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年度沙雕新聞冠軍:鴻茅藥酒得獎了


年度沙雕新聞冠軍:鴻茅藥酒得獎了

■文|今綸

沉寂了一段時間的鴻茅藥酒,最近又成功將自己推上了輿論風口。與上一次受“關注”不同的是,鴻茅這一次被輿論聚焦不再是因為企業負面,而是一件大好事——獲獎,對,你沒看錯,鴻茅藥酒獲獎了。

據媒體報道,12月21日,在中國中藥協會主辦的“2019年中國中藥創新發展論壇暨《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佈會”上,鴻茅藥業被授予“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榮譽稱號,鴻茅藥業副總裁鮑東奇則拿下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

年度沙雕新聞冠軍:鴻茅藥酒得獎了


2018年,鴻茅藥酒履行了什麼社會責任,我沒印象。但是,有一件事我記得很清楚:

2017年12月,廣東醫生譚秦東在網上發佈文章,對鴻茅藥酒的療效提出質疑。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跨省對譚秦東實施抓捕,理由是“涉嫌損害商譽”。

後來事情出現轉機,公安部與內蒙古檢方接連發聲,譚秦東在被關押3個月後,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4月17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後離開涼城縣看守所。

當時的輿情很清晰地顯示出對鴻茅藥酒是負面評價,難道是因為這事兒履行了社會責任,所以獲獎?這年頭,報警,讓警察跨省實施抓捕,後來“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把人放了,也算履行社會責任?

本人正好曾經參與過類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一類的文字,知道一些基本的標準,比如至少要有慈善活動、捐款,而且要達到一定級別。

我上鴻茅藥業的官網去查看,在“鴻茅要聞”、“媒體聚焦”這兩個欄目下,在2018年這個時間區間裡(注意這個前提),確實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慈善捐款的信息。搜索鴻茅藥酒的往期記錄,該公司確實參與過一些慈善活動,也有過捐款。

比如媒體報道:5月31日,2019全國智慧康養大會在北京舉行。作為受邀企業,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鮑東奇參加大會,鮑東奇介紹,鴻茅藥業支持公益事業、助力脫貧攻堅。歷年來,鴻茅藥業在抗震救災、關愛貧困老人、資助貧困學子等社會公益活動中,累計捐款捐物近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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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是單方說法,我還是想看看2018年的數據,中藥協會能出示一下嗎?一定要權威渠道的數據喔,包括捐款收據、記錄、額度等等。


『鴻茅藥酒還沒把豹子滅族?』


社會責任這事兒,還牽扯到是否是合規合法運營企業。

鴻茅藥酒的配方里有豹骨,每份是15g。“豹骨加五倍水煎煮10小時,致膠盡。將煎煮濾過,濾液濃縮至稠膏狀,放冷,備用”。泡製187公斤的藥酒,要用白酒160公斤,紅糖45斤,冰糖15斤,紅曲2斤。其餘的藥材裡,12味藥材用料30g-240g不等,55味藥材為每種15g。

每份15克豹骨的劑量分散到374瓶酒裡,需要多少豹骨?

工商信息顯示,自2007年11月起,鴻茅藥酒所屬公司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建設規模達到年產藥酒15000噸。鴻茅藥酒每年需要1203公斤豹骨。資料顯示,每隻豹子只有幾公斤骨頭,也就說每年需要幾百只成年豹子才能滿足鴻茅藥酒的生產。

根據國家林業部公佈的數據,我國境內一共只有3310只。

真要用豹骨,沒幾年,鴻茅藥酒就把我國的豹子滅族了,而且是違法行為,豹子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年度沙雕新聞冠軍:鴻茅藥酒得獎了


那麼,問題來了,鴻茅藥酒裡面到底有沒有豹骨?如果沒有,自然不違法,可是那就涉及欺騙消費者以及虛假廣告了,這事兒必須要有一個說法。

中藥協會是否可以站出來回應一下:一家要麼滅殺豹族,要麼欺騙消費者的企業是怎麼拿到貴協會頒發的“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這個稱號的?

而且從2008年起,江蘇、浙江、海南等多省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次發佈公示,要求停止鴻茅藥酒的銷售和廣告發布。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連續多年都將鴻茅藥酒廣告列為違法藥品廣告並予以通告,認為鴻茅藥酒廣告“誇大產品適應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含有其他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內容”,及“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專家、學者、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2018年,這些問題是否已經得到了整改?否則何以“履行社會責任“?

年度沙雕新聞冠軍:鴻茅藥酒得獎了


很有意思的是,當媒體詢問鴻茅藥酒獲得該獎項是否有標準可循時,中國中藥協會一位工作人員回應稱,肯定有標準,也有評的依據,但不方便透露。

上述工作人員強調:“這是我們行業內的事”。此外還說,“過去是過去,我們評的是當下和公司的將來。不要盯著人家的過去不放,我們就鼓勵這種過去不誠信但現在誠信的(公司)。”

該工作人員顯然沒有基本的常識,這個“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稱號就是針對企業2018年的行為,全稱為“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榮譽稱號,必須要說過去的事兒,怎麼能以“過去是過去,我們評的是當下和公司的將來”搪塞媒體呢?

一點專業素養都沒有。

該工作人員還教育媒體,“不要盯著人家的過去不放,我們就鼓勵這種過去不誠信但現在誠信的(公司)”,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那就應該把中藥協會頒發的這個榮譽稱號改為“未來將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不就行了,直接堵了媒體的嘴。

至於說“這是我們行業內的事”,這就更是無知者無畏了,一個頂著中國名頭的中藥協會給一個可能用了豹骨(或者沒用)的藥酒廠授予“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的稱號,難道真的是行業內的事兒嗎?

