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女兒因感情不合離婚,外孫三週歲了一直跟我們,男方不想要孩子,我們要了怎麼樣?

嘟嘟姥爺8


我支持你們帶著孩子!

外公外婆和媽媽對孩子一定不比爸爸和爺爺奶奶差。既然他們不要孩子,強行讓孩子跟著他們只會讓孩子受委屈。

但是你們要了呢又有所顧慮,考慮到女兒帶著孩子不好找對象等等。

如果你們就一個女兒的話,就完全不需要有顧慮了,孩子你們幫著帶一下,女兒該幹嘛幹嘛。

如果你們自己有帶著孫子,或者不方便帶孩子,那孩子的媽媽就自己帶,總會遇到對的人的。

男方已經明確不想要孩子了,如果媽媽再拋棄她,她得多無助,多傷心啊。

不管有什麼困難,也請不要讓孩子來受這些苦難,是大人讓她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帶她來了,就得負責,否則就是造孽。

為了孩子考慮,請不要拋棄她。

既然她一直都是跟著你們的,那父母離婚對她影響也不大,看得出你們也是真心對待孩子的,孩子跟著你們是最好的結局。

帶著孩子,你們不會後悔的。加油吧,祝你們越來越好。好人一生平安……


立青姐姐


男方家當然不想要了,嫌棄是負擔!你們也不能要,畢竟兒子是男人家的血脈,跟你們家沒關係!他們家的孩子,留給他們,至於他們家愛養愛賣了,你們不用管他!不是因為冷血無情,是這年頭女人帶孩子別指望再嫁!現在的男人寧可打光棍,也不娶帶男孩子的女人!我的同學離婚帶男孩子的,都沒嫁出去,一輩子自己吃苦受累帶著兒子。她們的男人因為沒有孩子牽連早就都又結婚了!


花狸貓mm


現在不負責任的渣男還不少、這是我們這些養女兒的煩心事、本想女兒長大結婚我們可以過自己的老年生活,那知女兒婚後會給我帶來兩個吃喝拉撒都得侍候的丟給我們來完成,女婿是大孩子在加個小外孫、累得長年無休,還確得是理所當然。哎、這就是一家難唸的經。


萍水相逢169579615


男方不要自己養啊,我生了兩個女兒離婚的時候他爸不要我一個人邊打工邊養活她們只是自己辛苦點,孩子們也很聽話大的已大學畢業小的上上學六年級,如果父親不要母親不要會給小孩幼小的心靈造成陰影。所以我們做父母的你既然生了她我們就要擔起這份責任,讓孩子吃飽穿暖有書讀雖然辛苦但是苦也值得的。小孩長大了他們也會感恩父母帶大她不容易她們會很努力學習工作。所以我們做父母的那怕婚姻再不幸福我們永遠也不要執棄自己的孩子。


劉芷諼


這麼跟你說吧,但凡離婚的男女,不管要不要孩子,這個孩子也基本就是無父無母了,也就是老人能照顧一點吧!(比孤兒強的就是,還有一個家吧,不至於流落街頭而已。)這雖然戳心,卻是很多離婚現狀。

我是老師,見過太多父母離異的孩子了。

首先,離異方不要孩子的。

就是你問題中的爸爸一方。(也有女方的。)他們因為名義上不要孩子了,他們的目的就是趕緊再找一個新的,自己有新家庭,新孩子,這個已經不是他的被拋棄的孩子,他們更是無動於衷。就裝沒有這孩子一樣。

最後,連撫養費都懶得給。為了要撫養費,好多離異父母打官司鬧上法庭的數不勝數。

你會感覺驚訝?竟然連撫養費都不給?這是真事。

我們在學校裡,看見過很多,有的人是因為恨對方,捎帶著恨自己的孩子,錢麼,自己花還不夠,亂吃亂喝亂用不心疼,給自己孩子就心疼。

真是可悲,孩子真倒黴!



再說,要了孩子的一方。

有的能做到對孩子很好,有的呢,還想再結婚,再“組建家庭”,那麼這個孩子就是累贅,我見過最“負責”的,只不過輔導孩子功課後,就迫不及待走了,把孩子扔給老人。自己到新家去了。

我也見過,對新孩子(再婚生的),各種愛護,無微不至。對帶過來的孩子,麻木不仁,裝看不見。新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原來的孩子不過是失敗婚姻的見證。新孩子是親爹親媽,過得無比幸福。



最後說說老人。

老人對離異的孩子,很心疼,也願意讓他們去“尋找幸福”,那孩子呢,就成了老人的“老么兒”。就跟著老人吃喝拉撒睡,老人老了,身邊又多個孩子。

大部分老人都是經過了這麼幾個過程:

兒子(女兒)離婚——

同情孩子,大包大攬養孫子(外孫)——

開始養的很帶勁——

後來,年紀大了,越來越吃力,尤其是學習,壓根輔導不了——

老人吃力,孫子(外孫)學習差。兒子(女兒)呢,跟他無關,他該幹啥就幹啥。

所以,就是這麼個現實。你留下孩子,孩子就成了你的。到最後,爹不疼媽不愛,也就是老人給口吃的吧!


