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 警惕打著基督教旗幟的邪教組織——兼論當代中國邪教發展的趨勢與特徵

警惕打著基督教旗幟的邪教組織——兼論當代中國邪教發展的趨勢與特徵


【提 要】從國際學術視野考察,打著基督旗號的邪教組織,可以稱為基督教類型的“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在國際國內複雜因素的影響下,此類組織將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基督教類型的“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的政治叛逆性和傳播方式的草根化,值得深入研究。中西方文化背景不同,“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對發展中國家造成的衝擊力,遠遠超過發達國家。在當代中國開放改革深入發展的形勢下,應當高度警惕膜拜團體中的破壞性因素。

2014年“5.28”山東招遠血案震驚海內外。“全能神”邪教組織的殘暴性,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應當高度重視打著基督教旗幟的邪教組織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我認為,打著基督教旗幟的邪教組織,從國際學術視野考察也可以稱為,基督教新教類型的“破壞性膜拜團體”(destructive cult)。對於此類組織的考察是當代中國邪教問題研究領域的盲區。分析目前國內外的局勢,基督教新教類型的“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存在著相當的發展空間

從當代中國宗教發展的趨勢與特點分析,此類組織的破壞性因素,將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值得深入考察


一、基督教新教類型的“破壞性

膜拜團體”(邪教)的國際因素


從國際背景分析,基督教身為世界第一大宗教,自身具有強烈的傳教願望。當今世界最強大的國家——美國,是基督教全球傳教戰略的基地。

(一)美國政府的“信仰外交”成為基督教全球傳教戰略的重要推動力

自美國“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確立以來,美國基督教新基要主義勢力和政治新保守主義勢力進一步結合起來,利用國家的力量,向全世界推廣美國標準的“宗教信仰自由”價值觀。這種所謂“信仰外交”(faith-based diplomacy)的實質是,將“宗教信仰”與“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相結合。正如美國前國務卿賴斯所說的“宗教自由是民主的核心”。所謂“信仰外交”的關注重點是基督教的“普世價值”。正如1997年美國國務院的報告題目:《美國支持宗教自由的政策:以基督教為重點》。這種宗教信仰文化不斷被抽象化,成為西式民主制度的圖騰,成為美國推行霸權主義的戰略工具。某些基督教新基要主義組織強調其宗教的“普世性”,傳教熱情高漲,動員大量的資源向世界各地傳教。

在整個20世紀裡,基督教的主要群體由北半球向南半球轉移,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方面隨著現代化的進程,基督教在其發源地——西方發達國家不斷衰落,另一方面某些熱衷傳教的基督教新保守勢力,長期推行傳教國際化的戰略,大力向發展中國家傳播基督教。有學者統計,20世紀初全世界85%的基督徒(包括基督教和天主教徒)居住在西方。到20世紀結束時,全世界基督徒已有60%居住在北美和歐洲以外的地區。

在當代世界宗教史研究領域有一本引起關注的著作。2002年,美國賓州大學教授菲立浦.詹金斯(Philip Jenkins )出版《下一個基督王國》。這位教授是一位歷史學家。他根據豐富的資料,分析基督教教的重心由北向南轉移的歷史趨勢。大量事實表明,隨著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基督教在西方發達國家日益衰微,而在非洲、拉丁美洲和亞洲的基督教信徒日益增長。隨著經濟、人口、文化的變遷,南半球或者廣義的“第三世界”,將是未來基督教的大舞臺。未來數十年,基督教仍然是世界性的宗教。他觀察分析第三世界新興基督教會的特點是,強調傳統價值,以福音神學為主,即:注重宣教和拯救靈魂。他分析這些新興教會增長的原因是,末世論、本土化、參與政治。他認為,世界宗教的格局是十字架與新月的對峙。菲立浦·詹金斯教授將基督教的重心從發達的資本主義世界向貧困的發展中國家轉移的過程,稱之為“上帝在南下”。

基督教福音派神學家公佈的“上帝在南下”的數據超過學者。美國著名的福音派牧師華理克(Rick Warren)說,在1900年全世界71%的基督徒居住在歐洲,而到2000年,這一比例降至28%。

