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青海在行动】法律援助,不为"疫情"所困

3月5日,刚察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县某办案机关的电话,要求对李某等四人涉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在场见证,并为四人提供相关的法律解答等服务。

由于当前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四嫌疑人远在广西,并且为其中一未成年人提供辩护的律师也因刚从省外回来而处于"隔离"状态。由于双方都不能亲自到办案机关现场,办案机关利用远程视频进行该项工作的进行,援助中心的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积极予以配合,办案机关将相隔千里之外的嫌疑人和辩护人聚集在小小的电脑桌面上,通过"互不接触",隔空"面对面"的真实而又高效的远程视频方式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

通过远程视频通话,辩护律师详细给其当事人解答了"认罪认罚"制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意义及法律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就该案现阶段出具辩护人法律意见。值班律师也为其他三人进行咨询解答,并当场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配合办案人员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虽然当前仍处于"疫情"期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不为"疫情"所困,积极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彰显法律援助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职能。

供稿:刚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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