Longsuixinyuan


對於這個我們村有一個,女的原來找了個四川的,本來家裡反對,是女的堅持找這個男孩,結果結婚二年,男孩不務正業,吃喝嫖賭好吃懶做,女的常常遭到家暴,沒辦法離婚了,帶個週歲的男孩,男方不要,只女方養著,男孩有外公外婆帶,現在都十五六歲了,外婆外老給他蓋上樓房,讓他好好讀書,外公外婆就當親兒子一樣,現在這孩子沒受一點點委屈,這不好嗎?


xenZhyini


一般在離婚時,男方都不要孩子。但是,到男人自己老了,一般就會想起孩子,通過各種方式找到孩子,各種要求孩子。所以,離婚時不要孩子可以,也要保證老了,有需求時不給孩子找麻煩。一部分人在年輕時想多瀟灑就有多瀟灑,完全不顧及家人和孩子的感受。如果自己缺少責任感,就不要指望別人也會有責任感。所以,你們接下孩子,會有善報的,孩子會知恩的。



婚姻顧問丁嫂


女兒離婚,男方不願要孩子,只有外公外婆代養,這個很明顯是男方怕孩子拖累他走進下一次婚姻。

話說回來,這樣的男人你女兒不要也罷,你外孫不跟他也妥。這種沒有責任心的人,不管他將來找到什麼樣的老婆,組建成什麼樣的家庭,他仍然是沒有擔當、自私自利的慫男人,不改壞毛病,幸福好不到哪裡去。

孩子是無辜的,你前女婿不要,當然你只能寶貝著,總不能將他推來推去吧……三歲小孩,父母離異,本來就給他身心造成了傷害,自己還沒人爭著要,無疑讓他幼小的心靈雪上加霜。

有人說,離異的孩子完全由一方帶大,太吃虧。孩子長大了當認爹的認爹,當認孃的認娘,這是不爭的事實。

父母離了,他和父親的血緣關係改變不了。所以這種風險一定存在,但自己種下的因,必須吃掉這個果。

為了可憐的孩子,做大人的必須做好自己的本份,苦點、累點,但千萬別怠慢了孩子,他是一條鮮活的生命,他有權利獲得他來的到人世間的幸福。

吃虧不一定是福,但一定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你說是不是呢。





慵懶範兒


我接觸了太多的孩子,也帶過不少離異家庭的孩子。不得不承認,目前能夠做到離婚不影響孩子的家庭少之又少。

許多家庭容易陷入這樣的誤區:

1、將仇恨傳遞給孩子。

因愛生恨的夫妻不少,即使選擇離異依然恨意重重。有的家長會忍不住在孩子面前吐槽對方的種種劣跡,甚至祖輩也對孩子洗腦。

對方可能確實不負責任,也有可能確實很渣,但是無論怎樣,對方都是孩子的父(母),他們有著親子情感關係,你描述的對方形象越差,對孩子的傷害越深。

在恨意中長大的孩子出現心理問題的可能性極大。

2、害怕孩子和對方親近。

離異後一方辛辛苦苦養育,另一方偶爾拉近一下親子關係,甚至從不參與,孩子也對對方滿心惦記,養育方心理不平衡可以理解。

但是站在孩子的角度來說,他們既需要母愛,也需要父愛,孩子擁有愛的思念也未必不是好事。

3、把孩子當皮球踢來踢去,推卸責任。

有的家庭離異之後都把孩子當成負擔,都把孩子當成累贅,誰都不願意撫養。

孩子在這種被嫌棄、被拋棄的恐懼中長大,基本不可能保持身心健康。

其實不管你的婚姻經營的如何,當你生下孩子的那天起,孩子就已經成了你甩不掉的“包袱”。

女兒感情不合離婚,外孫跟你們,男方不想要孩子,也許他們有這種傳統想法:

1、男孩子,即使是你們養大的,他肯定也會認祖歸宗。

以前這種情況確實存在,現在隨著思想觀念的轉變,還真的未必。我身邊就有幾個男孩長大成人,為了感激母親及其他養育者的付出,用改姓的方式報恩的。

2、養孩子太麻煩,反正我是他老子,變不了。或者想:孩子我想要的時候可以再找人生一個,要不要沒關係

這種人即使把孩子交給他,你女兒也不會放心吧?

