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東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推進會
暨人民調解員培訓會議
今天順利舉行了喲!
讓我們一起來圍觀一下吧~
一
“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推進會議
會議目的
為了在已有的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統一認識、明確任務,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成果,確保2018年順利完成東城街道100%社區達到省級創建標準的工作任務,5月16日下午,東莞市司法局東城分局召開了東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推進會議。
各社區分管“民主法治社區”創建的負責人、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以及東莞市司法局東城分局、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共計近200人參加了會議。會議中,東莞市司法局東城分局賴副局長就2017年“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做了總結,並對2018年創建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
2017年,東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啟動以來,東莞市司法局東城分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了《東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方案》,給予社區明確指導,併成立專項督導小組,督導各社區落實各項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首批參與創建的社區已順利通過省、市驗收,被評為“廣東省民主法治社區”,其中東泰社區創建成效突出,被推薦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社區”。
二
按照方案要求,2018年第二批社區——餘屋、周屋、柏洲邊、峽口、鰲峙塘、梨川、同沙、光明、牛山9個社區須達到省級創建標準。前期,東莞市司法局東城分局已將2018年創建工作內容及要求發給各社區,要求2017年創建達標的14個社區,繼續按照創建要求,完善本年度“民主法治社區”檔案材料,做好複檢準備;第二批2018年創建社區,要在第一批創建成功社區的經驗基礎上開展工作,要對創建工作更加有信心,積極行動起來,於五月底前完成創建工作,做好迎檢準備。
三
賴副局長在會上還表示,創建“民主法治社區”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重要舉措,希望各社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把握創建“民主法治社區”的重大意義;同時,要明確目標,突出重點,注重方法,紮紮實實做好迎檢準備;要加強組織,嚴格按照創建標準,嚴格落實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創建任務。
會議總結
這次會議,向各社區傳達了東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的成果,對各社區為創建工作付出的努力表示了肯定;同時也明確了2018年“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的目標,為各社區接下來的創建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引,堅定了各社區更快、更好完成創建工作的決心。
關於本次“民主法治社區”創建工作推進會議
到這裡就圓滿結束啦!
大家別急著說再見!
在今天這個炎熱的日子裡,
還有一個會議也成功舉行了噢!
一起來繼續聽小咚解說吧~
二
2018年東城街道人民調解員培訓會議
會議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調解工作,更加有效地預防和化解民間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5月16日下午,東莞市司法局東城分局組織開展2018年東城街道人民調解員培訓會議。
主講人介紹
此次會議的演講嘉賓為吉海榮女士,系東莞理工學院法律與社會工作學院講師,武漢大學刑法學碩士,於2009年—2013年在廣東誠摯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2014至今擔任東莞第二人民法院陪審員一職。
演講內容
吉海榮講師首先概述了人民調解的基本概念、特徵和意義,講述了人民調解的制度變遷和基本原則,緊接著簡單介紹了人民調委會與人民調解員的相關內容,最後她以生動的案例、通俗的語言講述了八種調解的基本方法和調解的技巧。
本次調解員培訓,吉海榮講師以真實的案例和生動的語言為引,帶動了調解員積極思索,參訓人員紛紛表示,此次培訓內容深入淺出,案例分析與實踐相結合,對他們今後的調解工作具有積極的借鑑作用和指導意義。同時也深切體會到,作為一名人民調解員,只有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拓寬對法律知識的瞭解,才能更加遊刃有餘的解決問題,把群眾的矛盾化解在基層。
兩個會議都圓滿結束了噢!
今天的兩個會議,
不但為各社區今後的創建工作提供方向指引,
堅定了各社區更好完成創建工作的決心!
也切實提高調解員的調解水平
更好地為群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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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小講堂
一般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對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財產權和人身權,並造成損害的違法行為。根據《民法總則》,其承擔責任的方法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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