以發達國家社會為依託的基督教文化,以強勢文化態勢,持續地向世界各地傳播,信徒遍及全球,繼續佔據世界第一大宗教的寶座。在基督教基要派中福音主義迅速崛起。福音派具有強烈的傳教使命感,滲透世界各地,深入社會草根階層,成為全球增長最迅速、最大的宗教團體。大量基督教徒居住在中東、非洲、亞洲等發展中國家,與當地的傳統宗教文化交織生存,摩擦不斷。

我認為,從基督教神學考察,第三世界的新興教會迅速發展的原因有三個:“末世論”、“參與政治”、“本土化”。“末世論”和“參與政治”都蘊含著強烈的社會張力。各種本土化的“末世論”,容易吸引苦難中的民眾加入教會,也容易形成宗教異端,甚至演變滋生邪教組織。宗教組織積極“參與政治”,與現代國家政教相分離的趨勢,背道而馳。作為新興的基督教會迅速擴張勢力,又高調積極參與政治,常常引發教會組織與世俗社會政權的衝突。

(二)國際霸權大力支持基督教新教類型的“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

自1999年以來,美國政府發佈的歷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均以數十頁的篇幅,歷數種種所謂“案例”,指責中國政府“嚴重侵犯宗教自由”。如:美國國務院在《2007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聲稱:“(中國)政府取締了法倫功、觀音法門、中功。政府認為某些基督教新教團體是邪教(cults),包括呼喊派(Shouters)、東方閃電(Eastern Lighting)、門徒會(Society of Disciples)、全範圍教會(Full Scope Church)、靈靈教(Spirit Sect)、新約教會(New Testament Church)、三班僕人派(Three Grades of Servants)、門徒聯合會(Association of Disciples)、主神教(Lord God Sect)、被立王(Established King Church)、統一教(Unfication Church)、家庭之愛(the Family of Love)、華南教會(South China Church)。”除了被界定為“精神運動”的“法侖a功”外,美國政府持續關注這些“基督教新教的團體”的生存——即中國政府治理的邪教組織。

美國國務院一方面嚴厲指責中國政府“嚴重侵犯宗教自由”,一方面又難以提出確實的證據。據我所知,除“法倫功”外,中國政府沒有再以“邪教”的名義,查處任何氣功類的組織。可以推測,執政者認為,用大規模的政治運動查處此類組織,這樣的治理成本太高。《報告》中所列舉的這類基督教新教團體共13種。至今為止,我沒有發現“門徒聯合會”(Association of Disciples)的資料,可能是《報告》有誤差,其他12種都是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查處的邪教組織。其中家庭之愛(the Family of Love)在中國官方譯為“天父的兒女”。據我所知,實際上,這類基督教新教團體,包括變異的組織,至少有19種。

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大背景下,此類基督教新教團體開始從境外傳入中國大陸,並以推翻現存的社會主義制度為自任,引起執政者的警惕。始作俑者為1962年在美國加州創立的“呼喊派”。應當指出的是,“呼喊派”被中國政府查處,絕不是因為其另類的宗教信仰方式,而是其推翻政府的政治行動。此類組織將宗教信仰與某種政治制度捆綁在一起,是宗教利用政治呢?還是政治利用宗教呢?此類組織的差異有多少?如何區別對待?能夠將中國政府查處此類宗教組織,歸結為“嚴重侵犯宗教自由”嗎?國際上許多右翼基督教團體不分青紅皂白,積極謀求向此類組織提供資助,這怎能不加劇他們與中國政府之間的緊張關係呢?