既然男方不願意參與養育,建議你們不要再放棄孩子。

養育過程你們肯定會付出許多,會有許多委屈。但是我依然建議你們為了避免孩子將來成為麻煩、成為負擔,幫助女兒一起努力給孩子創造一個健康陽光的成長環境,呵護他成長為一個健康、陽光、優秀的男子漢。

待到孩子成年,有了是非分辨能力,是是非非也不再會影響他人生觀建立的時候,再和孩子聊這些陳年往事。

至於孩子怎樣處理這些關係,交給孩子自己就好。


媽咪老師


這個情況在離婚夫妻中確實非常常見,至於男方不要孩子,女方要了怎樣,其實主要影響有兩點:

1.會影響女兒再找、再婚。

2.女方會承擔一定的經濟壓力。

針對第一點,會影響女兒再找、再婚,其實主要還是因為孩子的存在,如果女兒再找對象就受到了很多限制。比如更多情況下可能就只有找二婚男,甚至是也同樣有孩子的二婚男了。因為對一般沒結過婚的男人來講,對離過婚的女孩子接受度是不是太高的,更何況女孩子還有一個孩子。所以如果孩子跟女兒,也就勢必會影響女兒再婚。

針對第二點,女方會承擔一定的經濟壓力。如果男方有一個不錯的經濟條件,每個月會給孩子支付一部分撫養費還好。如果不然,女方的經濟壓力是非常大的,特別是等孩子再大一點,孩子上學之後。



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夫妻還比較年輕離婚,雙方經濟基礎也都不是太好,又要考慮再婚,孩子其實不管跟誰,誰都是會受非常大的影響的。這個時候作為孩子的爸爸或媽媽,雖不能說孩子是燙手山芋,但實質上卻確實如此。

至於男方為什麼不要孩子,主要也是因為下面幾個原因。

1.嫌棄孩子會對自己再找、再婚形成拖累。

這其實是很多夫妻離婚雙方都不願要孩子的重要原因,甚至是主要原因,如果雙方經濟條件都不是太好,經濟壓力又都比較大,就更是如此了。

2.男方年齡還比較小,還比較年輕。

如果夫妻年齡都還比較年輕,要考慮再婚,可能就會嫌棄孩子,擔心孩子成為自己再婚的累贅。如果相反,夫妻年齡都比較大了,特別是男方,如果都已經步入中年了,孩子作為自己血脈的延續,作為下一代還是很重要的。這種情況下,就不是男方不想要孩子了,而是完全相反,搶著要孩子了。

3.男方可能重男輕女。

這主要還是個例,如果孩子是個女兒,男方又比較重男輕女,這種情況下男方要孩子的積極性也就不是太高了。如果女方經濟條件比男方家要好,作為女兒,孩子跟著媽媽也要好一點。

4.孩子不是男人親生。

這也是特別小的個例,往往也跟夫妻離婚的原因相關。

其實站在孩子的角度,父母離婚後是跟著爸爸,還是跟著媽媽本質上其實並沒有多大區別,嚴格意義上講跟著媽媽甚至可能還要好一些。


看了部分答主的答案,說女方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是幫男方養孩子,說不定哪天就離開媽媽這邊,跑到男方那邊去了。這種幫男方養孩子的觀念不得不說還是不太恰當的。而且站在孩子的角度,只要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男方支付了撫養費,比如孩子生活、上學、結婚這些男方都給了一半支持。這樣即便自己的爸爸跟媽媽離婚了,但相對來說家庭還是完整的,自己即有媽媽,爸爸也並沒有拋棄、離開自己。這對孩子的成長來說不失為一件好事。

而且人都是感恩的,養育之恩是大於生育之恩的,這一點等孩子長大、懂事之後是很清楚的。如果自己的爸爸跟媽媽離婚了,中途也不管自己,也從來沒有幫助過自己,自己的媽媽,外公、外婆辛辛苦苦把自己拉扯大,這些自己都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的。這樣對自己的爸爸恨都來不及,又怎麼可能跑到男方那邊去呢?換位思考,站在孩子的角度又怎麼可能這樣做,狠心離開對自己恩重如山的媽媽、外公外婆呢?所以這種擔憂完全是沒必要的。

另外,如果孩子跟女方,男方既然不要孩子,那就讓孩子跟媽媽姓,就別跟男方姓了。一方面也算是男方拋棄孩子的因果,另一方面如果男方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中途沒有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跟這個男人徹底斷絕關係也就是必然之舉了。

所以綜合而言,女兒離婚了,只要女方,也即自己這邊經濟能力可以支撐,孩子跟著自己也就不是不可了。反過來,等孩子長大、懂事之後必然會感恩戴德,對自己的媽媽、外公外婆孝順有佳,感恩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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