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現在離職了,有工資條、銀行明細、工作證、工作服,可以起訴公司沒有上保險嗎?

sunyongl


如果你現在正在打算離職,或是已經離職,那麼有工資條、銀行明細、工作證等證據,首先,你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以單位未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與單位的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提起仲裁。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具體是在單位工作一年,就補償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月補償標準是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至於看到有的答主說,諮詢律師後,律師勸他重新找個工作,開始新的生活,我相信會有律師這麼說,畢竟如果你參加工作時間短,或是平時月工資水平比較低,為了四五千元,去申請勞動仲裁,時間和精力成本是有點高,如果是我,也會勸你去找個工作,好好生活。

這是真的站在你的角度考慮問題的,因為本身勞動仲裁就是有風險的,即便最後你證據充分,一定能贏(這只是個假設,任何打官司都是有風險的),勞動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到出裁決書最長不超過45天,確有需要可以延長15天,這樣,就是60天過去了。

即便你勝訴,單位很有可能會去上訴,這樣區市兩級法院過來,也得一兩個月過去了,單位再不執行,再去申請強制執行,這樣時間上對單位來說無所謂,單位一般有專門的法務,對個人來說,你這好幾個月啥也不幹,或是幹也無法專心幹就為了四五千元,確實不值得。

並不是維權難,現在是法律制度很規範透明,但自己做為一個成年人,是要考慮各項訴訟成本的,並不是只有錢才是成本,你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成本。並且結果還具有不確定性。

現在來說第二個問題,社會保險問題勞動仲裁是不受理的,如果只想補繳社會保險問題,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會去企業進行調查取證,一般也是60個工作日。

我建議保險補繳問題是需要去投訴的,因為保險不是僅僅錢的問題,他關係到你之後的一些權益。


妞妞愛俏


樓主正在經歷的問題本人也親身經歷過,當時的沮喪心情是一樣的,也諮詢了律師相關細節。

我說一下我當時的情況。前公司對這種問題規避的可以說相當完美了,首先讓你寫一個自動辭職申請,辦好相關工作交接,然後還要經過公司審核流程後才給你工資,還有每月固定收入無法證明,公司每月是發現金領工資,沒有打入銀行卡,最重要的問題是公司根本不會給你出具辭退書,沒有辭退書什麼都是空談,寫完辭職申請,直接大結局出局了。還有一個問題算一下你會領到多少補償金,有多少是律師費,這些錢律師會不會接你的案子。維權之路難之又難,個體有多少時間精力耗在這上面。

個人覺得勞動法只有少數人適用,應該也會有維權成功的吧,可笑的是律師都會勸你再找個工作好好生活吧,希望我的回答能緩解你的心情,過些時日你會平復的


土豆小妹abc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把這個問題捋清一下,樓主所說,你現在離職不在公司上班了,有事實證據證明你與原公司有過勞動關係,且原公司沒有為你購買社保,題中之意保險,一般認為是社保,不知可錯?另外,你離職,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這裡涉及到一個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筆者就分析一下:

1,一般情況,當你做主動離職了,原公司沒有為你購買社保(有的地方住房公積金法定必買),你可以讓公司補繳社保,起訴的話,應該是樓主對程序不熟悉,跟起訴沒啥關係的。勞動仲裁主要是針對勞資糾紛,拖欠工資及賠償金等處理判定,而五險一金是不屬於勞動仲裁範圍,具體來講,五險是要投訴到當地社保局,公積金是投訴到當地公積金管理處,可以自行百度查詢電話地址或打12333諮詢;

2,如果說是原公司逼迫你離職,或者你在辭職書上離職原因是公司未給你購買五險一金,只要你有證據,那麼根據相關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小條,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主動提出辭職,無須公司批不批准,且還能獲得N賠償標準經濟補償金(即工齡一年按一個月,未到半年按半個月工資計算),這裡還有個細節,如果是公司主動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是要賠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即2N+1,1為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所以樓主要對應好自己的情況,才好追回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只要有違反勞動法內容的行為,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道,一般都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前提是,你得有證據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事實,及工資標準。另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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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天下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28年的資深律師,來回答你的問題。

題主所說的起訴公司沒有上保險,估計是說的社保吧。

我門國家在《社會保險法》、《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明確規定,企業要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否則企業將構成違法行為,政府監管部門可以給予公司處罰。

題主現在有工資條,銀行明細,工作證,工作服等都是能證明題主和公司有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因為公司沒有給題主交社保,對於公司的這種行為,員工是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而且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賠。

至於補繳社保的問題,就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題主的仲裁請求,一旦公司向法院起訴,法院認為補繳社保的請求不屬於法院的受理範圍。

