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遠安一男子辱警被拘4日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網民在網上發佈言論時都應該遵守各項法律規定,可遠安網民王某卻置法律規定於不顧,公然在網上發佈辱警言論。8月25日,王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被遠安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8月24日,民警網上巡查發現一位暱稱為“王某某”的網民在微信朋友圈公然發帖惡意辱罵遠安交警,遂立即展開調查,查明暱稱為“王某某”的網民真實身份為王某,男,55歲,遠安縣鳴鳳鎮人。

經查,8月24日晚,王某飲酒後在其經營的餐館內瀏覽微信朋友圈得知交警部門正在遠安縣鳴鳳鎮大橋路一橋頭開展查處酒駕行動,王某認為該行動導致其無法及時駕車回家,隨即在自己的微信群內發佈了一張遠安交警在一橋頭查處酒駕的照片,併發布了辱警言論。

8月25日,遠安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以涉嫌尋釁滋事對王某做出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決定。

網警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也需謹言慎行!

遠安一男子辱警被拘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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