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刚刚公布,湖北今年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分子3322人,移送“保护伞”线索39条

楚天都市报9月19日讯(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戴小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65件3322人(其中涉黑案件173件471人),提起公诉393件1512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310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这是记者从19日上午召开的湖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胜坤通报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总体情况。

据介绍,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建由1000余名干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门队伍, 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专门力量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确保案件办得快;建立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和庭审现场观摩,加强个案指导,确保案件办得准;实行检察长亲自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全省已有96名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主办或参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以此鼓舞和带动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办案、依法办案。

据悉,自今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65件3322人(其中涉黑案件173件471人),提起公诉393件1512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310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办案过程中,坚持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对漏罪漏犯直接追加逮捕769人、追加起诉134人,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34件案件直接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严格掌握对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取保候审和不起诉,防止放纵犯罪;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向各级纪委监察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9条、涉黑涉恶线索144条。比如,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向区纪委监察委移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猪肉稽查中队原队长饶伟平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饶伟平被立案查处后又挖出该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金鑫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经起诉的所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下简称“涉黑案件”)信息。据介绍,今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6件310人。

目前,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已对其中6件涉黑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是:鄂州市鄂城区熊才祥等31人涉黑案,大冶市乔曙光等19人涉黑案,沙洋县廖海滨等30人涉黑案,武汉市武昌区任洪卓等17人涉黑案,随州市曾都区梅明涛等11人涉黑案;建始县夏望春(此被告人系罗洪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漏犯,原案已于2009年作出生效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还陆续受理了一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案件,正在认真审查之中,将择期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下一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能力,努力实现荆楚大地海晏河清、天朗气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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