據我所知,多數美國學者主張積極擴大基督教在中國的影響,以利於西方文化“和平演變”中國。眾所周知,美國紐約日報駐北京首席記者艾克敏(David Aikman)曾寫過一本著作,書名就是《耶穌在北京:基督教如何改變中國及全球力量平衡》。他在書中提出,

如果將來中國基督教徒接近7千萬,中國基督教就會成為世界最大的基督教團體之一;如果中國未來三十年內基督教徒人數達到中國總人口的20-30%,基督教的理念就會在中國政治及文化中成為起著統領作用的世界觀。而“中國龍”一旦被“基督教羔羊”所“馴服”,中國將不再構成對美國和其他世界的威脅。

二、基督教新教類型的“破壞性

膜拜團體”(邪教)發展的國內因素

從國內背景分析,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陸的基督教現象不斷升溫,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一)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陸的基督教現象不斷升溫

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基督教人數及教堂、聚會點的數量都呈明顯上升的趨勢。 關於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的規模,中國政府、宗教界和學術界發表的統計數字不一。官方發佈的數字比較低調謹慎。如2008年,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撰文說,全國的基督教信徒為1600萬人,與新中國建立初期的70萬人相比,增長十分迅速。因這一統計數據不包括未經政府登記教堂的基督徒,“因此基督徒實際數量比這個統計數字要大”。

在國家宗教事務局的指導下,中國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課題組,於2008-2009年,對我國基督教新教現狀進行全國性抽樣調查。抽樣覆蓋中國31個省市自治區,採用複雜概率抽樣設計(即於總人口規模成比例的抽樣方法,英文縮寫為PPS)。調查問卷涉及19個問題,共發放63680份。“據本次調查估算,我國現有基督教徒為佔全國人口總數的1.8%,總體估值2305萬人”。

大多數學者對當代中國基督徒的調查數據,明顯高於官方的統計。2003年至2006年,在童世駿和劉仲宇教授帶領下,華東師範大學課題組在中國30個省市,對4569個樣本進行抽樣調查,估計當代中國信仰宗教的人數約有3億,其中基督徒約有4000萬。

另一個由外國學者組織的調查數據與華東師大課題組的結論接近。博克林(Dr.Werner Burklin)博士為創始人的“中國夥伴”組織(China Partner),於2007年,在除西藏以外的30個省市,對5430個樣本進行抽樣調查,結論是“中國現在的新教徒人數為3900萬,這中間包含3%的誤差。”博克林博士認為,“在教會歷史上,中國教會的發展速度要高於世界其他任何地方”

中國社科院農村社會問題研究中心立項調查當代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現狀。從2007年到2008年,該課題組先後赴陝西、河南、河北、山東、浙江、江蘇、雲南、湖南、重慶、海南、江西、福建、廣西、廣東、四川、湖北、陝西、安徽、遼寧、吉林等十幾個省份進行實地調查。該課題組負責人於建嶸教授綜合各種調查數據,認為“目前中國三自教會人數在1800萬至3000萬之間,家庭教會人數在4500萬至6000萬之間,兩者加起來可能是六七千萬左右。”

國際主流媒體和國際基督教研究機構對當代中國基督徒的數字評估普遍比較高。2008年3月12日,英國國家電視臺BBC報道稱,中國基督教人數近7000萬。2008年7月4日,美國《芝加哥論壇報》刊文認同中國基督教信徒已近7000萬。2011年,總部設在美國的研究機構“皮尤研究中心”公佈全球基督徒數據,其中有5%的中國人是基督宗教信徒,其中包括5800萬基督教徒和900萬天主教徒。國際基督教傳教組織對當代中國基督教的迅猛發展興高采烈。其數據被認為具有強烈的主觀傳教色彩。比如:國際基督教研究機構(The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Global Christianity)認為中國基督教信徒已經達到一億。韓國是向當代中國派遣基督教傳教人士最多的國家韓國基督教會的統計竟稱中國大陸有基督徒約一億二千萬

隨著當代中國基督教徒的迅速增長,其宣教教義表現出的保守性神學傾向,引起學術界的關注。在大多數學者眼中,當代中國的大多數基督教會具有福音派和靈恩派特徵,堅守《聖經》字句,熱衷強烈的個人神秘體驗,強調神蹟治病等等。這種強烈的靈恩傾向,關注末世的來臨,很容易發展為異端,衍生邪教組織。有學者的社會調查指出 ,在基層社會的宗教實踐活動中,各種基督教的派別雖有差異,但在基督教基本教義的指導下,是很難分別的,絕大多數處於相容共生的狀態。

