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貴州該幹部在學校建設中18次收受回扣等30.8萬元......栽了


貴州該幹部在學校建設中18次收受回扣等30.8萬元......栽了

2020年1月8日上午,施秉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貪汙罪、受賄罪案,該案系2020年該院審理的首起職務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 2017年,被告人龍某成在時任施秉縣教科局工程辦負責人期間,通過虛構某公司承建施秉縣第三中學自來水工程的事實,簽訂虛假合同並開具虛假髮票,偽造竣工驗收材料套取項目資金10.4萬元。另外,2014年至2017年期間,龍某成還在學校建設工程中,分18次非法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好處費、感謝費30.8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龍某成利用職務之便,採取簽訂虛假工程合同的手段,騙取國家資金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已構成貪汙罪。龍某成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已構成受賄罪。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安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內容表示認罪認罰,相關部門代表到庭參與旁聽,接受警示教育,同時,該案也在庭審直播網上進行全程現場公開審理,該案擇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