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在土地确权后,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一个,这个人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郭志慧4


土地对于农民是很重要的,如今土地确权工作也是快完成了,到时候农民有多少土地都会确权到农民的名下的。不过如果确权后,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了一个,那么这个人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在土地确权后,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一个,这个人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既然一个人去世了,那么土地就应该让出来,给其它需要土地的人。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的,可以说就算是土地确权过后,家庭有成员去世了,也是不会收回土地的。

至于原因就是土地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可以说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其实现在土地确权到了家庭成员的名下,但还是有共同承包人这个说法的。

如今土地都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个家庭新出生的孩子也不会多分配土地,而减少了人也不会减少土地,这样避免了重复的分配工作,还能够稳定农民的土地,算是一个很合理的规定了。

所以说家庭成员有人去世了,其土地是不会被村里面收回的,那都是可以让家庭的其他成员进行耕种的,大家还是可以放心的。其实大家将承包土地当成合同来看待就想得清楚了,承包土地就是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名义的,所以就算是家庭有人去世了,那只有家庭还有其他成员,那都是要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那自然就不存在收回土地的说法了。

总之,现在对于农村的土地都是大稳定小调整,农民的土地是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的,可以说会一直到二轮承包期结束都不会改变了,如今二轮承包期延长到2057年才结束,这也意味着家庭成员还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几十年,土地都是不会发生改变的。


深山老农民


在土地确权后,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一个,这个人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在土地确权以后,如果承包户户内有家庭人口去世,其承包的土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会被收回。同样,在土地确权以后,户内新增加人口,也不会重新分配土地,新增人口作为家庭共有人承包户内土地。



在2018年年底,全国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这次确权最主要的就是对承包地的三权进行了分置,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属于农户,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让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能够重新焕发活力,群众可以放心的把不想种的土地流转给想种的人,不用担心流转以后会失去土地,因为我们流转的只是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权还是我们自己的。



土地确权以后,新的土地确权证书已经发到了农户手中,在新发的证书里,就有共同承包人这一栏,就是我们现在户内人口。而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户内人口变化并没有影响我们确权的土地面积,还是二轮承包时的面积。所以,即使进行了土地确权,承包土地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改变,那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而且按照新的规定,在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期限还会延长三十年,也就是承包到2057年左右才能到期。在土地承包期内,村上不能以户内人口变化为借口,随意收回、调整村里的承包地。


综上所述,在土地确权以后,户内有人去世,其承包的土地是不会被收回的。


甘肃清水大小事


在土地确权后,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一个,这个人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对于题主说的这类情况来说,题主有些想多了。确权后,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一个,土地还会保留的。毕竟户口本上还有其他的确权共有人呢?

土地确权,是农村土地改革中“三权分置”中“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目的就是为了确定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农村土地的最准确面积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人”。所有权在村集体,承包权和经营权在个人。也就说,土地确权时是以户口簿上的所有人作为确权人的。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一个承包方代表的名字,是户主;还有一个栏是填写户口簿上其他人的名字以及成员关系的,也可以叫做“确权共有人”。因此,土地确权是这个户的全家人一起确权的,不分彼此。当户口本中成员有消亡的情况,其他的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其耕地,不存在继承的情况。

还有一点就是我国现有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保持不变,承包期顺延30年”的长久、稳定的政策。这两个政策也可以保持以户承包的耕地不会因为户口本中成员的消亡而减少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对土地仅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土地不是私有财产。 土地确权目的是把农民的土地以法律形式对农民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维护和土地流转。

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分配,因此土地确权也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确权的,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只要该农户还有本集体成员人口在,只要户内有一个人集体成员在,发包方就应为该户进行土地确权,该农户的土地就不能被集体收回。 如果老人和子女已经分户,并且分别都己经进行了土地确权,从法律角度上就是两个独立的户。这一户无权占有和接受另一户的土地。但是在村里没有对土地进行调整前,依照村里的实际情况,农村老人的土地一般有子女代种,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土地由子女经营。在土地调整的时候,农村老人的已逝人口和户内成员已逝人口的土地将被集体有权回收,子女与家庭户内成员无理由占有。

