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潍坊一批干部被通报!有的被判刑,涉及坊子、诸城……

诸城市纪委市监委通报

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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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村镇林家二社区监委会主任管延清,大寨经联社会计逄金田,大寨经联社出纳员曹京锡违纪问题。管延清、逄金田、曹京锡等在未履行集体资产处置程序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西河塘坝交由本村村民无偿管理使用。该三名干部承包的村集体土地到期后,未履行有关程序,擅自决定按照原合同继续承包上述土地。管延清、逄金田、曹京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辛兴镇东辛兴社区两委成员、东尹家庄经联社负责人徐夕军,东尹家庄经联社会计孙茂双,东尹家庄经联社出纳田方胜违纪问题。辛兴镇东尹家庄经联社将流转后种植黄烟的土地继续上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直补款,并从土地承包费中支取费用用于支付集体招待费。徐夕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茂双、田方胜受到诫勉谈话。

桃林镇石屋子沟社区两委成员、马连口经联社负责人周京绪,马连口经联社会计周暖绪,马连口经联社出纳周仲绪违纪问题。桃林镇马连口经联社将本应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物资,发放给其他群众。周京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暖绪、周仲绪受到诫勉谈话。

贾悦镇坡子社区两委成员、吴家庄经联社负责人王金利违纪问题。贾悦镇吴家庄经联社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公开招标,违反规定程序对外出租村集体部分办公用房。王金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坊子区纪委区监委通报

3起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农村土地监管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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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城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兼武装部部长李新军、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兴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吉恩英对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工程施工监督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10月以来,坊城街道有关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操作不规范,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监管不力,存在个别工程未进行招投标,具体施工人员与中标项目经理不符、存档材料不完善、未签订施工合同便开工建设、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督不严格等问题。2019年11月,李新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恩英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坊城街道东房仕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相阳对本村集体土地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年5月,两家企业未经批准占用东房仕村集体土地12811平方米建设厂房。2019年10月,陈相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坊城街道西房仕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俊林对本村集体土地监管不到位问题。2018年5月,李某某未经批准占用西房仕村集体土地2098平方米建设车间。2019年5月,陈俊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坊子区纪委区监委通报

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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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街道大冯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冯传波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谋取利益、乱收费、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冯传波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向组织汇报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发包过程中为其子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村民建房费64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集体资金10.08万元用于个人使用。另外,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冯传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黄旗堡街道夹河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立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张立升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通过高息转借资金,从潍坊某企业总经理李某某处获得利息80万元,其中8.32万元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张立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主任职务。

坊安街道河南郎郡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徐献平对土地违建监管不力、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2017年12月,张某某擅自占用坊安街道河南郎郡庄村旱地18平方米、工矿用地816平方米用于建设车间,徐献平监管不力;2017年9月,徐献平租赁本村基本农田11.1亩,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堆放石料,造成不良影响。另外,三次与人发生纠纷,动手打人,造成不良影响。徐献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被责令辞去村主任职务。

九龙街道尚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洪堂收受他人钱物、礼品等问题。王洪堂违反廉洁纪律,2014年收受村民建房感谢费1000元,收受礼品价值11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坐收坐支9500元;2018年11月,与村民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王洪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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