(二)基督教與“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生存的狀態

當代學者對中國基督教現狀的調查報告表明,基督教與“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的關係有兩種類型一種類型是,處於矛盾交織生存的狀態;另一種類型是,處於“和而不同”的共生狀態

關於第一種類型有許多田野調查報告。2008年11月,我和鄭永華博士到湖南省張家界調研基督教現狀。在慈利縣福音堂調研時,那裡的教職人員告訴我們說,慈利地區有許多“異端教派”(邪教)在進行活動,經常到福音堂里拉攏信徒的就有“三班僕人”、“門徒會”、“東方閃電”、“主神教”等等。這些“邪教組織”“打著基督教的旗幟,講《聖經》斷章取義,為了謀取個人私利。”它們經常到“教會里拉羊,防不勝防,很隱秘。”

這樣的情況在全國各地是比較普遍的現象。在湖南常德地區,基督教真光堂的教牧人員說:教會周邊的異端邪說,天羅地網的。“東方閃電、門徒會什麼都有。”此地的門徒會以“三贖”名義活動。所謂“三贖”顧名思義,指三次救贖。第一次救贖是挪亞方舟;第二次救贖是耶穌降生;第三次救贖是末日來臨時拯救人類的“三贖基督”,即該組織的創始人陝西省耀縣農民的季三保。季三保原為基督教教徒,1982年曾參加“呼喊派”。1989年農曆正月十五,他在家中召開會議,自稱“耶和華與我直接對話,已定我為先知,是神的替身。”他揀選“十二門徒”自創“門徒會”。“三贖”規定,信徒每天吃飯至多不得超過二兩糧,因此該派也被稱為“二兩糧”。吃得越少說明他的靈性越高,超過二兩就表明尚未真心悔改。該派不許信徒去教堂,反對用水施洗,主張信徒“從火裡過”。調查者發現,真光堂裡有相當數量的信徒都曾參與過“三贖”的活動。

另一種類型是,基督教與“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處於“和而不同”的共生狀態。

關於這種類型也有許多調查報告。2005年至2006年,北京大學宗教社會學專業的李順華博士,在家鄉河南衛輝市進行基督教田野調查。作者在其博士論文中寫道:

“基於宗教信仰基礎的大致相同——‘東方閃電’在他們看來是異端——衛輝市鄉村基督教會並不認為上述幾個教派會對他們構成任何實質性的威脅;在衛輝市基督教會看來,無神論、進化論以及民間信仰才是他們生存與發展的最大障礙與威脅。因此,在鄉村基督教會以及聖詩班的聖化活動中,其矛頭很自然地會首先直指無神論、進化論與民間信仰。這是鄉村基督教會在建構群體自我認同以及其他聖化活動中所必然採用的策略,也是在它面對外來威脅時所採取的必要的生存之道。”

這份田野報告指出,在衛輝市鄉村基督教會看來,“東方閃電”之類“基督教異端教派”,與他們宗教信仰的基礎大致相同,因此,不認為這些教派“對他們構成任何實質性的威脅”,而“無神論、進化論以及民間信仰才是他們生存與發展的最大障礙與威脅。”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西方宗教在中國農村的傳播現狀》課題組的研究報告評估寫道:

“當前我國農村整體的宗教生態無論從信眾數量,還是從發展速度和趨勢來看,西方宗教都是保持著一枝獨秀的局面。”“基督教在西方宗教中又佔據獨大的角色,在中國認定的五大宗教中,基督教信眾佔在農村佔95%以上,地下基督教(家庭教會和邪教)近年發展的速度驚人,佔基督教的70%左右。”“西方宗教的各種形態在該地區遍地開花、結果,迅速蔓延,其中基督教信眾業已佔其總人口的10%到15%,且呈急速增長趨勢。”

該課題組負責人董磊明教授和楊華研究員強調指出:

