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今年来,12位科研院校领导落马,7人曾任“一把手”

【编辑/张喜斌 统筹/刘姝蓉】

5月21日,大白新闻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现:今年以来,已有11所科研院校12位科研院校领导落马被查。其中,包括3位原院、校党委书记,4位原院、校长和5位原副院、校长。

除此之外,还有7所科研院校的7位院、校领导被处以党纪政务处分。包括2位原院、校党委书记,3位原院、校长和2位原副院、校长。其中,3人被“双开”,2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1人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1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今年来,12位科研院校领导落马,7人曾任“一把手”

被查官员中7人曾任“一把手”

今年来,12位科研院校领导落马,7人曾任“一把手”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1所科研院校12位科研院校领导落马被查。其中,包括3位原院、校党委书记,分别是: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任凤春,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周介铭和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

此外,还包括4位原院、校长,分别是: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马洪军,贵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韦磐石,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和重庆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雷寒。

另外,还包括5位原副院、校长,分别是: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原副院长申宝忠,三峡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焦时俭,贵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副院长、党委委员龙渊,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原常委、副院长汤会琳和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李延臣。

据悉,这12人中,有7位曾任“一把手”(院、校党委书记或院、校长)。

有7位官员被处以党纪政务处分

今年来,12位科研院校领导落马,7人曾任“一把手”

大白新闻注意到,除了落马被查的12人外,还有7位院、校领导曾被处以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包括2位原院、校党委书记,3位原院、校长和2位原副院、校长。

据悉,在这7人中,有3人被“双开”,2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1人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1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也就是说,7人当中有6人均被开除党籍,还有1人被留党察看一年。

被“双开”的3人是:宁夏医科大学原副校长、党委常委,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原院长杨银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山东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任廷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孟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此外,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金星和江苏警官学院原副院长倪兴余2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石家庄学院原党委书记杨鹏起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原院长杨建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中纪委机关报:“象牙塔”不容玷污

今年来,12位科研院校领导落马,7人曾任“一把手”

2016年12月,中纪委机关报曾发布了《“象牙塔”不容玷污》的文章。该文章称,全国仅2015年就有34所高校的53名领导被通报,平均每周就有一名高校领导被通报。文章对此称,发生在“象牙塔”里的腐败,更容易引发人们愤慨。

文章称,高校腐败的“病因”是多方面的。这些高校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如此轻易地腐败获利,一方面是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和身上的责任担当,才会任心中的贪欲越过纪律的红线。

从另一方面说,高校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也暴露了监管上的“失灵”。高校乃是书香纯净的地方,岂容贪腐之事肆意横行!面对高校腐败现象现状,对从事高校教育工作的党员干部而言,更应时刻牢记教书育人的使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纪律意识。

文章称,对教育主管部门来说,一手要抓惩治,一手要堵漏洞,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相关机制,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此外,高校纪委应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深入推进高校正风反腐。

“象牙塔”的高贵在于其纯洁,若任由腐败分子玷污,则必然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唯有直面问题、严惩高校腐败,才能还校园一片清静,还“象牙塔”以本色。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山东省、江苏省、河北省、湖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重庆市纪委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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