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新鲜!河南灵宝两户家庭被盗数次,结果却被“小偷”报了案

河南商报记者 张晶晶

当场抓住家中正在实施盗窃的小偷,让自己财产免受损失,本是件幸运之事。万万没想到,本是受害者,却因一念之差成了犯罪嫌疑人。

新鲜!河南灵宝两户家庭被盗数次,结果却被“小偷”报了案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灵宝市公安局获悉,灵宝市公安局川口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时,遇到了一件颇令人意外的敲诈勒索案件。

11月28日,牛某某在川口乡某小区郭某某(男,40岁,川口乡人)家实施盗窃时,被郭某某现场抓获。

面对入室盗窃的“小偷”,郭某某毫不留情,一顿殴打。牛某某心生畏惧,连称“私了,私了”。

郭某某自称,家中一共被盗4次,损失金额达1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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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协商,牛某某同意赔偿郭某某损失10000元;恰在此时,同小区的田某某闻讯赶到郭某某家中,对牛某某言语威胁,也要求牛某某赔偿其家中被盗的损失,牛某某因害怕郭某某、田某某报警,就通过支付宝转给郭某某10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田某某5000元。郭某某、田某某收到钱后,将“小偷”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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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郭某某、田某某一念之差,竟让自己从盗窃案的受害者成为了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郭某某、田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1月29日,2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遇到小偷,应当立即报警交由警方处理,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别让一时的贪念坑了自己。

(河南商报见习编辑 王红春 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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