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三項舉措為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工作保駕護航

為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職能,全面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威海市多措並舉,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順利開展。

加強制度建設

印發《關於規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做好涉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執法案件法制審核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全市統一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制和工作流程,統一審核要素和標準,進一步保障各執法部門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的行政執法案件的質效。針對衛生健康領域疫情防控期間執法案件多、案情複雜的問題,市司法局為衛生健康委提供專門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指導,從審核範圍、審核文書等方面進行一對一的指導。

建立執法問題指導機制

開通24小時執法問題諮詢服務熱線,確保隨時解答執法部門在執法中遇到的問題,為行政執法部門提供諮詢保障,先後解答文化旅遊、工信等部門的問題10餘個。還創新開展“伴隨式”執法監督工作,在執法部門辦案過程中提供伴隨式法律指導,著重加強對哄抬物價、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暴力傷醫等疫情管控期間違法行為的執法監督。

建立聯合審理機制

依託重大行政執法案件聯合審核小組,為疫情防控期間執法部門辦理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提供聯合審理討論,從個案辦理的角度,為執法部門提供法律支持。對市農業局在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的某公司銷售含有禁止使用農藥的蔬菜一案和市應急管理局對某企業繳納罰款期間的問題進行聯合審理,對案件中的疑難問題進行分析論證,確保個案辦理中事實認定清楚、證據充分、處罰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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