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自己“想招”討薪 錢沒要到反被拘

自己“想招”討薪 錢沒要到反被拘

近日,城陽警方將一名惡意討薪男子行政拘留,嚴厲打擊了以討要拖欠工資為由,而實施惡意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自己“想招”討薪  錢沒要到反被拘

自己“想招”討薪  錢沒要到反被拘

2019年10月18日,城陽夏莊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開發商拖欠工程款,今天政府不幫我要回工程款,就跳樓死給大家看。民警詢問具體地址後,立即驅車趕往事發現場。達現場後,民警在位於天風路旁一在建小區19號樓樓頂發現一情緒激動的男子,周圍沒有任何防護設施,當事人站在樓邊沿,風吹著衣衫飄飄,隨時都有危險。看到警察來了之後,男子開始從樓上紛灑各種顏色的宣傳單,並大聲疾呼著自己的訴求,迅速引來眾多群眾圍觀。民警一面分頭行動維持現場秩序,一面請求消防救援,同時爬上樓去安慰當事人,經交談得知該男子姓阮,是一個小包工頭,稱青島市某開發商欠其工程款100多萬,經雙方協商無效所以想要跳樓,經過民警兩個半小時的耐心勸說,終於將阮某勸說下來,隨後阮某被民警帶回所裡。

經詢問,阮某於兩年前承接了某開發商的外牆石材幹掛分包工程,完工後業主都已入住,而甲方仍各種理由拒不結算,期間他曾找過相關部門,被告知可以通過勞動部門或者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但是阮某都沒有采用,而是自己想了個招。阮某交代自己就沒打算跳樓,只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引起社會關注、引起政府部門的關注,想讓政府部門幫他要回工程款。他認為這種極端的行為才是最有效的,卻不知道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目前阮某因擾亂公共秩序罪已被城陽警方行政拘留。

民警友情提示:農民工討薪,應舉起法律武器,通過正規渠道解決,如採取跳樓、堵門、堵馬路等極端舉動,不僅無法博得社會同情和認同,也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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