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户内成员已逝一方的土地暂由户内其他成员使用,在土地调整再分配时候将被集体回收而户内其他成员就无权再继续承包与经营。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到期后国家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迟长三十年,到2057年,在此期间调整土地再分配的可能性不大,以上回答供参考。


乡村吕步


这里可以明确的说,在土地确权后,户口本上成员死一个,这个人的土地不会被收回,不过在农村土地中存在一些土地有可能被收回的特殊情况,这些多少也要了解一些。

我们村土地确权在2018年底基本完成了,我们村的土地都是耕种地,所以承包年限就是30年,也就是从2017年延长到了2057年,而草地和林地的承包年限可能和耕地略有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之所以要延长承包土地30年,就是为了安稳乡村土地承包责任制,30年到期后极有可能会继续延长,这个要到2057年才能知道了。

但当下的土地确权后,有一个规则,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村里集体土地按照家庭确权后,在确权后的30年期间,基本不会再行重新分配,只要家庭成员尚有人在世上,也就不会因为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一人而收回这一人的土地。比如村里某家庭在土地确权后没多久死去一人,那么这个家庭其他成员尚在,那么这个家庭确权后的总体土地不会改变。

当然了,这种确权毕竟不是持久不变的,到30年后2057年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情况。如果有些人在土地确权后,强烈要求增减土地重新调整土地,只有一种方法,村集体成员大部分决议允许他调整后就可以重新调整了,但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至少在我们村不会发生。

否则只要户口在村集体内,户口上有一人死去,其他人继续承揽这部分土地,如果说其他人都将户口迁移到外地或城里了,户口上的人去世后,其他人户口又不在村集体内,那么这个家庭的土地可能就要被村集体合法收回了。

没有这些特殊情况,那么在当下土地确权后,家庭土地是不会因去世一人而改变的,同样的,确权后不管户上生了多少小孩,也不会增加土地,直到2057年再一次调整土地的时候才会有所改变。


李阿冰


在土地确权后,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一个,这个人土地会被收回吗?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不会被收回的,个人看法如下:

1.户口本是家庭成员的集合,并附带着家庭成员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权力,这个是不会改变的,以前我们父辈以上是按照家庭成员的多少来分地的,比如说家里四口人,就可以分到3亩二分多的地家里八口人的话可以分到按照你当地人口综合和你当地承包地的比例分到更多的地,这个永远都是属于你自己名下的,一旦确权,就是你的

2.土地既然已经确权到某个人的名下,假如这个人去世了,土地依然由其户口本上的家人处理,并不是说少一个人就少了一份地,户口本的时效性是永远存在。
所以如果一个人去世了,这个地的确权仍然是这个人的。


用户80197480707


新一轮的土地确权工作是建立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进行的,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确权,而且是再一次延长30年。总体的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也就是说,只要在上一轮确权过程中,该户口下面的成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新一轮的土地确权过程中必然会延续下去,不会改变。即使这个家庭成员已经去世,也不会改变他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状。他的合法权益将通过继承的方式,转移到他的亲属身上。

只有当户主死亡,且整个家庭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他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才会被村集体收回,否则的话,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没有人可以剥夺他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户口本上的成员死亡一个,他的合法土地不会被收回。


止茶


土地确权后,户囗本上的成员死一个,这个人的土地是不会被收回的。

二轮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有户囗本在,有家庭成员在,任何单位部门都没有权力收回你家承包地。

但是如果户口本上只有一人户囗,其儿女配偶是非农村户口,土地收回也是有可能的事。

土地承包到户,30不变已确权,生不增加,死不减少,农村户口持有者,都该知道!


开心151933790


新的国家政策和中央文件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于2027年到期的第二轮承包的土地的承包期限,将延长到2057年。现在农村的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田。”!……🔬👁🚬




玉帝7877


我老婆今年四十七岁,国内都没地,我家目前四口人,一个人有地,不知道去哪里说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