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關於全國暫停團隊遊及“機票+酒店”旅遊產品的答疑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1月26日正式對外發布通知: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即日起暫停經營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旅遊產品。

其實自武漢封城以來,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就開始了春節加班加點退團的工作,隨著文旅部的不斷髮文,朋友圈裡看到最多的段子是:人家失業是公司的HR通知,我們失業是央視通知的。

雖然文旅部發文暫停業務,但是具體暫停哪些業務以及是不是意味著旅行社工作人員真的暫時失業了,我們總結了最近被經常問到的問題,一一給大家解答。

問題一

文旅部發文全國暫停團隊遊業務和機加酒業務,具體是哪些業務呢?

答:1、團隊遊一般是指旅遊者與旅行社簽訂包價旅遊合同的跟團遊活動。根據《旅遊法》的規定,包價旅遊合同,是指旅行社預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過履行輔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導遊或者領隊等兩項以上旅遊服務,旅遊者以總價支付旅遊費用的合同。因此文旅部暫停是由旅行社召集、組織開展的集體旅遊活動。

2、機加酒業務是業內常說的小包價業務,也就是老百姓常說的自由行業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自由行是指旅遊經營者事先設計,並以確定的總價提供交通、住宿、遊覽等一項或者多項服務,不提供導遊和領隊服務,由旅遊者自行安排遊覽行程的旅遊過程。

無論是團隊遊還是自由行,都是旅行社做為召集者、組織者開展的旅遊活動,也就是本次文旅部發布全國暫停的旅遊活動,無論組織國內旅遊還是出境旅遊,都屬於被暫停的範圍。

問題二

被暫停的包括出境旅遊在內的團隊遊,那麼旅遊者自行在OTA平臺或單項委託旅行社代訂機票、酒店,分開定的,並非自由行套餐,還能在國內旅遊或者出境旅遊嗎?

答:目前只是限制了旅行社組團遊,客人自己預訂機票、酒店等開展自助遊,是沒有限制的。只要前往的旅遊目的地不限制入內或入境,是可以的。當然這也是近14天沒有前往過武漢或者接觸過疑似案例,自身不存在體溫異常等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客人自行委託旅行社代訂機票或者代訂酒店等,雙方建立的是單項委託合同關係。根據《旅遊法》第七十四條 旅行社接受旅遊者的委託,為其代訂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旅遊服務,收取代辦費用的,應當親自處理委託事務。因旅行社的過錯給旅遊者造成損失的,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旅行社是不是可以通過單項委託合同開展旅遊業務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按照法律規定,雖然旅行社可以提供預訂服務,但是無論從付款方式、提供服務方式、行程安排、供應商選擇等單項委託預訂服務與旅遊服務都存在明顯區別。在此鄭重提示旅行社,千萬不要耍小聰明,可以幫客人提供單項委託服務,但是不可以假借單項委託服務之名開展包價旅遊服務之實,那可是違規行為。如造成了疫情傳播,甚至可能觸犯《刑法》。

問題三

國內的政策只說了出境旅遊並沒有提到入境,怎麼辦?

答:的確如此。但是入境遊也是在國內開展旅遊活動。如果外國人個人入境,在中國境內自行開展旅遊活動不受限制,但是外國遊客集體入境在境內需要安排團隊旅遊的,也等同於國內開展團隊旅遊業務,也需要暫停。

所以無論出境遊還是入境遊包括國內遊,暫停的都是旅行社開展的團隊旅遊,而非旅遊者個人行為。當然考慮到現在疫情狀況,建議各位儘量減少出行,避免被感染或者傳播。

問題四

如果客人出發到達境外後,卻不讓入境怎麼辦?

答:出發前建議查看下旅遊目的地有無新聞報道,是否限制中國人入境。

2003年非典時期,世界衛生組織先後把中國內地10個省份列入疫區,對6個省份向世界各國發出旅行警告。自中國一些地區發生“非典”疫情後,最多時有127個國家對我往訪團組和人員不同程度地採取停發籤證、不準入境、關閉口岸、入境隔離、跟蹤觀察等限制措施。中國政府為嚴防非典疫情的傳播,也對出國團組進行了嚴格管理。

目前世界衛生組織認為新型肺炎系中國緊急情況,不是世界的。WHO不建議對國際旅行或貿易進行更廣泛的限制。

問題五

關於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給予中國遊客退改優惠措施的公開信,這封信是否對境外供應商也有效?

答:最近協會不斷髮聲,幫助中國旅行社降低損失,希望無論國內外的供應商、航司、酒店等就退改政策給予優惠。相對國內情況,目前武漢肺炎已經蔓延成為全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被列入乙類傳染病甲類防控措施,符合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就國內而已,可以按照不可抗力來處理。

但對於境外供應商而言,既不受中國法律約束,也不受中國政策影響,所以我們只能是倡議卻無強制力。相信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旅遊市場,境外供應商如果從長遠合作考慮,應該會與國內旅行社共度難關。

問題六

全國旅行社團隊暫停,遊客有哪些錢可以退回來?

答:文件發佈前已經出行的就正常履行合同;沒有出行的,按照《旅遊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旅遊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三)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四)造成旅遊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採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遊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遊者分擔。 ”

客人可以與旅行社協商延期出行,也可以與旅行社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的,在旅行社扣除已經實際支付且不能退回的費用後餘款是可以退還給客人的。特別是國內遊,航司、地接社、酒店、車隊等都受到不可抗力的影響,特別是航司等紛紛發生對個人訂票採取無退票費的退款方式,也希望對於團隊旅遊的客人同樣採取無退票費的退款方式,最大限制降低客人的損失。

面對突發疫情,無論客人還是旅行社,包括航司、酒店、車隊、景區等每個人每個單位都是有損失的,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旅行社有證據證明費用已經支出且不能退回的,旅行社只需要將餘款退還給客人。在此也提醒旅行社,注意保留前期付款的證據,同時也建議收集向各個航司、酒店、車隊、景區等發出取消團組、申請退費等證據,用於與客人協商具體退款金額。

問題七

旅遊從業人員都失業了嗎?旅行社不能開展經營活動還需要養著員工嗎?

答:目前只是暫停業務,並不是旅行社從事不能開展業務了,所以也不是全體失業了。對比非典過後旅遊業的新發展,武漢肺炎過後也將會迎來旅遊新高潮。所以在此期間旅行社可以積攢力量,規範管理,整頓經營。

疫情期間的員工可根據旅行社自身情況採取在家辦公、優先安排年假、縮短工時等措施。如在家辦公的可根據工作量支付工資;如無法在家辦公也無法返回工作崗位的,可做待崗處理,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待崗工資支付基本生活費。如停產停業的,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按照正常勞動支付工資;超過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如果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如果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待崗工資標準支付基本生活費。還可以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作制度,實現輪崗調休。

以上需要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處理,如有不清楚之處,建議詢問下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張思律師

京律協第九屆文娛體專業委會 副秘書長

北京律協第十一屆文化和旅遊專業委員會 副秘書長

中國旅行社協會第五屆理事會 監事 法律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旅遊協會婦女旅遊委員會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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