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 本想找到工作再辭職,沒曾想面試公司HR直接聯繫到公司說我要跳槽

本想找到工作再辭職,沒曾想面試公司HR直接聯繫到公司說我要跳槽

小丁所在公司加班現象尤其嚴重,工資還低於行業平均水平。他一直打算離職,只是苦於找不到合適的。後來實在堅持不了了,才決定在網上更新簡歷,看一看情況。騎驢找馬,確定了新工作以後再跳槽,對自己也有保障。

很快,他收到了一份面試邀約,大概溝通了一下情況,覺得挺符合的,他就請了一個上午的假去面試。

但去了之後才發現,這家公司跟在電話裡溝通的並不一樣。這個公司位置偏僻,最近的地鐵站步行要30分鐘,最近的公交站步行也要十分鐘。小丁有種被騙的感覺。

更令他感到氣憤的是,這家公司從HR到老闆,給他的感覺都很不專業,並且HR在電話裡承諾的薪資也不算數,面試現場開出的薪資跟他現在的工資相差無幾。

這個公司對小丁很滿意,但小丁根本不想來這裡上班。HR追問小丁何時能夠入職,小丁為了對方不至於太尷尬就說回去想一想。HR又一直追問,小丁只好說這家公司不符合他的預期,不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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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小丁以為這件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下午回到公司上班,人事經理就找他談話。

人事經理問他上午是不是去某某公司面試了,小丁很是驚訝。他這才知道上午面試的那家公司的HR,和公司人事經理在某個交流群裡認識,互相加了微信。他前腳剛離開那家公司,那個HR就給自己公司人事經理發了微信,說他要跳槽。

小丁心裡氣得不行,但是沒有辦法,這事兒沒得隱瞞。小丁覺得自己在這家公司也待不下去了。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人事經理告訴他,他剛把那個HR給刪了,以後不會和他來往的。

小丁很差異。

人事經理告訴他:跳槽是一個員工最基本的權利,作為一個HR,向一家公司透露他家員工要跳槽,這個HR是沒有職業道德與專業素養的。

儘管他是這個消息的受益者,但他仍然不認可對方公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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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經理問了小丁很多問題,從對公司的意見到離職的原因。最後問小丁:這件事情,原則上我應該跟你部門經理通氣的, 因為你有離職的打算,一些重要的工作便不適合繼續安排給你。

小丁的確去意已決,只要一找到合適的工作就會立即辭職。雖然人事經理依然會跟他的部門領導說他準備離職,但相比於面試公司的那個HR,他覺得自己公司人事經理專業素養已經很高了。

最後小丁覺得一直拖著也不是辦法,也不好意思再騎驢找馬,直接裸辭準備一心一意找新工作了。

從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出不同HR的專業素養是不同的,而從這也可以引申出一個員工的基本的職場素養。

一、員工有離職的權利。

人都是想要往高處走的。

員工出來工作,對於個人來說,可以掙得工資養家餬口,對於公司而言,可以完成工作創造效益。所以,這是一個雙贏的東西。

那麼,員工付出勞動,企業付出薪水,這是個很公平的交易的過程。

當企業安排的工作強度、上班時長等因素超出了給付的薪水的時候,員工是完全有權利辭職,另謀高就的。哪怕是沒有這些因素,員工單純就是想要離職,也沒人有權利阻攔。

勞動法中也規定了,員工離職提前30天提交書面通知就可以。換言之,辭職本身就是法律賦予我們每個人的權利。

只要按照標準流程離職,交接好工作,員工就能夠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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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場人應該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從小丁面試的那家公司HR的行為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典型的沒有職業素養的職場人的行為。

其實小丁離職對於另外一家公司來說是根本沒有利益衝突的,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卻做了一件直接損害小丁利益的事情,這其實是很缺乏職業素養的。

那麼對於一個打算離職的員工,該如何更好地表示自己的職業素養?

1、如果對短時間內離職把握特大,那麼有一些非常重要的項目就最好不接,讓給別人。

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同事,在提出離職前一個星期,領導讓他跟一個項目他還去跟。然後得知他要離職以後,又要迅速換一個人去交接,這無論從工作效率還是客戶體驗上面來說,都是大打折扣的。而領導對他離職這件事情,也因此帶有更多的情緒。

所以,即便是離職,也儘可能不給部門工作造成太大影響

2、交接清楚工作。

有些職場人認為,提前30天提出書面通知了,那麼這一個月時間裡自己愛交接就交接,不愛交接就不交接,到時間走人就可以了。殊不知,這正是沒有職業素養的體現。

而且如果不交接工作,那麼這個員工在原有公司的形象就瞬間崩塌。即便將來可能老死不相往來,但還是最好做到好聚好散。沒必要因為自己的離職就丟給別人一個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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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好的職業素養會養成習慣,壞的同樣。不同的職業素養影響的是不同的職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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