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十年情仇一朝釋

執行手記

○ 楊浩傑

2018年3月7日,寶應法院執行局的接待室人滿為患,申請執行人喬某今天的心情卻不像以前那麼焦急,而是格外輕鬆。她不是來盯法官的,而是來送錦旗的。一個月前,還是同一個地點,喬某情緒激動,對法院執行工作充滿了不滿,聲稱如再不解決就要上訪。是什麼原因讓她在短短一個月內發生如此大的轉變?事情的原委還要追溯到十年前。

1993年3月,喬某與被執行人高某相識並按當地風俗舉行結婚儀式,但未領取結婚證。1994年10月生有一子,孩子的到來並未給這個小家庭帶來大的改變,由於高某長期在外搞工程,聚少離多,夫妻二人互相猜疑,整日的爭吵使雙方走到了婚姻的盡頭。2008年5月,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自願離婚,孩子隨喬某生活,高某自願補償喬某80000元,分別於2008年12月、2009年12月、2010年12月給付20000元、30000元、30000元。喬某本以為所有的一切已經結束,卻不知道換來的卻是十年的等待。雙方離婚後,高某由於工作性質便長期在外生活,也未按協議約定給付補償款,喬某也帶著孩子遠走他鄉,一拖就是十年。十年間,執行幹警多方查找高某下落無果。今年2月,喬某在得知高某會回老家過年之後,趕往執行局向執行法官提供被執行人高某的位置。執行幹警立即趕往申請人喬某提供的位置將高某拘傳至法院,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解下,高某始終採取消極抵抗的態度,堅持表示沒有給付能力。站在一旁的喬某已經無法控制情緒,失聲痛哭說,十年了,你沒有看過孩子一次,也沒有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你有什麼資格做父親,我讓兒子以後不認你。話音一落,嘈雜的接待室立刻安靜了下來。執行法官經過研判後認為,高某長期在外搞工程,應該是有給付能力的,還是存在僥倖心理,當即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宣讀司法拘留決定書時,高某的心理防線立刻崩潰並表示立刻湊錢。一個小時後,高某的親屬將所有執行款繳納至法院。至此,十年的情仇糾葛隨著執行款的到位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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