“基督教“三自”教會、家庭教會與基督邪教三者關係微妙,不容忽視”“三者都以聖經作為自己的教義來源,基督教‘三自’教會是政府認可的唯一合法的基督教組織,家庭教會則是處在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政府採取的是不出事不管理的默許態度,本土基督邪教則是基督教的異端組織,對教義的理解和組織形式都有別於前二者。‘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就目前在農村的發展而言,幾無區別,兩者的聯繫特別廣泛和深入。”

“家庭教會大量吸納“三自”教會各教會領導層中的失意者或鬥爭的失敗者,擴充自己的陣容、提高對教義理解的層次,同時也高薪聘用“三自”教會神學院培養的學生作為自己的神職人員,為“三自”教會神學院減輕了就業壓力。在其他方面,“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的交流也十分頻繁,特別是新一代的神職人員和教會管理者幾乎沒有二者的身份區隔,在對中國近代史、海外教會、基金會等的認識上幾乎是一致的,“三自”教會甚至通過家庭教會從海外募取大量資金本土基督邪教組織則直接產生於家庭教會。”

綜上所述,我認為,不管是處於矛盾交織生存的狀態,還是處於“和而不同”的共生狀態,總之,在中國大陸基督教的持續發展,特別是在廣大鄉村地區,為各種基督教類型的“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組織)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肥沃的社會土壤


三、基督教新教類型“破壞性

膜拜團體”(邪教)的特徵與危害

2001年,我曾在《世界宗教研究》上發表《邪教釋義》一文,將當代中國邪教的主要特徵概括為三點。我認為,至今為止,這些分析依然具有參考價值。

第一,教主膜拜與精神控制。邪教教主自命為至高無上的“神”,是絕對的權利中心,意志凌駕於眾人之上。其內部結構是背離現代社會的獨裁專制。教主自我神化,製造“神蹟”,演示“超自然的特異功能”,製造轟動效應,引誘群眾的迷信,進而煽動信徒狂熱,逐漸削弱其心理防線,扭曲其正常人格,剝奪其獨立思考能力,使其心甘情願地盲從教主。教主的政治野心和權利慾望,隨著其勢力的擴張不斷膨脹,策劃或鼓動信徒的精神和行為達到痴迷。

第二,宣揚末日與暴力行為。邪教教主大肆宣揚世界末日即將來臨,製造恐慌氣氛,使信徒狂熱盲從。當邪教劣跡昭著後,一旦受到社會的譴責、政府的查處,教主感到其“神”的地位受到威脅,便鋌而走險,以世界末日來臨為號召,煽動信徒暴力相抗,激烈反抗社會,以自殺、槍戰、放毒等瘋狂手段,造成慘烈的社會危害。

第三,秘密結社與非法斂財。邪教教主通常採用秘密結社的方式,建立封閉或半封閉的組織。教主要求信徒斷絕或疏遠與家庭和社會的聯繫,對教主奉獻出自己的一切,包括思想、財產乃至肉體、生命。教主攫取信徒的“捐獻”,成為非法斂財的爆發戶,驕奢淫逸,肆意揮霍。

當前,我們應當高度重視基督教新教類型“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的特徵與危害。其中,我認為,此類組織政治叛逆性和傳播方式的草根化,特別值得深入研究。

(一)基督教新教類型“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叛逆性和草根化

基督教屬於一神教,唯我獨尊,排斥其他信仰形式,其不寬容性潛在著與世俗社會更強的張力。中國基督教本土派的生存環境,有重儀式輕教義的傾向。基督教異端衍生的“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組織)往往具有更狂熱的極端性。“全能神教”就是此類組織的典型代表之一。

1、強烈的政治叛逆性

“全能神教”是美國基督教異端“呼喊派”的衍生組織,“全能神教”組織又名“東方閃電”、“實際神”。該組織是上世紀70年代末由美國傳入我國的基督教異端“呼喊派”分化衍生而來。其創始人趙維山原是“呼喊派”骨幹,因與同黨不和而另起爐灶。“全能神”引用和曲解基督教教義,散佈從《聖經》改編的所謂《東方發出的閃電》、《全能神你真好》等歪理邪說,非法傳教。

