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新華傳媒股份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王建才涉嫌貪汙今被提起公訴

新民晚報訊(記者 郭劍烽)今天,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貪汙罪對上海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傳媒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上海新華傳媒連鎖有限公司(下稱新華連鎖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王建才提起公訴。

此案為市監委指定寶山區監委管轄,寶山區檢察院已於2019年12月13日以貪汙罪對王建才決定逮捕,並於2020年1月22日報送二分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才享有的訴訟權利,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並訊問了被告人王建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4月至2016年2月,王建才利用擔任新華傳媒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及新華連鎖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的職務便利,通過其個人實際控制的上海準弈貿易有限公司等,低價承租新華連鎖公司的商業用房,再加價轉租他人,侵吞租金差價共計1.6億餘元;同時讓新華連鎖公司為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商業用房支付工程款,非法佔有新華連鎖公司資金194萬元。王建才將上述錢款用於償還其個人經營公司的銀行貸款、投資證券期貨、水產養殖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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