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农村房子住60多年了,现在人家说是自留地怎么办?

用户52418922432


不能以单纯的土地证做依据,当时农村有好多地方就没有发过证,还有69年前都是生产队,就是有自留地也在改革开放时承包到户,已经从新分过了,所以这个主张不应该支持。再有60多年了,怎么不早要,还有时效问题呢


心定


农村的房子住了60多年,可以说有两三辈住过,说是自留地,肯是说不过去。往前推60年是50年代末或60年代初,那个年代正是人民公社,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当时正是由高级社向人民公社过渡期,大部分地区没有自留地。即便是有也是村前村后,不适应集体种植们零散地。你说的情况很可能是,当时家里盖房,村里没有宅基地,在村里默许情况下,在自家自留地上盖了房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放在心上,很可能一直也没领宅基地证。如果是这样此较麻烦,但并不是不可以说清楚。因为只耍你是生活在农村,并有合法的农村户口,你就有权.享受宅基地并盖自住房的权利。解决办法提供以建议,供参考:一是可以找村里老人,最好是当年村里的负责人,讲明当时情况,提供人证。二是现在让村提供这房以外无其它住房证明和本人户口薄,做为物证 ,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不妨请一名律师。这虽然耍花的钱,但与住了60多年的老宅相比,这些都是值得的。因为在这方面 ,他们更专业,解决问题的效率也会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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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对农村的土地监管越来越严格,并针对各种农村土地类型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条例,但因为各种原因的影响,部分人对农村土地的相关政策了解的不是那么清楚,所以今天小编就以农村自留地为例,来给大家说说2019年农村自留地新政都有哪些。

一、2019年农村自留地新政都有哪些?

1、农村自留地需用于农业建设

(1)对于农村自留地而言,其需用于农业建设,也就是农业产品的种植,种植的产品归属农户所有,农户可以自行进行支配。

(2)换句话说,在无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农村自留地是不能用于建房的,若是农户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是要面临一定的惩罚的。

2、不得非法侵占农村自留地

(1)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非法侵占农村自留地,若是当地政府在征收自留地时,不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侵占了农户的自留地,农户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2)开发商也不得有侵占农村自留地的行为,不然村民可以制止其开发行为,一般正常的手续是开发商到相关部门做好备案,举办村民会议,出示征地的文件,并对拥有自留地使用权的村民给予一定的赔偿,在这些流程走完后,才可以进行自留地的开发。

(3)村民相互之间也不得侵占农村自留地,这也是违法的行为,若是出现了村民侵占他人自留地的行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是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政府部门进行投诉。

3、农村自留地可以进行置换

(1)农村自留地是村集体组织按户的人口进行平均分配的土地,其分配时可能比较分散,村民在进行栽种时,会觉得不便,那么可以和本村村民进行协商处理,农村自留地是可以进行置换的。

(2)虽说农村自留地可以进行置换,但是其置换双方都得是归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在农村自留地置换完成后,双方均丧失了原有自留地的承包经营权,而且若是有一方成员想反悔重新要回原有的自留地,这就是违约,反悔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若是造成对方的损失,还得赔偿对方的损失。

4、农村自留地不可私自上市流转

(1)农村自留地虽然是农户进行栽种的土地,但其所有权在本村集体手中,农户只是拥有其使用权。

(2)对于只拥有自留地使用权的农户而言,不得将自留地进行出租或者是买卖,也就是说农户没有权利私自将自留地进行上市流转。

5、农村自留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农村自留地除了不可以私自进行上市流转外,也是不能进行遗产继承的,毕竟农户对其只有使用权。

(2)这样一来,但父母去世后,其父母的自留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6、农村自留地没有使用年限

(1)对于土地的归属而言,其所有权不是归国家所有,就是归本村集体所有,其中国有土地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那农村自留地有没有使用年限呢?

(2)据了解,农村自流失是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不是国有土地,是没有年限规定的,其由本村村委会自行决定。

二、在农村自留地上建房了怎么办?

上面小编提到农村自留地需用于农业建设,但是可能会存在部分农户在其自留地上进行建房的情况,那当在农村自留地上建房了该怎么办呢?

1、合法建房

(1)在部分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农村自留地上建房是合法的,比如因地理位置受限,农村宅基地有限,但是自家房屋已经成了危房急需重建房屋,就只能在自留地上进行建房,这样建造出来的房屋就是合法建筑。但是需要先向村集体组织进行申请,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

(2)若是在自留地上建房是为了对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进行管理,这种建房的行为也是会被国家允许的,但也需要进行申请,建造的房屋需要符合政策规定。

(3)以上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在自留地上建房是属于合法建造,农户可以继续居住,并进行土地确权处理。

2、私自建房

(1)若是在自留地建房的行为是私自进行的,那么其行为便是违法行为,在这时可以进行申请手续的补办,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要是补办申请不被通过,不仅不能进行土地确权,其在自留地上建造的房屋会有被拆除和罚款的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农村自留地新政都有哪些,以及在农村自留地上建房了该怎么办的内容介绍,在这小编提醒大家,在农村建房时,一定要遵守和熟悉相关政策,以免后期出现问题,各地政策不一,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本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本文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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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农村建房的管理没有现在严格,也没有正规的审批程序,农村建房基本上没人管,有些人就把房子建在了自家的自留地上。就连现在有些地区的管理不是那么严格,还有人在自留地上建房。

一、农村自留地上建房了怎么办?