該組織宣揚耶和華統治的“律法時代”、耶穌統治的“恩典時代”已過去,“全能神”統治的“國度時代”已來臨,神以一個東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臨中國,將對人類進行審判。並聲稱“世界末日就要來臨”,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將被“閃電”擊殺。它聲稱“當今中國是一個沒落的帝王大家庭,受大紅龍(指共產黨)支配”,煽動信徒要在神的率領下與“大紅龍”展開決戰,“將大紅龍滅絕,建立全能神統治的國度”。

2、傳播方式的草根化

這些“異端教派”(破壞性膜拜團體)傳播方式本土色彩濃重,具有草根性的滲透力。它強調說方言、唱靈歌、跳靈舞、見異象、趕鬼醫病等活動方式,不僅容易與中國傳統的民間信仰相混雜,更迎合了中國民眾帶有功利性色彩的信仰動機。他們注重以神蹟、靈異排除苦難,醫治疾病。誰家有人生病、住院,誰家出了事故,他們就會聞訊而至,不厭其煩,問寒問暖,列舉大量禱告治病、消災免難的案例,目的則是勸人入會。而一些缺乏分辨能力的普通信徒看來,只要他們能解決實際問題,就不妨參與。

“全能神教”組織體系嚴密,聯繫方式秘密。該組織最高者為女神,下設祭司,教會分大區、小區、分號教會,負責人叫“帶領”。其傳教如同傳銷一樣,採用“人際關係網絡滾動法”,單線聯繫。只管入教,不准問姓名,在交流中只稱假名。被政府部門發現叫“出環境”。傳教者一般不準帶任何通訊工具,聯繫時,有人接送。該組織常常蠱惑信徒離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財產交給教主,致使許多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許多原本貧窮困苦的家庭雪上加霜。

(二)“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對發展中國家造成的衝擊力,遠遠超過發達國家。

2007年12月6日-8日, “膜拜團體國際學術研討會” 在深圳舉辦。12月7日,我曾應邀參加錄製鳳凰衛視專欄節目《震海聽風錄》。在訪談結束時,邱震海向我提出一個問題:“習教授,您怎樣評估今後膜拜團體發展的趨勢?”我回答說:“隨著全球化的進程加速,國內國際因素相互影響會進一步加深;隨著當代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國社會經濟結構的日益多元化,社會文化的日益多樣化,‘膜拜團體’現象將會長期存在。”

當時,我特別強調指出:“‘破壞性膜拜團體’對發展中國家造成的衝擊力,遠遠超過發達國家。因為發展中國家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保障體制正在逐步建立,還有許多盲區和薄弱環節,整個社會的風險係數較高。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學者,我們更加關注‘膜拜團體’的破壞因素。”這一觀點得到許多有識之士的認同。2009年1月9日—11日。同樣背景的學術論壇再次在深圳舉辦。這次國際論壇的主題定為:“破壞性膜拜團體的危害和社會治理”。這表明這個命題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

為什麼“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對發展中國家造成的衝擊力,遠遠超過發達國家呢?我們比較中國和西方宗教文化的社會歷史基礎,分析其中巨大的差異,可以解惑釋疑。

中國歷史上的宗教文化是多元兼容共生,而西方社會強大的制度性宗教獨霸天下作為邊緣性宗教文化的“膜拜團體”,它們的生存環境大不相同,發展的形態也大不相同

西方社會一直存在著結構性的神聖與世俗的二元張力。在中世紀政教合一社會模式中,宗教成為維繫社會整合的共同價值,被其社會歷史賦予神聖的含義。隨著近現代社會的發展,國家確立了政教分離的原則,宗教信仰自由成為公民的權利。現代國家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使公民的信仰成為個人選擇的權力,包括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脫離某種政權強制推行的精神加鎖。在當代西方發達國家中,雖然傳統宗教的社會作用,出現日漸衰弱的趨勢,宗教作為源遠流長的文化價值,仍沉積在民眾意識中。新興宗教——膜拜團體大量湧現,它們仍被視為邊緣文化,多數團體規模較小,多數自生自滅。到目前為至,絕大多數膜拜團體還難以與傳統制度性宗教抗衡,也有少數新興宗教組織,不斷調正自己,逐步發展成熟,開始融入主流社會。

