲男朋友倒提殴打,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黎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与一般的殴打是有法律界限的,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精神刺激,但没有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机能,故不构成犯罪。根据警方的调查,黎某对男童的殴打行为表面给男童身体造成了一定伤害,但显著轻微,尚未达到轻伤的鉴定标准,不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这并不代表黎某不会受到其他的处罚。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有相关的 治安处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当时,男童母亲也在场,但未能劝阻黎某停手。最终,警方对黎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如果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男童母亲是否要为其未能阻止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前提下,男童母亲对男童有法律上的监护义务,其母亲作为男童监护人,如果对他人伤害男童的行为在其能力范围之内能够阻止而未阻止或是袖手旁观,则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4岁男童遭母亲男朋友倒提殴打,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 为人父母是最神圣的事业,也是最辛苦的职业。可是几乎每年都爆出的虐童事件,让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担得起孩子的一声“爸爸”“妈妈”。爱护儿童意识的缺失、虐待成本和代价偏低,是虐童事件逐年增多的重要原因。我国刑法中有的虐待罪,仅限家庭成员,且量刑一般在两年以下。像黎某的事件中,很可能失手就对男童造成严重伤害,却无法有效的对其定罪处罚。这方面国家应加大普法、立法、执法力度,早日从根本上杜绝对于儿童的虐待。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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