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首例涉疫情案件犯罪嫌疑人劉振湖批准逮捕

2020年2月21日,遠安縣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劉振湖,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該案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遠安辦理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犯罪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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