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不貸!辱警、襲警、咬警……看,這就是下場!

為守護社會穩定,警察經常會對涉嫌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說:“您好,我是警察,請您配合我做下檢查!”

對此,總有個別法制觀念淡薄的人會做出過激反應,憑啥查我!!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這也就是說,警察有權對你進行合理懷疑,懷疑並不是認定,警察執法優先,公民存疑後置,在處警現場須絕!對!服!從!

一直以來,張灣公安分局都非常重視維護民警執法權威,保護民警合法權益,對辱警襲警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堅決向襲警、辱警違法行為“亮劍”,為民警依法履職撐腰打氣。

如果你對著咱們執法人員抓撓咬踹、激烈反抗的話……後果可能會是這樣的——

發生在身邊的事,引以為戒

案件一:抓扯辱罵警察,拘!

嚴懲不貸!辱警、襲警、咬警……看,這就是下場!

6月6日,車城西路派出所民警處警時,被違法嫌疑人葉某多次辱罵並採取抱大腿、張臂攔住樓梯通道等方式阻礙執法。

最終,葉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案件二:推搡毆打警察,拘!

嚴懲不貸!辱警、襲警、咬警……看,這就是下場!

6月18日,東嶽路派出所民警處置一起糾紛警情時,被違法嫌疑人張某、陳某、徐某等人辱罵,打落對講機及執法記錄儀,推搡毆打致使民警嘴部受傷。

最終,陳某、徐某等4人分別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案件三:踢踹咬傷警察,拘!

嚴懲不貸!辱警、襲警、咬警……看,這就是下場!

6月19日18時許,黃龍派出所民警在對違法嫌疑人王某進行現場詢問檢查時,王某激烈踢踹,拒不配合民警執行職務,並將民警右手手腕咬傷。

6月20日,涉嫌妨害公務罪的嫌疑人王某被刑事拘留。

案件四:卡民警脖子,拘!

嚴懲不貸!辱警、襲警、咬警……看,這就是下場!

6月25日,漢江路派出所民警處警時,違法行為人劉某拒不配合,以撥打民警雙手、卡民警脖子的方式阻礙民警執法,造成民警受傷。

最終,劉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凡是妨害民(輔)警執行職務暴力襲警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責任;凡是阻礙民(輔)警執行職務,依法予以治安拘留處罰。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公安對襲警、辱警者“零容忍”!

普法常識

關於阻礙執行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妨礙執行公務罪

妨礙執行公務罪的法律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妨害公務罪的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這包括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隊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事業單位人員受委託執行行政執法職務時,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妨礙執行公務罪的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等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襲警,從重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五款:“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遇到警察執法,您可以這樣做

1、認可

對人民警察執法過程中的閃光點,請您給予表揚和鼓勵。

2、監督

對警察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歡迎您的監督和建議。

3、幫個忙

作為一個熱心正義的公民,警察執法時也需要您的協助,請您搭把手、幫個忙,與人民警察一道為維護社會安全穩定貢獻力量。

警方鄭重提醒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配合支持民警執法,共同維護法律尊嚴。對公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脅民警依法履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嚴厲打擊,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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