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2020年首批定向引進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持續推進我市年輕幹部培養選拔“薪火工程”,強化高素質專業化年輕幹部人才源頭儲備,為開創“精緻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提供高層次幹部人才支撐,我市決定面向部分重點高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範圍和數量

引進範圍和數量


首批引進優秀人才範圍為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10所高校(不含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數量不限。


二、引進條件

引進範圍和數量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素質好,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品學兼優,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組織、實踐能力。


(三)2020年全日制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18週歲(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學本科生25週歲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30週歲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35週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大學學制5年以上的畢業生,以學制4年為基數,學制每增加1年相應放寬1歲。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


(四)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服從組織安排。


(五)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委託培養、在職培養和定向培養的高校畢業生,不列入引進範圍。因違法違紀曾受過各種處分處理的人員,或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全日制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三、引進方法

引進範圍和數量


本次引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確定引進人員。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採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正式報名以現場報名為準。報名人員現場報名時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包括:身份證、《報名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蓋章)以及其他能證明個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種獲獎證書(含獎學金)、水平等級證書、成績表等。


1.網上預報名。網上預報名為赴有關城市和高校現場報名和考試提供參考。報名時間從2019年12月27日開始到現場資格審查之日為止。報名人員登陸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dwh.lss.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題”報名。報名人員登陸報名網站,如實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資料,並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應保證清晰可辨。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後打印自動生成的《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2020年引進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表》為預報名成功,打印材料在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2.現場報名。組織人社部門根據網上預報名情況,於2020年1月3日—8日赴有關城市和高校現場受理畢業生報名,未進行網上報名的也可現場報名。現場報名具體時間、地點通過報名網站和預留電話等方式通知。


3.資格審查。報名人員現場報名時同步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應持所需證件材料的原件和一份複印件,未按規定提供材料的,視為個人自動放棄。報名人員如有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引進工作的全過程。


(二)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引進人才不設開考比例和筆試環節,直接進行面試,面試採取面談的方式對報考人員綜合素質進行測評。


2.考試時間和地點。為方便考生報考,威海市組織人社部門到有關城市和高校組織考試;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當場進行考試。


3.簽訂就業協議。面試後達成雙向選擇意向的,可直接確定為考察人選,當場簽訂就業協議。


4.因各種原因未能參加現場報名、考試的人員,有意到威海工作的,可於2020年2月底前提前與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繫(聯繫電話0631-5190828),預約到威海參加考試,達成雙向選擇意向的,簽訂就業協議並納入考察範圍。


(三)考察和體檢


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威海市組織人社部門組成考察組到所在高校開展考察。考察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能力和學習成績等方面情況,提取、審核考察對象檔案,並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複審。審核檔案時,如檔案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檔案中存在塗改造假問題,情節較重的,不作為引進人選。


考察預計安排在高校春節開學後進行,具體時間將通過預留電話等方式通知。考察結束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四)確定引進人員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引進人選,在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發現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並查證屬實的,取消引進資格。


四、管理使用

引進範圍和數量



1.崗前培訓。引進人員正式到崗前,組織崗前培訓,重點提高引進人才適應工作崗位的能力和水平。


2.試用期管理。引進人員與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辦理聘用手續,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資和社會保險等由威海市財政負擔,試用期一般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聘用。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可按照職稱評聘有關規定優先評聘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對考核特別優秀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可安排擔任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務。



3.掛職鍛鍊。引進人員正式聘用後,先不分配到具體單位,根據個人意願,統一組織到市直單位、區市、國家級開發區或基層一線掛職鍛鍊1—2年。掛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通過徵求個人意見,並綜合考慮表現情況、專業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事業單位工作。


4.後續管理。引進人員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後備人才和優秀年輕幹部重要來源,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對工作表現優秀的,經推薦優先納入後備幹部隊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在編制職數空缺範圍內優先落實正科級、副科級職務,符合條件的優先調任到公務員崗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崗位)。


五、政策措施

引進範圍和數量


1.補貼補助。引進到威海市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威海英才計劃等有關規定發放相關補貼。


2.配偶安置。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據配偶原單位身份性質,採取組織調動、單位協助或個人聯繫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業或沒有工作的,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優先推薦就業。


3.子女入學。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習,同級教育部門在政策允許範圍內優先予以落實。


報考人員在引進期間,應及時登陸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dwh.lss.gov.cn),瞭解報名網站發佈的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和引進的,責任自負。


2020年春節後,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將繼續開展面向重點高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工作,敬請關注。


本公告由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631-5190828


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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