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多项税收减免、水电费用优惠、科技创新扶持 疫情期间助企政策“打包”奉送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谭小洋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省、市三级连出多项帮扶政策。帮助企业理解并用好用活政策,3月5日,株洲市温暖办、株洲市工信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温暖企业·共克时艰——新政速递大讲堂”第二讲,为企业讲解疫情期间有关税收优惠、减税降本、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企业、个人均有税收减免

课堂上,企业最为关心的就是税收减免政策。疫情期间,企业、个人均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

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的科研攻关企业,可享受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等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企业和个人用于疫情捐赠的支出也可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则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也有减免。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租金、水电气均有政策支持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为此,我市也有多项政策予以支持。

租金减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特困国有企业除外)和园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创新创业团体等承租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3个月租金,其中对旅游、影院、餐饮、住宿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租金减半延续到2020年底。同时我市也鼓励其他业主降低物业租金,对减免承租户租金力度大的,将在2020年产业发展资金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水电优惠。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科技创新创业可获资金支持

通过鼓励疫情防治科研相关工作,我市也在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扶持。

支持疫情防控应急科研攻关。在市级科技计划中增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攻关专题”,重点加强临床诊疗、新药研发、生物医用材料、大数据疫情防控、高效检测仪器设备等领域的技术攻关,推动应用于防疫一线。对获得国家、省立项的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在当年给予配套资助。同时对科技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加速研发创新的科技成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鼓励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在疫情期间为入驻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对为承租企业开展租费减免的各类双创载体,优先支持其申报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获得省级以上资质后,市财政还将按政策给予补助支持。

对疫情期间转型转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科技型企业,将给予研发奖补倾斜支持。

【相关链接】疫情政策帮打听

1.资金奖补政策如何申报?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各类政策都有明确的申报条件,企业如果不确定能否申报,或者对政策理解不够,可以拨打政府职能部门的咨询电话。目前我市多个职能部门均对外公布了业务科室咨询电话,欢迎企业拨打咨询。

2.哪里能够获得全面的政策文本?

3.向企业或其他个人承租的用房,能否享受租金优惠?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租金优惠分两类,向市属国有企业(市属特困国有企业除外)和园区承租用房的,可按相关政策享受优惠;向其他社会资本承租用房的,包括农贸市场等,出租方(必须为法人代表)如对承租方减免租金,政府将对出租方给予适当补助。目前我市正在就这项政策广泛征集意见,预计很快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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