中華民族在長達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形成獨特的文化傳統,尤其與西方文化相比,這種獨特性更加鮮明

第一,豐富的人文主義理念和多元兼容傳統。中華民族的宗教信仰一直呈現出多元兼容風格。儒釋道雖有摩擦,但終能相互吸收、相互交融,從未發生像中世紀西歐那樣殘酷的宗教戰爭。儒釋道的鼎立和互補,以及多種亞文化的和平共存。人文主義和無神論思想也有廣闊的活動空間。

第二,政權始終支配教權。從古至今,中央政府的世俗權力始終是唯一合法的社會政治權力。宗教從來沒有成為獨立的社會政治力量。宗教只能服從世俗政權的統治,絕不容許神權與政權分庭抗禮。

第三、強烈的世俗性與功利性。中國的宗教信仰一直具有強烈的世俗性與功利性。中國宗教信仰的核心理念是“敬天法祖”。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傳統綿延數千年,成為全社會認同的價值觀。人們祈求天神和祖先護佑,降恩賜福,驅魔避邪,表現出強烈的世俗性與功利性。

第四、巫術文化的根基深厚

。從人文主義視角考察,中國宗教信仰的世俗性與功利性,其積極因素是弱化神學信仰,避免宗教狂熱,但其消極因素則是使得巫術文化十分興旺。民眾與神鬼溝通的中介是巫師。巫師自稱具有通神的能力,藉助神鬼的法力,為民眾祈福禳災。巫師通神的能力滲透到宗教中,可能發展成為教主崇拜。各種繁雜的巫術文化影響至今,成為各種新宗教—膜拜團體生存的社會基礎。

在東西方文化中,作為一種宗教類型的“膜拜團體”,既有共性,也有差異。我認為,他們在宗教模式上的共同點有:由卡里斯瑪(Charisma)型教主領導,表現出神秘主義救贖傾向,注重個人精神和神秘體驗,制度化程度較低。從宗教學角度考察,它們的宗教實踐方式有共同性,可以用“膜拜團體”的概念來分析。

但是,它們在不同的社會生存環境中,在發展形態上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在西方社會,有強大的制度化宗教佔據著民眾宗教信仰的空間。在中世紀,基督教的強力統制,以血腥的暴力消滅“巫術文化”的生存。隨著現代化的發展,西方社會生活的多元化,出現了眾多的“膜拜團體”,但也只是邊緣性的文化現象。絕大多數規模較小,自生自滅。

在中國歷史上的制度化宗教,在統治者“神道設教”的指導下,擔負著教化社會的部分功能。而民間宗教在社會基層的表現出更深厚的草根性。在中國文化“多元兼容共生”的傳統中,各種繁雜的巫術文化生存在各種民間信仰中,至今在社會生活中仍有相當的影響力。巫師通神的能力滲透到宗教中,可能發展成為教主崇拜。如果說,“膜拜團體”的宗教特徵是,由卡里斯瑪(Charisma)型教主領導,注重神秘主義的精神體驗,那麼,中國大多數民間宗教均具有這種特徵。我們可以說,“膜拜團體類型”的宗教團體,在中國社會不能簡單地視為“邊緣性宗教文化”。一方面,它們與主流文化相比,處於社會下層,是草根文化,另一方面,它孕育和繁衍,有綿延不絕的社會基礎,即民眾中廣泛存在的信仰文化,擁有悠久的歷史傳統和深厚的民眾基礎。

我認為,在中國社會里,“膜拜團體類型”的宗教團體,是比較普遍的宗教生存方式,因而中國的“膜拜團體”,往往信眾數量眾多,而且生命力頑強它們通常溫和地生存在基層社會,但遇到社會危機時,有些“膜拜團體”爆發的衝擊力,足以震撼主流社會的制度大廈

。在當代中國開放改革深入發展的形勢下,我們應當關注膜拜團體中的破壞性因素,特別警惕打著基督教旗幟的“破壞性膜拜團體(邪教)”。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科學與無神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崑崙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崑崙策網【作者授權】,原載《公安大學學報》201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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