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華裔安全事件頻發 美橙縣檢院反對提前保釋服刑人員

華裔安全事件頻發 美橙縣檢院反對提前保釋服刑人員

橙縣檢察長託尼•瑞考卡斯(Tony Rackauckas,右)和華裔高管Jenny錢(左)接受採訪。(圖片來源:美國《僑報》/章寧 攝)

中國僑網6月28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針對2017年發生在橙縣的華裔男子遭槍殺於停車場案件,檢察長託尼•瑞考卡斯(Tony Rackauckas)表示為保障社區安全,一般不同意提前保釋服刑人員,檢院併為此做出大量努力,包括與受害人家屬溝通、與有關部門溝通等。

2017年初,一名華裔男子帶著11歲兒子為生病的妻子出門買藥,布瑞亞市(Brea)一標靶店地下停車場內,被意圖搶劫的嫌犯槍殺。檢察長託尼•瑞考卡斯近日表示,橙縣檢院準備至少以“特定情況”一級謀殺罪起訴,嫌犯將面臨終生監禁不得保釋或死刑的量刑。

6月中旬,在亞利桑那州剛剛宣判結束的江玥案中,兇犯被判25年刑期,不得保釋。針對“不得保釋”是否依然有機會被保釋的問題,託尼•瑞考卡斯解釋說,服刑者一定時間之後,如果表現良好,可以向政府申請獲得提前保釋,“保釋的機會有多大,很難說,不過我們接到通知後,一般不會同意。最主要的原因只有一個,保障社會安全。我們有數據,約有70%的人出來後,依然會繼續犯案。又要抓捕,又要起訴、開庭審理,還是被送回監獄,最糟糕的是又有了受害者。”

瑞考卡斯說,“我們會派人去到各個服刑者所在的監獄進行審核。”

副檢察長吉姆•谷崎潤一郎(Jim tanizaki)也曾介紹,工作人員都會主動聯繫受害人家屬徵求,如果還能聯繫上,通常我們希望家屬提供書面意見,工作人員會帶著相關文件處理此事,爭取不得提前保釋。據稱每年類似情況有近百起,檢察長瑞考卡斯花很多時間處理這類問題。(章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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