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疫情防控,不忘“充电” ——龙陵检察院召开检委会组织专题学习

2020年3月3日下午,龙陵县县检察院召开第十七届第四十五次检委会会议,集中学习了《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云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云南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桥原主持会议并领学上述文件,检委会委员、专职委员、部分员额检察官参会。

疫情防控,不忘“充电”                   ——龙陵检察院召开检委会组织专题学习

会上,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蒋检要求:第一,全体检委委员、员额检察官要结合《通报》,认真总结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强化2020年工作措施。第二,全体参会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第三,在今后办案中,坚持把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作为工作重点,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紧紧围绕“两提高一降低”要求,坚持程序规定和证据标准“双落实”,稳步提高适用率和采纳率,有效降低上诉率,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目标,推动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

疫情防控,不忘“充电”                   ——龙陵检察院召开检委会组织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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