難道不是在用自己的名頭給該企業加持嗎?企業有沒有可能用這個名頭去做宣傳推廣,獲取企業美譽度和銷量?

這些事不是行業內的事,而是事關老百姓錢包和企業形象的大事。



『給投資者挖坑也能獲獎?』


接下來,我要撇開鴻茅藥酒,說說中藥協會以及它頒發的“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榮譽稱號。

新京報的相關新聞顯示:

公開資料透露,中藥協會成立於2000年,在民政部登記,旗下34個分支機構,每個機構均可各自發展會員,會籍由中藥協會統一管理。

截至12月24日,中藥協會共有385家企業會員單位。此次獲頒“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的鴻茅藥業為中藥協會的會員單位,每年會費5000元。


民政部官方網站顯示,中藥協會在民政部成立登記日期為2000年12月18日,至今已存續19年,註冊資金5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吳憲。

《會員管理暫行辦法》還對會員的分類進行了披露,分別有副會長單位、理事單位和會員單位,對應的年費分別為3萬元、1萬元和5000元。

截至12月24日,中藥協會共有385家企業會員,其中副會長單位65家、理事單位55家和會員單位265家,若按此計算,2019年中藥協會最多可獲得會員費382.5萬元。

嘩嘩的,全是銀子。

更好玩的是,步長、康美、葵花都獲評中藥協會的“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

步長製藥的核心獨家品種丹紅注射劑,多次被媒體曝出存在不良反應的情況,並且多次出現在安徽、內蒙古、河南、青海、蘇州、哈爾濱、洛陽等多個省市衛計委或三甲醫院監控名單上,被重點監控或限制使用(澎湃新聞)。

至於康美藥業,則是一個出了名的造假公司:今年4月份,康美藥業發佈2018年年報的同時,發佈了一份會計差錯更正說明。據證監會調查,康美藥業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半年報和2018年年報中虛增營業收入89.99億元、100.32億元、84.84億元和16.13億元,虛增營業利潤6.56億元、12.51億元、20.29億元和1.65億元,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91.28億元,累計虛增營業利潤39.36億元。

注意,康美在“2018年”就是這樣一家給投資者挖坑的企業了,結果中藥協會說,就是你了,你就是“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

這就是中藥協會不便披露的所謂行業內標準?誰給投資者挖坑,誰就是“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這讓證監會情何以堪?我處罰,你發獎,什麼意思?

再說說葵花葯業。2018年7月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CFDA)發佈《關於31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18年第53號)》。葵花葯業子公司葵花葯業集團(吉林)臨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葵花臨江”)4批次產品炎立消膠囊不符合規定。

2018年1月16日《北京商報》以《葵花葯業緣何屢上黑榜》為題報道“葵花葯業旗下子公司衡水冀州葵花和衡水得菲爾葵花被衡水市藥監局點名七次責令改正“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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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駭人聽聞的是,2018年12月22日,時任葵花葯業董事長關彥斌在其前妻張曉蘭父母家中,手持菜刀,暴砍張曉蘭4刀;行兇後,關彥斌亦試圖舉刀自戕。2019年6月28日,檢察機關已就原葵花葯業董事長關彥斌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訴。

注意,這個案件的時間“2018年12月22日”,也就是說,雖然你砍殺了前妻,但是你的企業仍然可以是“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

中藥協會就是這麼剛,牛逼!


『建議中藥協會編一本專用詞典』


我覺得吧,中藥協會是不是對“社會責任”這個詞語有什麼誤解?

社會責任是個正面詞語,不是負面詞語。它不應該和“不良反應”、“造假”、“黑榜”、“砍殺前妻”這些詞語有關聯,貴協會難道要重新定義“社會責任”?

這樣吧,我鄭重建議貴協會向會員募資百萬,不,千萬,重新編一本《中藥協會專用詞典》,把“社會責任”這個詞改一下。

現在對於該詞的一種解釋是“社會責任是指一個組織對社會應負的責任”,我看貴協會可以改為“社會責任是指一個組織對社會不應負的責任,可以財務造假、砍殺妻案以及產品使用中有不良反應”。

完美不完美?驚喜不驚喜?

這真是個荒誕的世界。對了,還是懇請貴協會早日公佈評選“履行社會責任企業”的評選標準,我相信一定是非常精彩的,一定可以上熱搜第一。

年度沙雕新聞冠軍:鴻茅藥酒得獎了


另外,澎湃新聞記者12月24日以藥企名義致電前述大會組委會聯繫人,諮詢如何參評明年的獎項時,對方表示,要先了解企業的規模再告知是否有資格參評。

當記者詢問評獎是否需要付費時,對方表示:“你先告訴我哪家公司,我再告訴你收不收,你不說不要和我談。”

其實呢,如果是一個權威的有公信力的獎項,應該理直氣壯說:“我們不收錢,完全是公益行為,是為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該聯繫人居然還要對方先告知是哪家公司,再告訴對方收不收,我真替你們臉紅,你們的良心不痛嗎?節操呢?還說什麼“再告訴你收不收”,應該自問一句“low不low”?

最後補一刀:按照相應的規定和制訂的章程,中藥協會應當每年公佈收支情況,接受捐贈情況等信息。

我們努力認真搜索了很久,沒有查到,請中藥協會自行公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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