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遠安:邊世村等13人詐騙新農合基金案一審宣判主犯判10年

本網訊(通訊員 何遠榮)近日,由遠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邊世村等13人詐騙新農合基金80餘萬元一案,遠安縣法院一審以邊世村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其餘12名被告人均以詐騙罪被判處刑罰。13名被告人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2012年至2016年2月,被告人邊世村(遠安縣某醫院法定代表人)指使該院工作人員劉某某、望某某、李某某等11名被告人以辦理虛假住院、偽造住院病歷,虛構腰椎或頸椎間盤突出症射頻消融手術,出具住院病人虛假X線檢查報告等手段,從醫保和農合機構騙取醫保和農合資金共計80餘萬元。同時指使被告人周某某(邊世村妻子,系醫院會計)對上述人員兌現獎勵工資。

由於本案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涉案人數多、關注度高、影響範圍廣,該院受理案件後,刑事檢察部迅速成立專案組,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完善證據鏈;安排檢察官助理認真核算相關數據,準確認定每一名被告人的具體數額;多次召開案件分析會,共同研究分析案情,確保案情辦準辦好。

辦案組加班加點,歷時3個月,認真審閱卷宗163冊,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15人,經過全面細緻的審查,最終認定詐騙數額80餘萬元,以涉嫌詐騙罪對1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同時依法對2名犯罪情節輕微的嫌疑人做出相對不起訴處理。庭審中,公訴人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進行了有力的指控,與10餘名辯護律師就定性、犯罪中的地位與作用、詐騙數額的認定等問題展開激烈的法庭辯論,公訴人的充分說理得到了法庭的認可,公訴意見被採納,在判決書中予以體現。

據悉,此類詐騙案件在遠安縣尚屬首例。此案的成功辦理有效的打擊了犯罪,保護國有資產不流失。同時,由此案引發的相關單位人員翫忽職守案,遠安縣檢察院經原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偵查後,已經向法院提起公訴,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下一步,該院將會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整改,管好新農合、醫保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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