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29歲男子為了搶劫他人,居然將獸用麻醉藥摻入飲料迷倒對方,最終獲刑13年

申晨間  |  29歲男子為了搶劫他人,居然將獸用麻醉藥摻入飲料迷倒對方,最終獲刑13年

為非法佔有他人錢財,何某化名“劉凡”結識錢先生,後趁錢先生不備將隨身攜帶的獸用麻醉藥摻入其飲料中,在錢先生服藥昏睡期間,通過控制其手機,對其支付賬戶進行提現、交易套現、小額貸款等操作,從賬戶餘額及綁定的銀行卡賬戶內共計轉賬人民幣73000餘元。

日前,經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何某因犯搶劫罪被嘉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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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醒來賬戶損失7萬多元

錢先生從事的是貸款推銷行業,2017年11月底,他在網上發佈貸款廣告,很快一名自稱“劉凡”的男子聯繫上了他,要求辦理貸款。

兩人見面談好貸款事宜後,“劉凡”提出想與他合租,並可以分擔房租,錢先生考慮後答應了。

11月23日,“劉凡”住進了錢先生的家中,成了合租室友。

11月24日晚,錢先生在下班途中買了飲料和食品帶回家中與“劉凡”分享。在這期間,“劉凡”拿著錢先生喝了半瓶的飲料,說要為錢先生泡一杯豆奶,便轉身離開客廳。不一會兒,“劉凡”拿著泡好的豆奶極力邀請錢先生品嚐。

據錢先生回憶,當時喝了飲料之後不久,他便覺得身體不適,很快回房睡覺去了。

11月25日凌晨時分,當他迷迷糊糊醒來時,發現自己的蘋果手機不見了,用家裡備用電話打過去,電話通了卻被立即掛斷。此時,仍然異常睏倦的錢先生來不及細想便又陷入了昏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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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圖文無關

當他再次醒來時已經是幾個小時後的事了,這時他才發現自己的支付寶內2萬餘元人民幣已經被轉走,兩張信用卡被透支,支付寶賬號還被用來貸款數萬元,而“劉凡”早沒有了蹤影。

錢先生隨後報警,在之後警方安排的檢查中,檢測出他昏睡的原因是因為之前服用了一定劑量的獸用麻醉藥。

公安機關經網上追逃,一個月後將化名“劉凡”、真名為何某的犯罪嫌疑人抓獲。29歲的何某在到案後曾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他事先偷看了被害人的手機解鎖動作,掌握了密碼,又趁被害人不注意,在飲料中加了麻醉藥,之後進行一系列轉賬、套現的操作,並通過網友張某從南昌飛到上海進行提現。但在審查起訴階段,何某卻翻供否認故意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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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圖文無關

麻醉他人後謀財,是盜竊還是搶劫?

2018年,在面對檢察官的詢問,何某辯稱自己飼養大型犬,所以身邊備有獸用麻醉藥,方便為寵物修剪體毛、指甲等。

他還狡辯稱,當時作案是因為認為被害人“品行很差從而心生厭惡,所以在其飲料中下了小劑量(不到1.5ml)的麻醉藥”,此外,何某聲稱自己是在“被害人昏睡之後才產生謀財的想法”,因此只能算是盜竊。

承辦檢察官認真審查證據,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對本案中提取的摻有麻醉藥的飲料進行濃度鑑定。經過檢測,實際加入的藥品劑量遠超其所供述的劑量,明顯具有排除被害人反抗能力的搶劫故意。

當然,何某自相矛盾之處不止這一點。

首先,何某在涉案過程中始終使用假名“劉凡”。其次,他並未將寵物帶在身邊,獸用麻醉藥也不是日常用藥,不需要隨身攜帶。此外,何某早在事先就觀察好被害人的解鎖動作,掌握了密碼。在被害人昏迷後數小時內即完成了解鎖、控制賬號等一系列操作,還聯繫他人專程從南昌飛到上海進行取現,逃避追查,有別於“臨時起意”。加之其刻意迴避使用麻醉藥的劑量,加註了遠超安全劑量的注射量,足以證明他在使用該藥品時的主觀目的,就是為了使被害人徹底失去反抗能力。

嘉定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在與被害人接觸過程中,特別是對被害人施用麻醉藥之前,即已經產生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故意。犯罪嫌疑人何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麻醉手段排除被害人反抗能力,劫取被害人財物7.3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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