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我省20條措施“含金量”十足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我省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11月20日,省政府官網發佈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20條措施的通知》。

推動創新創業發展動力升級

《通知》明確提出,推動規上工業企業實現研發活動全覆蓋。對於研發投入強度大的規上企業,給予一定金額的財政資金獎補。鼓勵建立創新能力共享的融通模式。

提升工業整體創新能力。對企業實施智能製造、綠色製造、工業強基、“兩化”融合等轉型升級成效突出的項目,擇優對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給予補助,補助比例按照申報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5~2倍計算。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省科技計劃重點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及產業化項目,擇優支持已獲得國家科技獎勵的科技成果進行轉化,通過獎勵性後補助方式擇優支持已完成轉化推廣並在產業化過程中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

引導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中小企業給予財政資金獎勵。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全省排名前十位的企業,根據其研發投入給予一定科研經費獎勵。其中,對主營業務收入2億元及以上的,最高獎勵400萬元;1億元(含)~2億元的,最高獎勵300萬元;低於1億元的,最高獎勵200萬元。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按項目上年實際國撥經費的3%~5%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最高獎勵60萬元。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按國家獎勵額1:1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的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對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費用投入達到一定金額按比例給予獎勵。

促進創新創業平臺服務升級

提高雙創孵化平臺孵化能力。對新認定或備案的各類國家級雙創孵化平臺,在享受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支持(不得重複享受政府財政資金支持)。對省外國家級孵化機構落戶我省的,比照我省現有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補助標準執行。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50萬元。對已有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孵化畢業的企業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擇優獎勵30萬元。

進一步發揮示範引領帶動作用。在山西“智創城”省級雙創中心建設、省級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年度評估工作中,對達到優秀的給予資金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給予省級基本建設資金政策傾斜支持。

提升創新能力水平。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給予與國家補助資金等額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質量標杆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運用能力試點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提高科研資源使用效率。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法人單位,面向社會開放大型科研儀器的公共檢測、分析實驗、檢測認證、共享實驗室等服務平臺,並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大力培育創新創業集聚區。著力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優先培育項目、重點配套及補鏈項目、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建設。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15%,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支持省級開發區建設一批省級大中小企業融通型雙創特色載體,給予每個特色載體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

增強金融支持作用升級

發揮創業投資支持創新創業作用。發揮好政府出資創業投資基金作用,引導私募創業投資基金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規範化發展。以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為試點,探索發展天使投資的有效路徑。

落實創業投資財政扶持政策。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我省境內創新創業企業達到1000萬元(扣除政府引導基金後)且投資期限已滿1年的,可按不超過其投資額2%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落實創業投資稅收扶持政策。在省發展改革委備案並經年度檢查核實,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的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4個月以上,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4個月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結轉至以後納稅年度抵扣。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參照執行。

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直接上市掛牌融資。大力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造,對在滬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民營企業,由省級財政給予200萬元的獎勵。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民營企業,由省級財政獎勵100萬元。對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進行股份制改造並融資成功的民營企業,由省級財政獎勵20萬元。對在滬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國有企業等,由省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國有企業等,由省級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的企業,由省級財政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加強人才智力支撐

大力支持引進高精尖缺人才。對能夠引領全省產業發展、帶動區域性產業結構調整和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採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和特事特辦引進辦法,支持引進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面向我省經濟主戰場,重點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現代服務業發展等領域引進急需的具有國際一流、國內頂尖水平的科研創新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對所引進的科研創新領軍人才及人才團隊,參照各省引進同類人才的最高標準給予科研經費、安家費和生活津貼補助。對成功引進駐晉工作國內外院士給予1000萬元科研經費、200萬元安家費和每年40萬元津貼;對成功引進駐晉工作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領軍人才給予500萬元科研經費、100萬元安家費和每年20萬元津貼;對柔性引進的院士和“千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人才,根據在晉實際工作月數,分別給予每月2萬元和1萬元的津貼。

完善人才引進培養政策。繼續組織實施“三晉英才”支持計劃,鼓勵高校為“1331工程”引進培養人才。加大本土人才培養力度,對新認定的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創新中心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擴大科研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擴大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經費分配使用自主權。在有條件的科研項目中實行經費支出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之外的科研經費開支由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自主決定。

營造良好雙創生態環境

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推動企業投資項目由重事前審批向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促使政府靠前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企業辦理事項不斷減少、項目報建審批時間大幅縮短,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電子營業執照改革。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創新市場監管方式,提高服務質效。強化信用約束和失信聯合懲戒,加快推進全省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深化“互聯網+監管”改革,建立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高效監管機制,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激發經濟發展動力。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化再造政務服務,簡化優化辦事流程,加快構建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延伸充實雙創活動周內容,營造良好創新創業氛圍。

探索建立雙創容錯免責機制。在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實施創新項目及國企改革過程中,對政府部門、國有企業相關負責人在履職過程中發生問題的,應客觀公正作出審計評價和處理,屬於改革創新合理容錯的,予以免責。推動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允許種子投資基金最高50%的投資金額失敗容錯率,風險投資基金最高30%的投資金額失敗容錯率,並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做好銜接,著力解決基金公司不敢投的問題。

本報記者王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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