农村自留地是农业用途的土地,是村集体分配给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创收用的,在自留地上建房等于是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至于在自留地上建房了怎么办,主要看农民在自留地上建的房屋是否合法:

(一)农村自留地上合法建房

既然是合法的建房,就说明农民在自留地上建房是经过了申请审批的,有村委会的同意和国土资源部的批准,办理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有了合法的证明,这样的房屋即便是在自留地上,也是合法合规的,农民朋友可以继续居住,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拆除或让农民搬迁。

(二)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

农民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是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有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民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改变了土地的性质,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农民要及时去补办申请,走合法的审批流程,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补办不通过的话,那自留地的房屋有拆除的风险。

二、自留地上建房能进行房屋确权吗?

(一)农村自留地上合法建房

1、农村自留地上合法建房可以确权吗?

农民经过申请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后,在自留地上建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房屋确权的。农村房屋能不能进行确权,主要看房屋的权属来源是不是合法的。自留地上合法建房,说明农民建房之前,有报批,村委会和国土资源部同意了农民的申请,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乡村规划许可证,是可以办理房屋确权登记,颁发农村房屋房产证的。

2、农村自留地上合法建房的确权流程:

(1)自留地上建房申请。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农民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村委会收到农民自留地建房的申请后,会开会讨论。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将会议记录及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

(3)办理自留地转建设用地登记手续。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自留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

(4)办理规划许可证。向当地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建房审批手续,核发《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在自留地上建房。

(二)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

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是不能进行房屋确权的。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需要申请审批的,需要农民提供合法的权属证明材料,私自建的房屋是没有任何证件的,不能进行房屋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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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三个办法

在回答三个办法前,应该弄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土地性质问题;二是房屋产权问题。

  • 一、土地性质问题。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有耕地和农用地,包括山地等。本期题主提问中说到的“自留地”,是在农村土地承包之前农村土地存在的一种方式,即把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农民家庭经营使用,由农民自己决定种植农作物,生产的粮食和农副产品如蔬菜、瓜果等归农民自己支配和所有。

  • 二、房屋产权问题。也就是房屋归谁所有的问题,简单说就是房屋产权是谁的问题。

在农村,农民在集体土地上盖房,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可以归农民,所建房屋即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叫宅基地。农民申请建房,经过审批批准后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即可在农村集体规划的土地上建房,完工后经验收合格颁发宅基地使用证。这个宅基地使用证就是土地性质和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发生争议可以凭此证主张权益。

解决题主提问的问题三个办法。

  • 一是证明居住的房屋来源。也就是居住的房屋怎么取得的。是祖上自建继承所得还是购买所得。证据有宅基地使用证、家产分家证明、买卖契约等证明材料。
  • 二是证明居住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据有宅基地使用证等能够证明房屋产权性质和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 三是争议的解决。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请求村委会、民间调解机构调解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诉讼解决。

采取以上办法解决的前提是居住房屋合法。合法的情形这里不再详细叙述。如果居住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物,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法建筑物的认定也是有法可依的,这里因篇幅问题也不再赘述。

本文回答如有不妥,请关注告知“贰零贰零111”,吾亦改之。多谢!

/@用户52418922432/


贰零贰零111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首先,农村的房子是不是自留地不是说你住了多长时间决定的,这一点要清楚!

在农村建房子首先要有合法的宅基地,就是合法的建房用地!然后在合法的宅基地上建造合法的房屋,什么是合法的房屋呢?就是有左右前后邻居的情况下,自家的住房不可以高于其他家,建筑面积也不可以多余其他家。

在农村的住房最最主要是一定要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果没有这些证件,那说是自留地,咱们一点脾气也没有。不受任何部门的保护啊!咱们要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那谁说是自留地也不行,别说是住了60年,就是咱一天不住谁也不能说那是自留地,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住宅。








乡村农户小宫


1982年开始下户,1988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行第一轮承包,承包期限为十年,到1998年到期,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由此推算众全国地下户才38年离60年还差20多年。新中国成立是1949年至1982年还是大结体,按楼主所说住了60年的房子怎么可能是自留地,所以不用理会,有事儿找政府。。





彭强6889


这个有两种情况:

1、既成事实,如果房子确实老,有六十年了,或者能证明房子是在老房子基础上加固修缮的,可以让村委出证明由村委向上级报告出来。前提是户口没问题。

2、建在农田里,如果房子是建在农田里的,也是你们在看菜或者务农时候用的,后期又改建的,基本可以确定是违建在农田上的建筑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办手续或被拆掉。



水方文


这个可能是建国后期,农村重新划分土地留下的问题,像我们老家有另一种说法,就是坟地,比如家里去世人,埋的土地,就是你说的类似这样,几十年前属于我老爷爷奶奶的土地,后来重新划分,加上当时几年一变动,但是总的有埋人的地方吧,于是留下规矩,土地所属权变了,原土地留出一定面积,就是墓地,这个规矩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毕竟谁家的人也不会长寿,所以大家都没有意见!像你说的可能就是类似这样,几十年前土地所属权属于人家,那个时候也没有啥手续之类的,现在他这样说,是没有理由,没有法律效益的,你不必搭理他,再者前十来年办理宅基证,不知道你办理没有?还有现在他是想讹钱了,说白了就是欺负你了!


紫雨伞的传说


一个自己找证据,二个拿自己的合法手续(如国家发给您的房产登记证),这种问题唯一的处理方法只有走法律程序才能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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