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切实增强交管工作服务效能,自2月28日起,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序恢复违法处理大厅窗口对外办理业务职能。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为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的同时确保群众安全,太原交警及时出台“硬核”措施:


一是细化内部安全防控,确保办公区域安全。每日安排专人对业务大厅区域进行通风和消毒,确保“无死角”;对窗口工作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上岗,确保合格后方可进入大厅窗口办公。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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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细化窗口服务流程,严守疫情防控安全关。对来队办理业务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询问出行史、信息登记等制度;同时,加强大厅管理力度,减少人员聚集,提醒办理业务群众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三是加强网上办理业务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呼吁群众尽量使用“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交管业务,减少排队等候困扰,有效预防疫情传播。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请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遵循“一事一办”的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二、请自觉戴好口罩,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办理业务;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三、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请勿聚集和逗留;

太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有序恢复窗口业务办理职能

四、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请勿乱丢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五、非办理业务人员,请勿进入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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