因此,起訴公司沒有上保險,分兩種訴請,一是因為公司沒有給題主繳納社保,而社保機構也不能補交進去,給題主造成損失得到,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可以受理,但如果起訴要求公司補交社保的,可以說不會得到法院支持的。


法眼掃描


看了您的問題,應該是公司沒有給你繳納保險,你離職後要上去公司。如果是這種情況,是可以上訴的,準確來說,不是上訴,是仲裁,要求支付賠償。

您所說的沒有買保險其實都是次要的,國家規定並且強制要求企業必須給員工購買五險,五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具體繳納多少得參考當地的繳納基數及繳納比例。如果企業未給員工繳納五險,員工可以立馬提出離職,要求企業補繳在職期間所有的五險費用,並且要求公司給予離職的經濟賠償金,每上滿1年,賠償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按一年計算,6個月以下按半個月工資計算。比如你在公司上班15個月,也就是1年3個月,提出離職後,可以要求企業幫你補繳15個月的社保,如果沒辦法繳納可以要求企業折現。並且給予1.5個月的經濟賠償金。

當我們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我們應該依法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一打小七


樓主你好,如果說你所在的原工作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那麼是不能夠直接起訴的,但是我們通過以下的途徑先來解決自己的一個爭議。首先我們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來進行舉報和投訴,你既然有相關的工作證明,那麼就足以證明你曾經這段期間在所在的工作單位工作過,但是工作單位沒有給你交納社保,所以說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和投訴。

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進行調查和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情況屬實,那麼勞動監察大隊會責令要求你所在的企業單位,補交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的社保待遇,並且要交納相應的滯納金費用,當然你個人所承擔的費用應該完全由你個人來進行承擔。

如果通過勞動監察大隊不能夠解決這個爭議,那麼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解決這個爭議,同樣提供相應的證據,申請一個勞動仲裁,那麼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出具一個勞動仲裁結果這樣的勞動仲裁結果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所以說企業單位也應該無條件的執行,在勞動仲裁結果企業拒不執行的一個前提條件下,那麼這個時候可以申請一個法院訴訟途徑來解決這個爭議,因為勞動仲裁結果就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拿著勞動仲裁結果直接去申請訴訟就可以了。


社保小達人


這是完全可以依法進行維權的。依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公司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如果沒有辦理,違法了社保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員工有權提起勞動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起訴,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不為員工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並按照在用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依法為員工補繳應繳納的社保。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繳納的,員工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當然員工維權,收集相關的證據是非常必要的。工資條,銀行明細、工作證等屬於證據之一,應該作為有效證據。最有利的證據最好還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還可以要求進行經濟賠償。

依法維權後,除了經濟補償或賠償外,可憑勞動仲裁文件進行社保的補繳,可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當然仲裁或者起訴的過程也是非常艱難的,員工除了收集好證據外,可向當地的工會組織申請法律援助,幫助自己進行合法維權。

總之,如果用人單位因為沒有為員工辦理社保而引起的員工辭職、離職,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並依法為員工補繳社保。


幫兄愛唱歌


你所稱的工資條等證據能夠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如果你還未到法定退休年齡,你可在離職後兩年內向社保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請求他們依法為你追繳欠繳社會保險。

如果社保或勞動監察部門推委,可向法院行政訴訟他們行政違法!


法律踐行者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由於你是保險行業的,所以有必要問下,工作期間簽署的是《保險代理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假設簽署的《保險代理合同》,那麼你與保險公司之間不產生勞動關係,僅為產品代理銷售關係,保險公司無需繳納社會保險,你也無法維權。

如果簽署的是《保險代理合同》,即便有工資條、工作證、工作服以及銀行明細,均不能代表你與保險公司有勞動關係,建議離職後,再找類似的工作要問清楚是代理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假設簽署的是《勞動合同》,或者根本沒有簽署合同,那麼你是可以進行維權的

不管是用人單位簽署了《勞動合同》,還是根本沒有簽署合同,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都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進行勞動仲裁,主張兩項權益:

(1)補交所有沒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補償工作期間的工資,最長十一個月,比如工作五個月,就要求補償五個月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然後,你需要向勞動仲裁機構提供與勞動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比如你所說的工資條、工作證等等。

所以,先翻看下合同,再看下一步怎麼做。提示一下,勞動仲裁時效是一年,從離職開始計算,假如要進行維權,需要儘早去申請。

希望答案對你有幫助,如果大家覺得我回答的還不錯,請點贊、留言及轉發,非常感謝!


自媒體聯盟


這個必須可以!現在的用人單位,大部分都比較合法合規,也有少數並不把員工利益當回事,在職時擔心被炒不好起訴,辭職了,只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曾在該公司任職,勞動部門一定會受理,並及時解決的。支持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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