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罕見!以色列總理因貪腐罪遭檢方起訴 引發不同反應

央視網消息:當地時間21號晚、北京時間今天凌晨,以色列總檢察長阿維哈伊·曼德爾卜利特宣佈,在經過多年的調查之後,他決定以貪腐罪正式起訴以色列現任總理內塔尼亞胡——據瞭解,在以色列歷史上,在任總理遭起訴尚屬首次。

罕見!以色列總理因貪腐罪遭檢方起訴 引發不同反應

資料圖

曼德爾卜利特指出,內塔尼亞胡一共涉及三起貪腐案件——

在“1000號案件”中,內塔尼亞胡及家人涉嫌在2007年至2016年間,從以色列商人米勒漢處收受價值大約20萬美元的雪茄、香檳、珠寶等禮物。作為回報,內塔尼亞胡直接或間接地向對方提供好處。

在“2000號案件”中,內塔尼亞胡涉嫌與以色列報社進行利益交換。

而在情節最嚴重的“4000號案件”中,內塔尼亞胡涉嫌與以色列最大電信公司貝澤克進行利益交換,並收受賄賂——據稱,內塔尼亞胡涉嫌利用公職實施有利於該公司的政策,使其因此獲益大約5億美元;而該公司旗下的新聞網站則持續為內塔尼亞胡夫婦發佈正面報道。

曼德爾卜利特表示,起訴決定是他依據法律及證據做出的,不受任何政治因素影響。

就在曼德爾卜利特宣佈起訴決定後不久,內塔尼亞胡發表講話稱,起訴決定是針對他的“未遂政變”。他表示,自己的對手“不希望看到他領導以色列走向強大”,因此別有用心地利用司法調查對他進行虛假指控。內塔尼亞胡還堅稱不會辭職,並呼籲成立一個新的調查委員會,對此前調查他的司法活動進行審查。

由於近期以色列政治進程陷入僵局,曼德爾卜利特的決定引發不同反應:包括藍白黨領導人甘茨在內的中左翼人士紛紛要求內塔尼亞胡立刻辭去公職,但不少右翼政治人士則認為內塔尼亞胡是無辜的。

而根據以色列的相關法律及目前的政治局勢,內塔尼亞胡短期內不會面臨直接的法律風險:首先,根據以色列法律,如果部長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必須辭職下臺,總理則不必;其次,內塔尼亞胡可以向議會要求豁免權,而議會及其內閣委員會須對其豁免權做出裁決——不過,由於今年9月剛剛產生的第22屆議會尚未成立相關委員會,並且目前以色列極大可能面臨重新選舉,因此,如果內塔尼亞胡提出豁免申請,議會仍需要數月才能予以答覆。

21天內若仍無果 以色列將再次大選

以色列中間黨派藍白黨領導人甘茨組閣失敗,將組閣權交還以色列總統裡夫林。依照法律,21號起,以色列議會120名議員中的任何一名議員,只要能在21天內獲得至少61名議員的推薦就可獲得組閣權。否則,以色列將在90天內再次舉行議會選舉。

裡夫林21號在會見以色列議會議長時說,一年內兩次大選,卻依然組閣未果,甚至有可能要進行年內第三次選舉——這樣的情況在以色列歷史上還是頭一遭,以色列政壇眼下的局面“很可悲”。

以色列21號出版的報紙的頭版頭條也幾乎都是“組閣僵局”的相關報道,有的報道的標題寫到:真是夠了,不管是誰,快做決定吧,到時候告訴我們一聲就行了。

罕見!以色列總理因貪腐罪遭檢方起訴 引發不同反應

有以色列民眾甚至認為,即便再舉行一次選舉,結果估計還會是現在這樣。

以色列民眾表示,現在的情況很令人心煩,要是有人有勇氣站出來說“我願意讓步”,那我們將擁有一個聯合政府。我覺得這個人很有可能是甘茨,至於利伯曼沒啥希望,反正就是挺煩的,我覺得再選一次也改變不了什麼。

今年9月以色列舉行年內第二次議會選舉後,裡夫林授權現任總理、議會第二大黨“利庫德集團”領導人內塔尼亞胡組建新一屆政府,但內塔尼亞胡沒能成功組閣。上個月23號,裡夫林宣又把組閣權授予議會第一大黨“藍白黨”領導人甘茨。甘茨則先是嘗試聯手內塔尼亞胡未果,後又轉而尋求與前國防部長利伯曼領導的“家園黨”合作,也沒能成功——無奈之下,甘茨將組閣權交還裡夫林。

以色列專家:“從政治角度來看,從憲法角度來看,以色列現在都正進入一個未知領域,組建不了執政聯盟,我們現在有21天時間讓某一位議員贏得至少61名議員的推薦,但這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沒人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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